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1 900933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华新B股公告编号:2016-031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1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光谷大道特1号国际企业中心5号楼公司武汉业务中心1楼4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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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永模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股份登记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王锡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裁杨群进先生、孔玲玲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拉法基中国水泥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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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与拉法基中国水泥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协议项下各项交易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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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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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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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股东Holchin B.V.及HolpacLimited的实际控制人为LafargeHolcim Ltd,同时LafargeHolcim Ltd也为拉法基中国水泥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Holchin B.V.和HolpacLimited分别持有公司股份596,817,018股、29,779,888 股。议案1、议案2表决时,关联股东Holchin B.V.和Holpac Limited回避了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艳楼女士、梅梦元女士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