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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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8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1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华发股份9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局,董事局主席李光宁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独立董事张学兵、独立董事谭劲松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局秘书侯贵明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 李光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 刘亚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 刘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 陈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 俞卫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 谢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7 许继莉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8 陈世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9 江华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 谭劲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1 张利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 议案名称: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 张葵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 张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签署《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咨询服务年度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3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卫、吴肇棕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1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9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1月4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1月10日下午在珠海市昌盛路155号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李光宁董事主持。公司董事局成员11名,实际参与表决11名。独立董事张利国先生因公务出差,委托独立董事江华先生代为出席董事局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谭劲松先生因公务出差,委托独立董事陈世敏先生代为出席董事局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局主席、董事局副主席的议案》。

选举李光宁先生为董事局主席,刘亚非先生、刘克先生为董事局副主席。

二、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局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选举下列人员为董事局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战略委员会:(7人)

召集人:李光宁

组成人员:刘亚非、谢伟、陈世敏(独立董事)、江华(独立董事)、谭劲松(独立董事)、张利国(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3人)

召集人:陈世敏(独立董事)

组成人员:谭劲松(独立董事)、张利国(独立董事)。

3、提名委员会:(3人)

召集人:张利国(独立董事)

组成人员:陈世敏(独立董事)、谭劲松(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召集人:江华(独立董事)

组成人员:陈世敏(独立董事)、张利国(独立董事)。

三、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第九届董事局预算工作小组和投资管理工作小组的议案》。

1、预算工作小组成员:(11人)

李光宁、刘亚非、陈茵、俞卫国、谢伟、陈世敏、江华、谭劲松、张利国、郭凌勇、侯贵明。

其中,组长为李光宁,副组长为陈世敏。

2、投资管理工作小组成员:(16人)

俞卫国、赵晖、郭凌勇、张延、余淑玲、侯贵明、张驰、何玉冰、史闻东、乔渭柏、印德涛、夏文杰、阮宏洲、陈新云、庄佳武、冯威。

其中,组长为俞卫国,常务副组长为赵晖、郭凌勇,副组长为张延、余淑玲。

并授权经营班子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投资管理工作小组成员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董事局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局主席李光宁先生提名,聘任陈茵女士为公司总裁、侯贵明先生为公司董事局秘书,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五、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执行副总裁、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陈茵女士提名,聘任俞卫国先生为公司常务执行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聘任张延先生、郭凌勇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六、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阮宏洲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简历

陈茵,女,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珠海英格仕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工程业务部经理,本公司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5年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5年7月起任本公司总裁。

侯贵明,男,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新洲支行业务部经理,深圳市海欣创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珠海铧创投资担保公司总经理,珠海铧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局秘书。

俞卫国,男,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造价工程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审计师。历任珠海市审计局基本建设审计科副科长,本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2005年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5年9月起任本公司常务执行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张延,男,1968年出生,土木系博士,结构工程专业。曾任珠海市建设局政策法规科科长、珠海建设局勘察设计科科长,2006年12月至2010年5月任珠海市房地产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总工程师。2010年5月起任本公司总工程师,2015年9月起任本公司执行副总裁。

郭凌勇,男,1973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珠海华发文教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华发城市运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2016年10月起任本公司执行副总裁。

阮宏洲,男,197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2月起任本公司证券及投资者关系管理部副总监兼本公司监事,2004年2月起任本公司证券及投资者关系管理部总监兼本公司监事。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0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4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11月10日下午在珠海市昌盛路155号8楼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张葵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记名投票表决,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长的议案》,同意推选张葵红女士为监事长。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1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威海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华发”)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本次为威海华发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亿元。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累计为威海华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亿元。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截止2016年11月8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19.95亿元。

●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一、担保情况概述

威海华发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9亿元贷款,贷款期限为3年。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亿元,担保期限为3年。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威海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3年6月成立,注册地点山东省威海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5,800万元,法人代表刘克,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凭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威海华发资产总额337,808.93万元,负债总额197,413.34万元,其中,长期借款为115,0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借款为0元,净资产140,395.59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625.60万元。

截止2016年9月30日,威海华发资产总额402,797.41万元,负债总额240,717.14万元,其中,长期借款为6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借款为0元,净资产162,080.27万元;2016年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29,320.81元,净利润-8,153,245.79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威海华发提供担保的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9亿元;

担保期限:三年;

反担保情况:该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2016年11月8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19.95亿元,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58.29%,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71.38亿元。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