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稳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上接7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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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名称: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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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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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名称:上海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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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施传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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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名称: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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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吴海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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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名称: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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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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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名称: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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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谭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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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名称: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92号嘉信大厦1-2楼部分和5楼全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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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周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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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名称: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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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服电话:400-818-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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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名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九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B座
法定代表人:乔瑞
联系人:王薇娜
联系电话:010-63229475
传真:010-63229763
客服电话:010-96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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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名称: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法定代表人:乔志强
联系人: 王栋
电话:0311-88627522
传真:0311-88627027
客服电话:400-612-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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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详细地址)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汤漫川
联系电话:010-66555316
业务传真:010-66555246
客服热线:4008888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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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 范春艳
电话:0371-69099882
传真:0371-65585899
客服电话:95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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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名称: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张裕
联系电话:15801816961
客服热线:400067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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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名称: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中路66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中路668号
法人代表:王国琛
联系人:续志刚
联系电话:0519-89995001
客服电话:0519-96005
传真:0519-8999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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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名称: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
办公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
法人代表:陆玉根
联络人:王健
联系电话:0512-63969841
客服电话:4008696068、0512-96068
传真:0512-63969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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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宁黎明
联系人:张萍
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111
客服电话:021-962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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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名称: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凌秋艳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0-466-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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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名称: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黄芳、袁伟涛
电话:029-63387256
传真:029-81887060
客服电话:400-860-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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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名称: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41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41号
法定代表人:夏蜀
联系人:戴秋娟
联系电话:0871-63140324
业务传真:0871-63194471
客服热线:4008896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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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王晓昕
联系人:叶卓伟
电话:0551-2667635
传真:0551-2667684
客服电话:4008896588(安徽省外)、96588(安徽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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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名称: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17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C座1701室
法定代表人:齐凌峰
联系人:阮志凌
电话:010-82151989
传真:010-82158631
客服电话:400-158-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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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fundzone.cn
