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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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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第2号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2015年6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博时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52号,进行募集。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

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5、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收益品种。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7、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8、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9、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10、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1、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9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 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韩强

联系电话: (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股份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2%。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两大总部和二十七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以及宏观策略部、交易部、指数与量化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多元资产管理部、年金投资部、产品规划部、营销服务部、客户服务中心、市场部、养老金业务中心、战略客户部、机构-上海、机构-南方、券商业务部、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互联网金融部、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作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票投资部(含各投资风格小组)、研究部。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研究部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固定收益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公募基金组、专户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

市场部负责公司市场和销售管理、销售组织、目标和费用管理、销售督导与营销培训管理、推动金融同业业务合作与拓展、国际业务的推动与协作等工作。战略客户部负责北方地区由国资委和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以及该区域机构客户的销售与服务工作。机构-上海和机构-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作。养老金业务中心负责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本养老金及职业年金的客户拓展、销售与服务、养老金研究与政策咨询、养老金销售支持与中台运作协调、相关信息服务等工作。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营销服务部负责营销策划、总行渠道维护和销售支持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责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指数与量化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权益类特定资产专户和权益类社保投资组合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多元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的基金中基金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金资产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品维护以及年金方案设计等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公司互联网金融的平台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客户服务中心负责零售客户的服务和咨询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作;股东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研究;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党务工作;博时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研究、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件管理、公司文化建设、品牌传播、对外媒体宣传、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IT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沈阳分公司、郑州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分别负责对驻京、沪、沈阳、郑州和成都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沈阳和郑州处理公务人员给予协助。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

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公司总人数为488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88%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张光华先生,博士,董事长。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研室副主任,计划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广东发展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招商银行副行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在招商银行任职期间曾兼任永隆银行副董事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

熊剑涛先生,硕士,工程师,董事。1992年5月至1993年4月任职于深圳山星电子有限公司。1993年起,历任招商银行总行电脑部信息中心副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脑部副经理、经理、电脑中心总经理、技术总监兼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4年10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2005年12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分管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息技术中心,兼任招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4年11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江向阳先生,董事。2015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共党员,南开大学国际金融博士,清华大学金融媒体EMBA。1986-1990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信息与情报学系,获学士学位;1994-1997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2006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国际金融博士学位。2015年1月至7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副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历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党办副主任兼新闻办(网信办)主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处长、副专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处长;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情报室干部。

王金宝先生,硕士,董事。1988年7月至1995年4月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任教师。1995年4月进入招商证券,先后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投资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票销售交易部总经理(现更名为机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08年7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陈克庆先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起历任世纪证券投资银行北京总部副总经理,国信证券投行业务部副总经理,华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2014年加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现任投资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

杨林峰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董事。1988年8月就职于国家纺织工业部,1992年7月至2006年6月任职于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华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交所上市公司)董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2006年7月就职于上海市国资委直属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任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2007年10月至今,出任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7月至2013年8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2013年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顾立基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68年至1978年就职于上海印染机械修配厂,任共青团总支书记;1983年起,先后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主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免税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招商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海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退休。2008年2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2008年11月至2010年10月,兼任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6月至今,兼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2011年3月至今,兼任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3年5月至2014年8月,兼任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ECNL)董事;2013年6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1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南峰先生,学士,独立董事。1969年起先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酒泉卫星基地、四川大学经济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研究院、深圳特区人行办公室主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1994年至2008年曾兼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0年退休。2013年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何迪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71年起,先后在北京西城区半导体器件厂、北京东城区电子仪器一厂、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社科院美国研究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布鲁津斯学会、标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工作。1997年9月至今任瑞银投资银行副主席。2008年1月,何迪先生建立了资助、支持中国经济、社会与国际关系领域中长期问题研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博源基金会”,并担任该基金会总干事。2012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硕士,监事。1983年起历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助教、讲师、珠海证券有限公司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董事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余和研先生,监事。1974年12月入伍服役。自1979年4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工作,先后在办公室、农村金融研究所、发展研究部、国际业务部等部门担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等职务;1993年8月起先后在英国和美国担任中国农业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纽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8年8月回到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在零售业务部担任副总经理。1999年10月起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工作,先后在总部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担任总经理;2008年8月起先后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北京办事处担任总经理;2014年3月至今担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控股的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长城环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赵兴利先生,硕士,监事。1987年至1995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年至2012年5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5月筹备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2011年11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2013年3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2001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年金投资部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兼任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3月18日至今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员工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监事。1997年7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5年5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张光华先生,简历同上。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5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部经理、清华紫光股份公司CAD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公司代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主管IT、财务、运作、指数与量化投资等工作,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及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良泓先生,CFA,MBA,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技上海投资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5年2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高级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年至1999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0年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合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社保组合投资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卫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工作。2015年6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凯杨先生,硕士。2003年起先后在深圳发展银行、博时基金、长城基金工作。2009年1月再次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固定收益研究员、特定资产投资经理、博时理财30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博时外服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19日至2016年7月20日)、固定收益总部现金管理组投资副总监。现任固定收益总部现金管理组投资总监兼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12月6日-至今)、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6月26日-至今)、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7月25日至今)、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0月22日至今)、博时现金收益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2日至今)、博时裕瑞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30日至今)、博时裕盈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9月29日至今)、博时裕恒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0月23日至今)、博时裕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1月6日至今)、博时裕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1月19日至今)、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1月19日至今)、博时裕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1月25日至今)、博时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1月27日至今)、博时裕坤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1月30日至今)、博时裕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2月2日至今)、博时裕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2月3日至今)、博时裕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2月3日至今)、博时安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2月23日至今)、博时裕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月15日至今)、博时裕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月18日至今)、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月26日至今)、博时安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2月4日至今)、博时裕安纯债债券基金(2016年3月5日至今)、博时裕新纯债基金(2016年3月31日至今)、博时安瑞18个月定开债基金(2016年3月31日至今)、博时裕发纯债债券基金(2016年4月6日至今)、博时安怡6个月定开债基金(2016年4月15日至今)、博时裕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4月28日至今)、博时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4月29日至今)、博时安源18个月定开债券基金(2016年6月16日至今)、博时裕弘纯债券基金(2016年6月17日至今)、博时裕顺纯债债券基金(2016年6月23日至今)、博时裕昂纯债债券基金(2016年7月15日至今)、博时裕泉纯债债券基金(2016年9月7日至今)、博时安祺一年定开债基金(2016年9月29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江向阳、邵凯、黄健斌、李权胜、欧阳凡、魏凤春、王俊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黄健斌先生,简历同上。

