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1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6-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版)

(3)专项应付款

公司的专项应付款均为发行人受政府委托征收的各类专项基金,分别用于专项工程建设。1987年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市计委关于筹措地方电力建设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发〔1987〕300号)和《关于市投资公司隶属关系的通知》(宁政发〔1987〕342号),明确了公司的事业单位性质并隶属南京市计委领导和管理。公司作为政府的投资主体,公司负责副食品基金、电力调节基金、电网改造基金等多项市级基金的征集、管理,并按政府指令进行投放。基金征收对象主要为江苏省属或南京市属国有企业和企事业单位。专项基金包括电力加价、地方电力建设基金、副食品基金、促产基金、新产品基金和农发基金。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专项应付款分别为110,974.80万元、110,924.75万元、110,908.44万元和110,897.18万元,分别占总负债的47.84%、49.13%、49.73%和52.72%。

发行人最近三年专项应付款明细

单位:万元

电力加价基金为发行人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发《南京市电网规划建设“金龙计划”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1996]4号),为解决用电紧张矛盾而征收的用于电网改造工程基金。截至2015年末基金账面价值70,564.97万元,计入专项应付款,并按“专款专用”要求用于电网改造工程的建设。

地方电力建设基金为发行人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根据宁政发【1987】300号文“批准筹措电力建设资金施办法”及宁政发【1991】38号、【1993】31号、【1994】89号“关于延长地方电力建设基金征集期的通知”的要求对企事业单位征收有偿电力建设基金,用于南京市电力建设工程,待工程建设投产后每年还本付息。截至2015年底基金账面价值为31,139.36万元,全部为尚未支付的基金本金。

副食品发展基金为市投资公司依据“宁政发【1988】90号”文件要求征收的基金,主要用于拨付各副食品基地作为其建设之用。另根据“宁政发【1988】90号”文规定计提5%的风险基金计入长期应付款。副食品发展基金账面价值6,745.27万元。

(4)递延所得税负债

发行人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是由三部分构成,一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二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三是改制评估增值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具体明细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系发行人报告期内持有的股票、基金的投资成本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形成。股票和基金的公允价值采用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来源。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持有的股票和基金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故形成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改制评估增值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系发行人于2014年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时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企业相应资产的原账面价值所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未来期间内评估增值部分计提的折旧、摊销等不能在税前扣除,导致资产的计税基础小于账面价值而形成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合并报表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1、盈利情况分析

(1)营业收入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由主营业务收入及非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其中非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房屋租赁收入;2014年后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分为利息净收入、资产包处置业务收入以及服务收入。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496.80万元、1,205.81万元、2,546.68万元和3,416.61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290.99万元,降幅51.70%,主要原因为公司于2013年对南京银丰房地产公司清算,在当年取得处置房产收入所致;2015年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340.87万元,增幅111.20%,主要原因为研创中心三期建成投入使用,租金收益增加。

最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收入结构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结构明细

单位:万元

(2)营业成本

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主营业务成本及非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其中非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房屋租赁成本;2014年后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资产包处置业务成本。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营业成本分别为699.04万元、688.80万元、3,370.65万元和2,129.65万元。2015年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681.85万元,增幅389.35%,主要原因为研创中心三期建成完工并划入投资性房地产,公司计提了折旧。

最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成本结构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结构明细

单位:万元

(3)毛利润、毛利率

最近三年发行人的毛利润分别为1,797.76万元、517.02万元与-823.97万元,因行业特殊性,公司净利润来源主要为投资收益,因此公司毛利润占净利润比重较低。最近三年,公司整体毛利率分别为72.00%、42.88%与-32.35%,公司2015年毛利率为负数的原因为研创中心于2015年下半年开始大规模招商,加之该项目自2015年2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并计入租赁成本,因此导致该年毛利率为负。

发行人2013-2015年各业务板块营业利润、毛利率情况表

单位:万元

(4)投资收益

发行人投资收益主要分为处置股权带来的退出收益以及持有金融资产带来的分红收益,其中分红收益包括“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持有股票、基金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与“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权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发行人每年按照所持权益的股权比例获得分红,持有股权的公司主要集中于能源、金融等垄断性行业,经营情况良好,能够持续获得稳定的分红收益。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投资收益分别为11,065.02万元、28,017.61万元、25,166.60万元和10,540.71万元。公司2014年度投资收益同比增加16,952.59万元,增幅153.21%,主要原因为处置朗诗集团股权获得10,563.28万元退出收益,以及持有金融资产的分红收益增加;2014年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减少的原因为公司于2014年将所持朗诗集团股权出售,当年不再获得其分红收益。

