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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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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2016-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30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3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53元/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821.5875万股,其中新股发行2,286.35万股,老股转让535.2375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1,693.587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60.02%;网上初始发行数量1,128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39.98%。

根据《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8,589.63524倍,超过15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新股数量929.75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为763.8375万股,其中新股发行数量228.60万股,占本次发行新股数量的10%;网上发行数量为2,057.75万股,占本次发行新股数量的90%。

本次发行在发行缴款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按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于2016年11月11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上中签投资者应依据《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发行价格与中签数量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资金账户在2016年11月1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15〕第121号)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16年11月9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在初步询价结束后确定入围的1,44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767个配售对象中,1,44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766个配售对象参与了网下申购,入围的网下投资者谢丽芳未参与网下申购,具体情况如下: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配售结果如下:

1、承诺12个月限售期(老股转让部分)的网下投资者配售

本次承诺12个月限售期的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情况如下:

其中零股506股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长城消费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无限售期承诺(新股发行部分)的网下投资者配售

本次无限售期的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情况如下:

其中零股571股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中银证券保本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综合配售结果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

二、老股转让情况

公司股东ASYMCHEM LABORATORIES, INCORPORATED和HAO HONG持有的公司股份均已满三十六个月,在本次发行中分别公开发售股份,本次进行老股转让的股东及拟转让的股份数量如下:

单位:股

公司老股转让后发行人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6568351、66568353

发行人: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1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配售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