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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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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6-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2016-070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湖南长信畅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信畅中”)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为长信畅中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为长信畅中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担保合同,为控股子公司长信畅中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整。

(二)上述担保额在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6年对外担保额度议案》担保计划额度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长信畅中,成立于1997年8月1日,凯乐科技持股54.53%,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61.0774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练兵,经营范围为:计算机开发、生产、销售,系统集成;家电产品、办公用品、电子产品、有线通信设备的开发与销售;技术咨询、开发;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护。

截至2016年6月30日长信畅中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213,687,767.42元,负债总额10,702,943.35元,流动负债总额10,702,943.35元,资产净额202,984,824.07元,营业收入11,123,067.57元,净利润6,270,908.35元。(以上数据来自未经审计的长信畅中报表)。

三、担保主要内容

保证人: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贵行”)

债务人:湖南长信畅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授信申请人”)

经授信申请人要求,本保证人同意出具本担保书,自愿为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贵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1、保证范围

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仟贰佰万 元),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

2、保证方式

本保证人确认对第1条规定的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如授信申请人未按《授信协议》和/或各具体合同约定及时清偿所欠贵行各项贷款、垫款和其他授信债务的本息及相关费用,或者《授信协议》和/或各具体合同所规定的其他任何一项违约事件发生时,贵行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追索,而无须先行向授信申请人追索或提起诉讼。即使为担保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能得到及时偿还而另行设有抵押或质押或其他保证,贵行亦有权选择就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协议》项下全部债务直接向本保证人追索,而无须先行处理抵押物、质物或贸易融资项下货物、单据,亦无须先行追索其他保证人。

3、保证责任期间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长信畅中为公司控制企业,公司为长信畅中提供担保,是基于长信畅中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目前该公司经营正常,上述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未有与证监发[2005]120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相违背的事件发生。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本次公告,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人民币87417.32万元(含本次担保,全部为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担保),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83%,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长信畅中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长信畅中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