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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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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2016-1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0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153号”文核准,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991,84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968,16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3]67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3年9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3年12月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丹邦”)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和以上两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情况

公司在银行开立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截至2016年11月2日,公司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已经将专户内利息结余3710.70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公司、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行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丹邦”)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和以上两家银行分别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