(122)名称: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印强明
电话:021-20219188
传真:021-20219923
客服电话:021-20219931
公司网址:https://8.gw.com.cn/
(123)名称: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126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1266号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王方震
电话:0534-2297326
传真:0534-2297327
客服电话:40084-96588
公司网址:www.dzbchina.com
(124)名称: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王锋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传真:无
客服电话:4008365365-9
公司网址:www.Fund.licai.com
(125)名称: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吴季林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客服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126)名称: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宏泰东街 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联系人:王英俊
电话:13911468997
传真:010-82055860
客服电话:4006236060
公司网址:www:niuniufund.com
(127)名称: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金龙
联系人:杨森
电话:022-28405330
传真:022-28405631
客服电话:4006-960296
公司网站:www.bank-of-tianjin.com
(128)名称: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姜吉灵
电话:021-5132 7185
传真:021-5071 0161
客服电话:400-821-0203
(129)名称: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法定代表人:吴涛
联系人:刘宇
联系电话:010-59366070
业务传真:010-59366055
客服热线:400-620-0620
公司网址:www.sczq.com.cn
(130)名称: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大楼A区17层
法定代表人:陈超
联系人:江卉
电话:13141319110
传真:010-89188000
客服电话:400-088-8816
公司网址:http://jr.jd.com/
(131)名称: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联系人:周德建
电话:18800335538
传真:021-38784818
客服电话:4008205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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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代销机构
本基金发售期间,若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人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56室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电话:020-89188970
传真:020-89899175
联系人:李尔华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15-18层
负责人:牟晋军
电话:020-66857288
传真:020-366857289
经办律师:刘智、陈琛
联系人:牟晋军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法人代表:卢伯卿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明静、吴迪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广发稳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一、保本周期内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运用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保证保本周期到期时本金安全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二、转型为广发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在股票、固定收益证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中充分挖掘和利用潜在的投资机会,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方向
一、保本周期内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权证、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按照固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将投资对象主要分为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其中固定收益类资产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银行存款、债券回购、国债期货、、大额存单、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的权益类资产为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按照固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对各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其中,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多头头寸和空头头寸轧差计算后的净头寸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0%;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市值不超过资产净值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二、转型为广发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债券类金融工具)、权证、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保本周期内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投资组合管理过程中采取主动投资方法,通过数量化方法严格控制风险,以保障基金资产本金的安全,并通过有效的资产配置策略,获得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1、保本策略
本基金的保本策略为固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CPPI),该策略的基本原理是将基金资产按一定比例划分为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其中固定收益类资产遵循保本要求将投资于各类债券及银行存款,以保证投资本金的安全性,进而起到到期保本的效果;而除固定收益类资产外的权益类资产主要投资于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工具,以提升基金投资者的收益。具体的比例确认方式如下:
(1)根据基金资产的期末最低保本额和根据固定收益类资产平均到期收益率确定的合理贴现率计算当前基金资产的价值底线;
(2)根据价值底线计算基金资产的安全垫,即最大止损额;
(3)按照优选的风险乘数将安全垫放大,将该部分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其余资产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
假设本基金保本期结束时的保本额度为: ,当前时点距离保本周期到期日的时间长度为 期,期间固定收益类资产的连续时间收益率为 ,则本基金组合的价值底线为: ,假设当前时刻(t)基金资产净值为 ,则基金资产的安全垫为
再假设本基金的风险乘数为 ,则 期本基金可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额度为:
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额度为: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走势、股票市场的估值水平以及上市公司盈利状况,再结合国债、央票、金融债、企业债等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及其变化趋势、流动性、波动性、证券市场走势、本基金业绩表现,动态调整风险乘数。
CPPI 策略示例:假设基金初始募集规模为15亿元,计算基金价值底线的贴现率取三年期定存的年化收益率(假设为2.3264%);保守起见,假设风险乘数M等于1,则初始投资于债券的金额为14亿元,投资于股票的金额为1亿元;即便是投资于股票的1亿元全部损失,那么,所投资的14亿元国债在3年之后本息总额就变成了15亿元,从而实现了保本的目标。在实际投资中股票资产不可能亏损100%,因此可选取合适的风险乘数对投资股票资产的比例进行适当放大,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获取适当的超额收益。
2、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分为两个层次:一层为对权益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配置,该层次以固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为依据,即权益类资产部分所能承受的损失最大不能超过固定收益类资产部分所产生的收益;另一层为对权益类资产部分的配置策略,依据稳健投资、风险第一的原则,以低风险性、在保本周期内具备中期上涨潜力为主要标准,构建权益类资产组合。
由于本基金采用固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进行投资,风险乘数对于确定权益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配置额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政策形势、宏观经济、资本市场运行状况、固定收益类与权益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基金净资产、价值底线,动态选取适当的风险乘数并将在实际运作中根据证券市场走势以及本基金业绩表现不断对风险乘数的设置进行调整,以期优化大类资产配置,力争在确保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获取投资收益。
3、债券投资策略
(1)非含权债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以外的债券组合根据投资策略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按照剩余存续期与本基金剩余保本周期限相匹配的原则,采取买入并持有的长期投资策略,以回避利率风险及再投资风险,实现基金资产保本目标。 第二,在期限与基金剩余保本周期限匹配的前提下,根据久期、凸性、信用级别、到期收益率及流动性等因素,选择相对投资价值更高的债券。具体的策略主要包括:
1) 利率策略
