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6-48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 2016年11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11月09日下午15∶00至2016年11月10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10楼1018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仁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235,285,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9.8794%。
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235,275,3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9.8768%;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1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26%。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唐建平、纪昌航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5,285,7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5,285,7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审议《关于拟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5,285,7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5,285,7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审议《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持有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投财务”)6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交投财务与本公司为关联公司,本次协议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交投集团持有我司股份152,497,693股,占比38.81%,本次股东大会关联股东交投集团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82,632,9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99.8127%;反对15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18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唐建平、纪昌航;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