2015年度转让股票、基金取得的投资收益同比增加8,287.25万元,增幅658.72%,主要系公司于2015年择机减持了交易性金融资产,获得退出收益。

最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收益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5年公司取得现金红利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5)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8,978.82万元、18,012.51万元、17,062.00万元和8,629.1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是8,909.03万元、17,999.27万元、17,040.09万元和8,633.18万元,2014年发行人净利润同比上升9,033.69万元,增幅100.61%,主要原因为投资收益大幅上升。

2、期间费用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期间费用情况及占营业收入比例

单位:万元

(1)销售费用

发行人2015年的销售费用为26.89万元,主要为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与咨询费用。

(2)管理费用

发行人近三年的管理费用分别为1,642.43万元、1,930.66万元和2,010.23万元,主要为工资费用、房屋租赁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税费、咨询费等。

(3)财务费用

发行人近三年的财务费用分别为2,294.70万元、4,652.24万元和1,476.95万元。2014年财务费用同比增加2,357.54万元,增幅102.73%,主要原因为公司计提了当年银行贷款以及向母公司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的利息;2015年财务费用同比减少3,175.29万元,降幅68.25%,主要原因为公司于2014年底偿还了向母公司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000万元借款并于2015年内偿还了银行短期借款23,500万元,利息支出减少。

(四)合并报表现金流量状况分析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净额表

单位:万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单位:元

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源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以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报告期内,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分别为33,517.00万元、14,718.45万元、2,396.04万元和21,021.19万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分别为2,965.36万元、4,371.54万元、1,451.22万元和22,919.83万元。

其中,2013年-2015年度相关科目明细如下: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万元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万元

其中,收到与支付的其他往来款金额较高主要是由于关联方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公司发生的资金往来,鉴于此项资金往来的实质是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发展所产生的资金往来,故列示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31,123.76万元、9,024.98万元、-5,742.09万元和-14,148.57万元。2015年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的原因为公司于2015年支付购买不良资产包,金额共计4,863.74万元,导致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出金额较大。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与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流入;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以及投资支付的现金。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39,043.84万元、-27,371.10万元、11,342.18万元以及13,335.33万元。

公司近年来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净额波动较大的原因为公司每年进行投资活动的频繁程度不同,因此每年投资支付的现金与收回投资收到现金的波动程度较大,导致整体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出现大幅波动。2013年和2014年投资活动出现大额现金流出,主要为在对应年份支付了禄口机场二期投资款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以及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公司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与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流入。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净额分别为161.22万元、11,471.99万元、-14,484.29万元以及11,219.33万元。公司2015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为负主要系当年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少。

(五)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偿债指标

近三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7.34%、56.69%和53.18%,发行人资产负债率略有波动,但整体保持适中水平,长期偿债能力较强;最近三年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75、0.95和0.96,速动比率分别为0.75、0.95和0.92、EBITDA利息倍数分别为3.80、4.60和12.56。近年来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维持稳定水平,利息保障倍数较高。

本次债券还款资金主要来源于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的投资收益。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11,065.02万元、28,017.61万元、25,166.60万元和10,540.71万元,投资收益主要为股利分红、股权转让收入以及购买低风险理财利息收入,其中,发行人持有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华能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等优质的股权,范围涵盖了能源、金融、航空等垄断行业。公司近三年年均可从上述被投资企业取得股利合计逾一亿元。可为本次债券本息支付提供有力的偿债保证。

此外,发行人资产流动性强,发行人持有的金融资产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和成本法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及长期股权投资。截至2016年上半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额分别为1.09亿元和7.45亿元,主要为流动性较好的上市公司股票和基金,其中公司持有华能国际和国睿科技股票市值按2016年6月30日收盘价计算合计金额4.36亿元。按成本法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6年上半年末金额为11.52亿元,主要包括所持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南京锦湖轮胎有限公司等国有或者中外合资企业的股权。2016年上半年末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3.08亿元,其中包括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2亿元。上述金融资产可用作偿债储备。

总体来看,发行人资产负债率适中,各项偿债指标近年来均保持稳定水平,投资收益稳定,资产流动性强,整体偿债能力较强。

(六)发行人资产运营效率分析

由于公司所处行业的特殊性,公司当前利润来源主要为股权现金分红与股权处置收益,均计于投资收益科目下,并非来自于主营业务收入。因此每年营业收入、应收账款以及存货量占总资产比重较低,总资产周转率较低,部分年度不存在存货周转的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资产运营效率指标表