通过全面研究GDP、物价、就业以及国际收支等主要经济变量,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并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及结构。在此基础上,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金融市场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趋势。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最重要的指标。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利率变化趋势的预期,制定出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
2) 信用策略
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业务发展状况、市场竞争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和债务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约,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水平及其变化趋势。债券信用风险评定将重点分析企业财务结构、偿债能力、经营效益等财务信息,同时结合企业的经营环境等外部因素,着重分析企业未来的偿债能力,评估其违约风险水平。
3) 债券选择策略
根据单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其信用等级、流动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主要选择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企业(公司)债券进行投资;同时本基金将结合各类属债券(国债、央票、金融债、信用债)的流动性状况、以及基金申购与赎回情况等因素,动态调整债券组合中各类属债券的比例。
(2)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本基金一方面将对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进行深入挖掘以明确该可转换债券的债权保护,防范信用风险,另一方面,还会进一步分析公司的盈利和成长能力以确定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长期的上涨空间。本基金将选择公司基本素质优良、其对应的基础证券有着较高上涨潜力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进行投资,并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本基金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以转换为股票。
4、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注重对股市趋势和公司基本面的研究,在股票投资限额之下,发挥时机选择和个股精选的能力,控制股票市场下跌风险,分享股票市场成长收益。
本基金依据稳健投资、风险第一的原则,以低风险性、在保本期限内具备中期上涨潜力为主要原则,构建股票组合,同时兼顾股票的流动性。通过分散投资、组合投资和流动性管理,降低个股集中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5、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并根据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判,以及对股指期货合约的估值定价,与股票现货资产进行匹配,实现多头或空头的套期保值操作,由此获得股票组合产生的超额收益。本基金在运用股指期货时,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特征,对冲系统性风险以及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改善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2)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国债期货相关投资遵循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3)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根据权证的高杠杆性、有限损失性、灵活性等特性,通过限量投资、趋势投资、优化组合、获利等投资策略进行权证投资。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类基金投资于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主要以对提高组合整体收益为主要目的。本基金将在有效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通过对标的品种的研究,谨慎投资。
(四)投资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在保本周期内,本基金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多头头寸和空头头寸轧差计算后的净头寸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0%;
(2)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固定收益类资产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银行存款、债券回购、国债期货、大额存单、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4)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9)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1)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3)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4)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回购期限不得超过1年,到期后不得展期;
(16)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8)在保本周期内,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国债期货,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保本策略和投资目标,且每日所持期货合约及有价证券的最大可能损失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扣除用于保本部分资产后的余额;
(19)在保本周期内,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00%;
(2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或取消限制的,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作出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转型为广发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在宏观经济分析基础上,结合政策面、市场资金面,积极把握市场发展趋势,根据经济周期不同阶段各类资产市场表现变化情况,对股票、债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投资比例进行战略配置和调整,以规避或分散市场风险,提高基金风险调整后的收益。
2、股票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将适度参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以增加基金收益。
本基金将主要采用“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方法,在拟配置的行业内部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选筛选个股。
(1)首先,使用定量分析的方法,通过财务和运营数据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初步筛选出具备优势的股票备选库。本基金主要从盈利能力、成长能力以及估值水平等方面进行考量。
①盈利能力
本基金通过盈利能力分析评估上市公司创造利润的能力,主要参考的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ROE),毛利率,净利率,EBITDA/主营业务收入等。
②成长能力
投资方法上重视投资价值与成长潜力的平衡,一方面利用价值投资标准筛选低价股票,避免市场波动时的风险和股票价格高企的风险;另一方面,利用成长性投资可分享高成长收益的机会。本基金通过成长能力分析评估上市公司未来的盈利增长速度,主要参考的指标包括EPS 增长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等。
③估值水平
本基金通过估值水平分析评估当前市场估值的合理性,主要参考的指标包括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盈增长比率(PEG)、自由现金流贴现(FCFF,FCFE)和企业价值/EBITDA 等。
(2)其次,使用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持续成长性、市场前景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对上市公司进行进一步的精选。
①持续成长性的分析。通过对上市公司生产、技术、市场、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深入研究,评估具有持续成长能力的上市公司。
② 在市场前景方面,需要考量的因素包括市场的广度、深度、政策扶持的强度以及上市公司利用科技创新能力取得竞争优势、开拓市场、进而创造利润增长的能力。
③ 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劣对包括公司战略、创新能力、盈利能力乃至估值水平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本基金将从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评价、战略定位和管理制度体系等方面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评价。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风险变化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构建和调整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力求获得稳健的投资收益。
(1)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考察市场利率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对GDP、CPI、国际收支等引起利率变化的相关因素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并在此基础上判断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在内的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对市场利率水平和收益率曲线未来的变化趋势做出预测和判断,结合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结构及变化趋势,确定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久期配置。
(2)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主要包括资产类别选择、各类资产的适当组合以及对资产组合的管理。本基金通过情景分析和历史预测相结合的方法,“自上而下”在债券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银行存款、信用债、政府债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类属配置,进而确定具有最优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
(3)个券选择策略
