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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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6-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6-064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没有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5年4月23日)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芜湖瑞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下称“芜湖瑞业”)及一致行动人芜湖瑞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下称“芜湖瑞尚”)持有山东华鹏的股权比例(合计为10,700,000股)为10.15%;

2016年6月30日,山东华鹏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17,656,950股,公司总股本增至123,056,95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芜湖瑞业、芜湖瑞尚未参与认购山东华鹏该次非公开发行新增的股份,芜湖瑞业、芜湖瑞尚作为一致行动人所持山东华鹏的股票比例稀释为8.70%;

公司于2016年11月8日收到公司股东芜湖瑞业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它相关资料,芜湖瑞业于2016年10月28日-2016年11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和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360,400股,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公告日,芜湖瑞业尚持有本公司股份1,33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芜湖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本公司股份6,33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5%。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公司于2016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了《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按照上述的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芜湖瑞业权益变动累计达到公司总股本5%,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涉及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3、上述减持事项涉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