2016年

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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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0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2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1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ZHU WEI(朱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6-012)。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

为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寻找合适产业投资机会,增强市场地位,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与上海骏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2016-013)。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月 3 日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1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2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1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丽秀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四、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2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6]692号文)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7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2,872,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475,663.9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396,836.1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6年10月8日出具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02号)。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书》的披露及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产品发行主体信誉好;(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投资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1、投资产品虽然限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品种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投资时机受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影响,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变数。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品种。公司将针对闲置募集资金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针对闲置自有资金选择优良信誉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进行日常检查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按照使用计划正常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产品,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以上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

宜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月 3 日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3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寻找合适产业投资机会,增强市场地位,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 2016 年 11 月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与上海骏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合作的专业投资机构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骏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骏涟”)

2、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王素文

4、成立时间:2015年6月3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整

6、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388号3幢763室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二、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银基金”)、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银瑞金”)及上海骏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截至目前,除旗下公募基金以外,上银基金、上银瑞金及上海骏涟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计划情况

1、基金名称:上海骏诚通信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产业基金”)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

3、基金管理:上海骏涟为普通合伙人

4、基金托管: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基金募集规模:不低于10,000万元且不超过12,000万元(暂定)

6、投资方向:光通信领域境外企业

7、基金存续期:2+1年

8、收益分配:扣除合伙企业运作费用以后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分配方案。

9、基金费用:基金管理费由上海骏涟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1%提取,基金托管费由上海银行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0.1%提取。

10、出资方: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不超过5000万元,成为有限合伙人;上海骏涟将引入其他有限合伙人。

11、退出机制:投资标的IPO或并购退出

12、投资计划:截至目前,拟议中的产业投资基金尚未确定投资标的

四、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和决策机制:普通合伙人负责投资计划制定、投资标的选择及调查、投资方案制定、谈判及实施。基金投资决策均须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投资决策委员会拟由五人组成,本公司将委派二名代表,上海骏涟委派二名代表,其他有限合伙人委派一名代表。

2、有限合伙人根据出资份额对基金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董监高关系核查情况

经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本投资基金中任职。

六、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产业基金有助于帮助公司寻找合适产业投资机会,间接拓展公司业务范围,增强公司市场地位。

2、参与投资产业基金存在以下风险:

1)投资损失或失败的风险:由于行业技术进步较快、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产业基金投资的标的可能因市场竞争不力而贬值或关闭,从而导致投资损失或失败。

2)基金内部管理的风险:产业基金可能出现内部管理不善,导致投资方利益受损。

3)投资退出的风险:产业基金计划存续期限为2+1年,到期可能因投资标的无法顺利退出,导致公司不能到期收回投资。

七、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与上海骏涟约定,如产业基金投资标的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本公司具有适当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公司与上海骏涟约定,如产业基金投资标的与本公司未来存在交易,上海骏涟和产业基金应放弃在投资标的影响与本公司交易的权利。

八、执行授权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授权额度范围内与上海骏涟商谈产业基金设立细节,并签署有关文件。上述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为止。

九、备查文件

1、《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骏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上海骏诚通信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月 3 日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产品,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以上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页无正文,为《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宋德亮 张 驰 沈纲祥

年 月 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创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等所涉及的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6]692号文)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7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2,872,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475,663.9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396,836.1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6年10月8日出具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02号)。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书》的披露及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二、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股东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9,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该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9,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产品发行主体信誉好;(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投资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风险

(1)投资产品虽然限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品种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投资时机受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影响,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变数。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品种。公司将针对闲置募集资金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进行日常检查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情况。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按照使用计划正常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 洋 王 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