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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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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6-1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1版)

客服:400-820-2819

网址: http://www.chinapnr.com/

48、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联系电话:021-38509735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400-821-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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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葛佳蕊

联系电话:021-63333389

传真:021-63332523

客服:400017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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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钟琛

联系电话:020-89629012

传真:020-89629011

51、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朱海涛

联系电话:021-20324158

传真:021-20324199

客服电话:400-928-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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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6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毛林

联系电话:021-80133597

传真:021-80133413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 www.fundhaiyin.com

53、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联系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0-466-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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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A座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A座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联系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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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办公用房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中街甲1号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5号楼

法定代表人:程刚

联系人:张旭

联系电话:010-58160168

传真:010-58160181

客服:400-810-5919

网址: www.fengfd.com

(三)登记机构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法定代表人:崔伟

联系人:王骁骁

电话:010-66295873

传真:010-66578680

网址: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黎明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五)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0层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联系人:朱锦梅

电话:010-68286868

传真:010-88210608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锦梅、赵立卿

五、基金名称和基金类型

(一)本基金名称: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本基金类型:混合型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方向

(一)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研究,精选投资主题,把握中国经济成长和改革带来的投资机会,力争实现基金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4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主题行业股票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按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七、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40%-95%,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基础上,本基金采用主题投资策略,通过对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主题类投资机会进行挖掘,投资于符合当期经济发展目标且具有可持续发展前景的优秀上市公司,在力争实现基金长期稳定增值的基础上,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一)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结合各类经济数据对我国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导向、市场情绪等因素进行分析,从而判断各类资产的当期及中长期趋势和风险收益水平。在符合相关投资比例限制的前提下,进行大类资产的动态调整。

(二)股票投资策略

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国家政策变化、结构性变化和经济周期所处不同阶段会给股票市场带来不同的主题类投资机会。本基金通过对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政策导向、结构调整目标和经济周期阶段性特点的深入研究,挖掘各时期股票市场出现的持续性和阶段性主题投资机会,并根据经济发展趋势和国家政策导向等驱动因素的变化,实时调整投资标的,在获得我国经济发展过程带来的投资收益同时,充分分享不同投资主题带来的投资机会。

1、主题行业股票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考察行业对国家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的贡献程度,并对行业自身的成长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国家政策导向敏感度等方面进行分析,按如下主题选择可投资行业。

(1)持续发展主题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各阶段内,行业在国家中长期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定位、行业自身性质、技术创新力以及行业格局等因素,反映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性。通常体现在,行业是国家中长期经济发展布局中的核心、行业性质与国际、国内经济发展方向契合、行业技术创新更新能力强、在国家经济发展的贡献度高等方面。此类行业通常发展较为成熟,科学技术稳步创新,受国家政策长期扶持,行业格局趋于稳定。

(2)新增长主题

我国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随着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和国际、国内整体经济、科学技术环境的变化,具备资源整合能力、科技创新能力且经济效率高的行业会成为新的关注点,在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前提下,也会持续受到国家政策支持并享受制度红利。此类行业受益于科技创新、制度红利等优势,具有持续高增长的特点,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本基金结合我国经济发展各阶段中,国内外整体经济、技术环境的变化情况和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将符合上述条件的行业纳入新增长主题行业范畴。

(3)热点主题

受短期事件因素驱动(如核心科技创新、短期政策刺激、社会对某一类事件的反应等),行业在发展过程中会受上述事件因素的影响受到投资者关注而产生中短期的投资机会。不同于持续发展主题行业和新增长主题行业,热点主题行业可同时存在于上述两类行业当中也相对独立于前者。本基金将综合短期内具备此特征,受关注度较高且兼备持续发展性质或新增长性质的行业,进一步进行个股配置。

2、其他股票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来筛选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股票。定量分析主要考察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判断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成长性、估值等。定性分析主要考察公司在资源、技术和品牌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受国家政策影响程度等。结合上述条件筛选出具有投资价值的个股,构建股票组合。

(三)债券投资策略

在符合投资比例限制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灵活调整债券的投资比例,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投资风险,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益。本基金结合国家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市场利率趋势及信用环境变化情况等,综合判断各类券种的风险收益水平,构造债券的投资组合。在实际的投资运作中,本基金将运用久期调整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属券种配置策略、期限结构策略等多种策略,获取债券市场的长期稳定收益。

(四)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主要通过期限和品种的分散投资控制流动性风险。以买入持有到期为主要策略,审慎投资。

针对内嵌转股选择权的中小企业私募债,本基金通过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及定性定量研究,自下而上精选个债,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内嵌转股权潜在的增强收益。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五)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深入分析标的资产价格及其市场隐含波动率的变化,寻求其合理定价水平。全面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谨慎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六)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七)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进行股指期货的投资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本基金投资于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通过对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短期和中长期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八、业绩比较基础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40%

本基金选择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全价指数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是中国目前最权威,应用也最广的指数。中债总全价指数的构成品种基本覆盖了本基金的债券投资标的,反映债券全市场的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

本基金选择沪深300指数收益率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60%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和可投资性。

若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已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十一、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的净值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二)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3月23日生效,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规定。

十二、费用概览

(一)管理费率:

本基金的管理费每日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

(二)托管费率:

本基金的托管费每日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进行了更新,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及“其他内容的截止日期”。

(二)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内容。

(三)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内容。

(四)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信息。

(五)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日期更新为2016年6月30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六)在“九、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净值表现”和“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该部分内容均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但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七)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从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截止日2016年3月23日至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截止日2016年9月23日之间的信息披露事项。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