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亚东亚集团变压器有限公司
签署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6-046号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亚东亚集团变压器有限公司
签署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亚东亚集团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称“亚东亚”)与重庆市涪陵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以下称“征收办”)签署了《搬迁补偿协议》,亚东亚将获得搬迁补偿款合计136,934,503元。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亚东亚集团变压器有限公司老厂区搬迁补偿方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6年10月26日公告。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次搬迁补偿协议涉及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搬迁补偿不属于关联交易。
5、本次搬迁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搬迁补偿协议主要条款
因涪陵城市规划及“退城入园”工业规划需要,涪陵区政府批复同意涪陵区房管局《关于启动亚东亚变压器厂片区旧城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请示》(涪房管[2015]80号)文件,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亚东亚相关房屋及土地的拆迁补偿等事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拆迁补偿范围:亚东亚位于重庆市涪陵区乌江路及顺江路地块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占地59,722.21平方米,建筑面积18,465.64平方米,上述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人为亚东亚。
(二)亚东亚自愿选择以货币方式获得此次搬迁补偿,补偿总价款为人民币136,934,503元。
(三)付款方式与期限:本协议签订后,顺江地块房屋腾空移交给征收办后三个工作日内,征收办向亚东亚支付91,355,420元;在亚东亚搬迁完乌江路生产区设备时,征收办向亚东亚支付36,463,270元;在亚东亚全部搬迁完毕(除涪陵区乌江路21号单身宿舍楼外),并将房屋腾空移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征收办支付剩余款项9,115,813元。
(四)被搬迁房屋土地的移交
亚东亚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全部被征收房屋腾空移交征收办(除涪陵区乌江路21号单身宿舍楼外)。其中:
1、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将顺江一组地块的土地和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重庆亚东亚顺江路门面房除外)腾空移交征收办。
2、亚东亚应在征收办支付(三)91,355,420元补偿费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权属证明书交给征收办。在房屋腾空完毕,补偿款全部支付之后,由征收办办理注销登记。
3、亚东亚除了在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及不可拆迁设备外,其余的设备均应搬迁完毕。
(五)其他约定
1、搬迁后,本协议约定的搬拆补偿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归征收办所有;亚东亚按协议约定向征收办移交被搬迁标的物后,所有搬迁范围内的财务归征收办所有。
2、亚东亚涪陵区乌江路21号的单身宿舍楼中的69间房屋征收办按相关征策进行腾空搬迁并补偿,该单身宿舍能否顺利搬迁不影响征收办支付给亚东亚的征收补偿款。对个别不签协议腾空房屋的职工,由亚东亚以民事诉讼的方式腾空房屋。
二、本次搬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搬迁有利于亚东亚重新规划产业布局,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本次搬迁不涉及亚东亚李渡厂区,公司油变车间正常生产。
亚东亚将尽快安排厂房租赁和设备调试,及早完成本次搬迁工作。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搬迁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