对于国债、央行票据等非信用类债券,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变量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分析,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综合考虑组合流动性决定投资品种;对于信用类债券,本基金将根据发行人的公司背景、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流动性等因素,对信用债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积极发掘信用利差具有相对投资机会的个券进行投资,并采取分散化投资策略,严格控制组合整体的违约风险水平。
(4)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债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本基金一方面将对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进行深入挖掘以明确该可转债的债底保护,防范信用风险,另一方面,还会进一步分析公司的盈利和成长能力以确定可转债中长期的上涨空间。本基金将借鉴信用债的基本面研究,从行业基本面、公司的行业地位、竞争优势、财务稳健性、盈利能力、治理结构等方面进行考察,精选财务稳健、信用违约风险小的可转债进行投资。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综合考虑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方面特征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和比较,对个券发行主体的性质、行业、经营情况、以及债券的增信措施等进行全面分析,选择具有优势的品种进行投资,并通过久期控制和调整、适度分散投资来管理组合的风险。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4、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并根据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判,以及对股指期货合约的估值定价,与股票现货资产进行匹配,实现多头或空头的套期保值操作,由此获得股票组合产生的超额收益。本基金在运用股指期货时,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特征,对冲系统性风险以及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改善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2)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根据权证的高杠杆性、有限损失性、灵活性等特性,通过限量投资、趋势投资、优化组合、获利等投资策略进行权证投资。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3)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国债期货相关投资遵循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四)投资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回购期限不得超过1年,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7)若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后,须遵守以下限制: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8)若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后,须遵守以下限制: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19)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2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或取消限制的,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作出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一、保本周期内的业绩比较基准
3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在基金合同生效日,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该日适用的3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并随着3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的调整而动态调整。
本基金选择3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主要理由:(1)与本基金的保本期期限相近。本基金的保本期为3年,对于认购本基金的投资者而言,将持有到保本期结束时的收益率与另一个可替代的投资方向——3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相比较,可以反映出二者之间的优劣;(2)定期存款利率(税后)为投资者投资于定期存款实际可获得的收益率,将其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有助于本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理性地判断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性,准确地理解本基金本金保证的有效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推出更具权威性的业绩比较基准或者市场出现更加适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本基金将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二、转型为广发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0%。
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国A股市场指数,它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其成份股票为中国A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的股票,能够反映A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中证全债指数从沪深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挑选国债、金融债及企业债组成样本券,以综合反映沪深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价格变动趋势。该指数以2002年12月31日为基期,基点为100点,并于2007年12月17日起发布。
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较好的反映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符合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易于广泛地被投资人理解,因而较为适当。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混合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第十部分 风险收益特征
一、保本周期内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二、转型为广发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混合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第十一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11月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6月30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投资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产品在公司授权限额范围内,根据相关的决策结果,执行套期保值操作。当市场震荡,或者认为市场会下跌,采取空头套保策略,建立国债期货空头头寸,为所持债券现货头寸进行套期保值;当市场震荡结束,未来走势向上时,为快速建仓迅速把握市场时机,可选取多头套保策略,建立国债期货多头头寸。在债市向下调整预期较强时,需锁定现券组合收益,触发空头套保建仓条件;在债市反弹趋势预期较强时,需加大杠杆提高组合收益,触发多头套保建仓条件。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
据截至2016年6月30日。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业绩比较基准:3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广发稳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6月30日)
■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6年3月21日,至披露时点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后6个月,至披露时点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转型为“广发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则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转型为“广发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则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若基金因转型管理费率改变,管理人需向托管人提交费率变更提示函。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即保本周期到期日(含)及之后3个工作日(含第3个工作日))及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过渡期(即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起(不含该日)至下一保本周期开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期间)免收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即保本周期到期日(含)及之后3个工作日(含第3个工作日))及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过渡期(即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起(不含该日)至下一保本周期开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期间)免收托管费。由管理人书面向托管人出具过渡期免收托管费的提示函。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广发稳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基金管理人人员变动进行了相应更新。
2.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基金托管人人员变动及业务经营情况对基金托管人信息进行了相应更新。
3.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直销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的信息。
4. 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截至2016年6月30日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5. 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16年6月30日的基金业绩。
6.根据最新公告,对“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内容进行了更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