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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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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国海健康优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1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9版)

本基金采用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沪深300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此外,沪深300指数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沪深300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计算,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指数的精确性。

中债国债总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该指数同时覆盖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银行间以及银行柜台债券市场上的主要固定收益类证券,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的债券投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对此基准进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预期风险和较高预期收益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决策流程

本基金通过对不同层次的决策主体明确授权范围,建立了完善的投资决策运作体系。

(1)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基金管理人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主持,讨论与投资相关的事务,并对重大投资决策做出决议。

(2)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和会议决议,在研究分析部的研究支持下,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或调整。在组合构建和调整的过程中,基金经理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投资限制及其他要求。

(3)中央交易室按照有关制度流程负责执行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并担负一线风险监控职责。

(4)风险控制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公司制度流程,对基金的投资行为和投资组合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进行风险分析和报告,确保基金投资承担的风险在适当的范围内。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于2016年7月18日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事务所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如下: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创股份”)于2016 年2 月收到广东证监局对威创股份下达的《关于对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6]5 号)和《关于对江玉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6] 6 号)(以下简称《决定》)。威创股份于2015 年9 月至2015 年12 月期间,将募集资金5,300万元用于质押获取银行贷款,该事项未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十五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五条的有关规定。

威创股份已自行整改,并于2016 年1 月11 日公开披露了上述情况,威创股份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决策程序,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本基金对威创股份投资决策说明:本公司的投研团队经过充分研究,上述事件不改变威创股份的长期投资价值。同时由于本基金看好威创股份经营体制灵活,估值较为合理,因此买入。本基金管理人对该股的投资决策遵循公司的投资决策制度。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基金其他资产的构成: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处于转股期间的可转债。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截至2016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十四、基金费用概述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合理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五) 费用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重要提示”一章中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2号)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2、“基金管理人”一章相关内容更新如下:

(1)更新了董事长麦敬恩(Gregory E. McGowan)先生的信息;

(2)更新了董事何春梅女士的信息;

(3)更新了董事胡德忠先生的信息;

(4)删去了管理层董事储丽莉女士的信息;

(5)新增了董事徐荔蓉先生的信息;

(6)新增了监事谭志华先生的信息;

(7)删去了监事刘俊红女士的信息;

(8)更新了职工监事赵晓东先生的信息;

(9)更新了副总经理徐荔蓉先生的信息:

(10)更新了督察长储丽莉女士的信息;

(11)更新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信息。

3、“基金托管人”一章更新了基金托管人部分信息。

4、“相关服务机构”一章更新如下:

(1)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新增了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景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代销机构的信息。

更新了以下代销机构的信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众升财富 (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 (深圳)有限公司。

更新了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

5、在“基金的投资”一章中,更新了截至2016年6月30日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基金的业绩”一章中,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2016年6月30日的本基金投资业绩。

7、更新了“其他应披露的事项”一章中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披露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