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6-038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6日15:00至2016年11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本公司32楼国际会议厅。
(三)召集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主持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建一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7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345,908,409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170,411,366股的60.25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2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201,639,363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14%。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4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4,269,046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0%。
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构成的议案》;
2、《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前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前述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
四、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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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前述议案一至议案四的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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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筱芳、邝佩珠;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6-039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行”)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6年11月2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11月7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0人(包括独立董事4人),董事胡跃飞、赵继臣、陈心颖、姚波、叶素兰、蔡方方、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共10人到现场或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了会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邱伟,监事车国宝、周建国、骆向东、王聪、王岚、曹立新到现场或通过电话方式列席了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推举,姚波董事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谢永林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谢永林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上述任职须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推举姚波董事在谢永林先生的董事和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前,代行董事长职权。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姚波先生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与人员组成的议案》。
本行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及人员构成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
委员会主席:谢永林
委员:陈心颖、姚波、蔡方方、胡跃飞、蔡丽凤、郭建、王松奇
2、审计委员会
委员会主席:杨如生
委员:姚波、叶素兰、王春汉、郭田勇
3、风险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主席:叶素兰
委员:姚波、谢永林、胡跃飞、王松奇
4、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委员会主席:王松奇
委员:胡跃飞、王春汉、韩小京
5、提名委员会
委员会主席:王春汉
委员:谢永林、蔡方方、韩小京、郭田勇
6、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会主席:韩小京
委员:蔡方方、郭田勇、杨如生
其中,谢永林先生、蔡丽凤女士、郭建先生、杨如生先生在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自其董事资格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生效。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