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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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2016-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6-055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豫组通〔2013〕41号)及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执行中组发〔2013〕1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的通知》的精神,目前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研究决定,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不得在下属二级机构(包括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兼职。

本公司董事长刘银志先生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本公司总经理涂兴子先生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任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级职务。根据上述要求,公司董事长刘银志先生、总经理涂兴子先生分别请求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董事长刘银志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后,仍将继续担任本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总经理涂兴子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仍将继续担任本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银志先生、涂兴子先生的辞职自辞职申请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刘银志先生、涂兴子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6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1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平安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银志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7人,董事张金常、杜波、张建国、李毛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安景文先生、唐建新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8人,出席6人,监事赵海龙先生、于泽阳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黄爱军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吉如昇先生及财务总监王启山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转让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向信达资产转让应收账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蒋鹂然、刘天意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6-057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0日在平顶山市平安大厦会议中心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刘银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5人,亲自出席及授权委托出席董事15人。张金常董事、杜波董事因另有公务,分别委托康国峰董事代为出席表决;张建国董事因另有公务,委托涂兴子董事代为出席表决;李毛董事因另有公务,委托王启山董事代为出席表决。独立董事安景文先生因另有公务,委托独立董事王兆丰先生代为出席表决;独立董事唐建新先生因另有公务,委托独立董事陈栋强先生代为出席表决。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康国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如下:

康国峰先生: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平煤十矿副矿长、集团安监局监察一处处长、总工程师、副局长,集团副总工程师、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二、关于选举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向阳先生、康国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陶建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如下:

陶建平先生: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平煤集团生产管理处副主任工程师、副处长、机电处处长。现任平煤股份公司机电处处长。

四、关于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办理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办理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防范财务风险,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银行接洽,本公司拟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一年。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本次综合授信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具体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

五、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向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简历如下:

向阳先生: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平煤三矿矿长、平煤集团副总工程师,瑞平煤电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河南许平煤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