七、公司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分析

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496.80万元、1,205.81万元和2,546.68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408.25万元、52.49万元和156.54万元。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由利息净收入、资产包处置业务收入和服务收入组成。未来随着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资产包处置收入将持续增长,成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增长来源,2015年度,公司资产包处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2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0.33%。

2015年,公司房屋租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390.14万元,较上年增加1,236.82万元,未来随着公司科技地产项目建设的推进以及周边配套设施逐渐完善,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拥有较大的增值潜力,房屋租赁业务收入将实现稳步增长。

公司的投资收益为公司拥有可持续盈利能力的另一重要保证,公司近三年投资收益分别为11,065.02万元、28,107.61万元、25,166.60万元。公司的投资收益主要为股权投资收益与资产处置收益。未来一方面公司将持续稳定地获得股权现金分红;另一方面随着公司投资项目的增多,将获得更多的资产处置收益。

外部环境方面,近年来南京市经济发展势头良好,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15年,南京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720.77亿元;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20.00亿元,同比增长9.30%。不断增强的区域经济和财政实力为省内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总体来看,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前景广阔。与此同时,南京市经济的大力发展和市政府对公司的大力支持将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公司的盈利水平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

八、公司有息债务的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有息债务情况

单位:万元

发行人2015年底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截至2015年底,发行人所有有息债务均为信用借款,无担保、抵押、保证借款。

九、本次发行债券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公司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条件下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的基准日为2016年6月30日;

2、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为75,000.00万元,不考虑融资过程产生的相关费用;

3、募集资金75,000.00万元计入2016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中22,000.00万元用于偿还公司借款,53,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后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第六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2016第一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审核通过,并经公司股东批复,同意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7.5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及合理性分析

公司本次债券发行全部募集资金均用于偿还公司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在董事会批准、股东批复的上述用途范围内,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用22,000万元偿还公司银行借款,剩余53,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一)偿还公司借款

发行人的部分公司借款期限较短、利率较高。目前,债券市场利率处于历史相对低位,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并锁定公司长期低融资成本,发行人拟用本次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偿还公司借款。

发行人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存量债务情况,初步拟定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借款的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将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公司利息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偿还公司借款。根据本次债券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公司债务结构调整及资金使用需要,对具体债务偿还计划进行调整。

(二)补充流动资金

随着未来几年公司的各项业务规模和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公司需要更多的流动资金支撑公司的日常运营、市场开拓、人才引进和模式创新。因此,公司拟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中的53,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满足公司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和研创中心四期工程建设的流动资金需求。其中,用于不良资产处置业务的具体金额为2亿元,用于研创中心工程四期建设的具体金额为3.3亿元。

近三年公司资产包处置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以前,发行人资产包处置业务由子公司南京国资资产处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处置公司”)进行,国资处置公司受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专门从事国有不良资产的处置和管理,根据受托资产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资产委托管理费,根据变现值的一定比例收取提成。由于受托资产的处置系代理业务其权属不属于国资处置公司,国资处置公司将不同受托资产包分别设立明细单独核算,受托资产包不纳入其资产负债表。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受托资产包总额为16.68亿元。因此发行人2013与2014年资产包处置收入为受托管理资产包收入,受托管理的资产包质量一般,存续时间较长,因此收入产生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在报告期内产生收入较少。

2015年,根据发行人母公司战略规划,发行人总体发展目标调整为:抓住不良资产行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大幅提高低位战略性收购和储备不良资产的力度,做大做强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2016~2017年,公司将加大不良资产战略性收购与储备,力争2018年前取得地方AMC牌照,开展一级市场不良资产收购业务。“十三五”期间,发行人将力争业务规模达到华东地区省级资产管理公司平均水平的1/3~1/2;年均收购、处置不良资产10亿元~15亿元,计划收购资产总包额80亿元,业务年均利润贡献实现1亿元~1.5亿元。

因此2015年以来,发行人将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作为战略性业务着重发展,从2015年年中开始主动购入资产包并进行处置,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目前持有的不良资产包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持有不良资产包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发行人2015年才开始大力发展不良资产处置业务,而购入的资产包回收时间较长,因此2015年利润表中体现的资产包处置收入较小是合理的。

