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6-087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的通知: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10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4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1月3日-2016年11月4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3日下午15:00至11月4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12层会议室。
6、主持人:黄松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参加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7人,代表股份499,124,5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5927%。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0人,代表股份448,949,1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908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50,175,3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838%;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1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73,370,9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491%。
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黄松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与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候选董事:黄松
表决情况:同意499,037,7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82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3,284,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9.8817%。
表决结果:通过。
2、候选董事:白明垠
表决情况:同意499,037,7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82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3,284,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9.8817%。
表决结果:通过。
3、候选董事:肖荣
表决情况:同意499,037,7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82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3,284,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9.8817%。
表决结果:通过。
4、候选董事:郑玲
表决情况:同意499,037,7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82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3,284,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9.8817%。
表决结果:通过。
5、候选董事:张中炜
表决情况:同意499,037,7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82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3,284,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9.8817%。
表决结果:通过。
6、候选董事:黄瑜
表决情况:同意499,037,7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82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3,284,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9.8817%。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候选独立董事:唐炜
表决情况:同意499,037,7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82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3,284,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9.8817%。
表决结果:通过。
2、候选独立董事:李悦
表决情况:同意499,037,7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82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3,284,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9.8817%。
表决结果:通过。
3、候选独立董事:罗炜
表决情况:同意499,037,7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82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3,284,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9.881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监事会换届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候选监事:王全
表决情况:同意499,037,7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82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3,284,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9.8817%。
表决结果:通过。
2、候选监事:王毅刚
表决情况:同意499,037,7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82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3,284,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99.8817%。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第三届董事会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99,040,5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2%;反对8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3,286,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5%;反对8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五)《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99,124,5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3,370,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六)《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99,124,5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3,370,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七)《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99,124,5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3,370,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八)《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99,124,5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3,370,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九)《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99,124,5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3,370,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十)《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影响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99,124,5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3,370,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十一)《关于变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99,124,5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3,370,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张剡、韩旭坤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