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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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代销机构以及参加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6年11月9日起,本公司新增汇成基金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

同时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汇成基金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上述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的费率优惠活动。

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 代销基金范围以及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二、自2016年11月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汇成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以及赎回等业务。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应遵循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上述代销机构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费率优惠期限以上述代销机构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若增加新的业务办理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在上述代销机构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上述代销机构认(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4、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上述代销机构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5、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汇成基金的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站:http:// www.fundzone.cn

2.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

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及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依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