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上接101版)
本基金将深入研究上市公司新股的基本面因素、收益率、中签率以及股票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发掘新股的内在价值,综合考虑基金资产的周转率、成本费用率和市场资金的供需关系,从而制定相应的新股申购策略。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进行充分研究,综合考虑权证定价模型、市场供求关系、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对权证进行定价,以期获得稳健的当期收益。
九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
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不同发行主体和期限,是中国目前最权威,应用也最广的指数。
中债综合指数的构成品种完全覆盖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反映债券全市场的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上述基准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对此基准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及时公告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十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截止日为2016年6月30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4、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2)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十二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基金的业绩报告截止日为2016年6月30日。
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
2、图示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
注:1、图示日期为2011年9月22日至2016年6月30日。
十三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8、基金上市费用以及年费;
9、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一)款第3 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条第(一)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作了更新。
2、“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更新内容作了相应的更新。
3、“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4、 “十二、基金的投资”部分,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作了更新。
5、“十三、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投资业绩作了更新。
6、“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前次招募说明书(更新)公布日至本次更新内容截止日的历次信息披露作了更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