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完成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购回并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6-092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完成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购回并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11月10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公司)及股东仲维光通知,康平公司及仲维光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完成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以及康平公司再次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完成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并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完成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的基本情况
康平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3,846,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89%)和66,153,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17%)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康平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7日和2016年11月9日完成上述交易的购回。
仲维光于2016年4月28日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2%)和2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6%)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仲维光分别于2016年11月7日和2016年11月9日完成上述交易的购回。
注:2016年4月28日,康平公司分别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持有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56,923,100股和33,076,900股,仲维光分别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持有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20,000,000股和10,000,000股,上述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的《关于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和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0)。因公司实施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上述康平公司质押的56,923,100股对应的资本公积转增股份56,923,100股和质押的33,076,900股对应的资本公积转增股份33,076,900股,上述仲维光质押的20,000,000股对应的资本公积转增股份20,000,000股和质押的10,000,000股对应的资本公积转增股份10,000,000股,按照质押合同约定,分别一并质押给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部分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6年11月8日,康平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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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康平公司共持有公司472,950,032股股份(另30,000,000股股份进行了约定购回式交易)。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康平公司共质押本公司402,760,000股股份(占康平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85.16%),占公司总股本31.45%。
二、备查文件
1、完成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证明;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