十三五期间,发行人计划收购80亿的资产包,以四大行的不良资产包为例,资产包实际成交价格依据相关资产质量在原账面价值基础上打4-5折,鉴于发行人自有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预计十三五期间发行人不良资产处置业务的流动资金缺口为5-6亿元人民币。

综上,发行人有做大不良资产处置业务的意愿,但受限于可动用资金量较小,业务开展速度较慢,发行人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中2亿元用于补充不良资产处置业务所需流动资金是合理的。

科技地产方面,紫金研创中心项目占地4.7万平米,规划面积20万平米,分四期开发,其中一、二、三期合计11.2万平米已投入使用。研创中心四期项目计划总投资5.68亿元,拟建设三幢自主持有型研发大楼(不可对外销售),建设总面积9.76万㎡。研创中心四期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进展顺利,2016年1月29日,公司已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签署了四期项目《投资建设协议》;2016年8月11日完成项目用地土地竞买;2016年8月18日,公司与江宁区国土分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了土地首付款1587.5万元;2016年8月18日完成四期项目立项备案上报工作;四期项目设计方案的初稿已完成,目前在进行设计方案讨论修订环节。

研创中心四期项目资金来源为:一是项目资本金1.7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比例为30%;二是通过债务融资3.98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比例为70%。项目预计2016年末开工,计划2018年底前建成,2019年上半年交付使用。

研创中心一、二、三、四期项目均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其中前三期投资开发主体均为发行人,紫金研创前三期项目均按照要求按时办理完成项目相关批文,未发生过因为项目审核问题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的情况。且发行人通过办理研创中心前三期相关批文并积累了丰富经验,与相关监管审核部门和江宁区政府建立起畅通沟通机制。此外,根据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南京紫金研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甲方)签订的紫金研创中心四期《投资建设协议》中的约定,甲方承诺在乙方资料齐全的条件下,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的建设申报、项目立项、审批、用地规划、开工建设等事宜;甲方承诺协调乙方与地方政府各部门的关系,以便相关部门在项目推进全过程中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并结合前三期项目批文申报经验,发行人预计未来无法按时开工的可能性较低。

如出现其他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开工或者搁置,发行人将把用于研创中心四期的3.3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开展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和(或者)用于偿还本次债券发行结束至研创中心四期正式开工期间新增的银行借款。如果仍有闲置资金,发行人将在募集资金专户内按照证监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该部分资金,承诺该部分闲置资金不得转借他人,不得用于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股票和基金的二级市场投资。

项目全部投用后,年租金收入约9,000万元,并逐年递增。随着发行人大力发展园区孵化功能,打造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尝试建立创业商学院,构造创客空间,发行人科技地产方面流动资金缺口较大。

综上,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金状况,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和扩张、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及抗风险能力增强。

三、发行人违约使用募集资金时的责任条款

债券受托管理人将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用途持续关注。当发行人使用募集资金涉嫌违约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和/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百分之十以上本次未偿还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有权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对发行人书面通知,并可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对违约行为作出应对。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发行前五个工作日设立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专项用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使用及未来本息兑付,独立于公司其他账户。

发行人内部建立了严格的募集资金监管机制,由财务部牵头逐笔审核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规定用途进行使用。发行人与将与监管银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资金监管协议中将明确约定,募集专户内资金仅用于发行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发行人应按照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安排。债券受托管理人负责监管发行人将募集专户内的资金专项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

发行人出具了《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补充承诺书》,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和《证券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得用于非生产性支出。

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签署了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协议》和《持有人会议规则》。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约定的用途提取使用募集资金。受托管理人和资金监管银行将负责对发行人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进行监督。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仅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得转借他人。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以发行人2016年6月30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安排运用募集资金后,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将由发行前的27.85%下降到17.69%,发行人的负债结构将得到一定改善。

(二)对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以发行人2016年6月30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安排运用募集资金后,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将由发行前的1.39增加到2.89,发行人的短期偿债能力将有较大提高。

(三)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的稳定性

本次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发行人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避免由于贷款利率上升带来的财务风险。同时,将使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减轻短期偿债压力,使公司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第七节 附录和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的文件;

(二)主承销商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2016年1-6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四)本次债券法律意见书;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八)担保人出具的担保函;

(九)担保人与发行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

(十)担保人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16年1-6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自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至本公司、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亦可访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二、备查时间及地址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00-11:30,14:30-16:30。

(二)查阅地址

1、发行人: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58号258-28号锦盈大厦17楼

联系人:李颖、左映蕻

联系电话:025-86579709

2、主承销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9楼

联系人:向少儒

联系电话:027-65799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