李权胜先生,硕士。2001年起先后在招商证券、银华基金工作。2006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特定资产投资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股票投资部成长组投资总监。现任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兼价值组投资总监、博时精选混合基金兼博时新趋势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欧阳凡先生,硕士。2003年起先后在衡阳市金杯电缆厂、南方基金工作。201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助理。现任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魏凤春先生,经济学博士。1993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证券、清华大学、江南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工作。201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投资经理。现任首席宏观策略分析师兼宏观策略部总经理、多元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QDII-FOF)基金、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王俊先生,硕士,CFA。2008年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金融地产与公用事业组组长、研究部副总经理、博时国企改革股票基金、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研究部总经理兼博时主题行业混合(LOF)基金的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1988年8月22日

注册资本:190.5233675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刘峰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159217

二、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190.52亿元。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 2015年12月31日,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5.30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543.48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2.07亿元。

三、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处、运营管理处、稽核监察处、科技支持处、市场处、委托资产管理处、企业年金中心等处室,共有员工100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四、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6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6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截止2016年6月30日,兴业银行已托管开放式基金95只,托管基金财产规模3451.64 亿元。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2、代销机构

(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4)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9)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10)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2)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4)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5)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7)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18)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20)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1)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2)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减、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二、登记机构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 010-65171166

传真: 010-65187068

联系人: 许鹏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首席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电话:(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张振波

联系人:张振波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博时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宏观周期研究、行业周期研究、公司研究相结合,通过定量分析增强组合策略操作的方法,确定资产在基础配置、行业配置、公司配置结构上的比例。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长期积累的行业、公司研究成果,利用自主开发的信用分析系统,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以尽量获取最大化的信用溢价。本基金采用的投资策略包括:期限结构策略、行业配置策略、息差策略、个券挖掘策略等。

首先,本组合宏观周期研究的基础上,决定整体组合的久期、杠杆率策略。

一方面,本基金将分析众多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并关注国家财政、税收、货币、汇率政策和其它证券市场政策等。另一方面,本基金将对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进行深入细致分析,从而对市场走势和波动特征进行判断。在此基础上,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整体组合的久期范围以及杠杆率水平。

其次,本组合将在期限结构策略、行业轮动策略的基础上获得债券市场整体回报率,通过息差策略、个券挖掘策略获得超额收益。

1、期限结构策略。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和变化趋势,对各类型债券进行久期配置;当收益率曲线走势难以判断时,参考基准指数的样本券久期构建组合久期,确保组合收益超过基准收益。具体来看,又分为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和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策略、杠铃策略及梯式策略。

(1)骑乘策略是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2)子弹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久期集中于收益率曲线的一点,适用于收益率曲线较陡时;杠铃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的久期集中在收益率曲线的两端,适用于收益率曲线两头下降较中间下降更多的蝶式变动;梯式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的债券久期均匀分别于收益率曲线,适用于收益率曲线水平移动。

2、行业配置策略。债券市场所涉及行业众多,同样宏观周期背景下不同行业的景气度的发生,本基金分别采用以下的分析策略:

(1)分散化投资:债券发行人涉及众多行业,本组合将保持在各行业配置比例上的分散化结构,避免过度集中配置在产业链高度相关的上中下游行业。

(2)行业投资:本组合将依据对下一阶段各行业景气度特征的研判,确定在下一阶段在各行业的配置比例,卖出景气度降低行业的债券,提前布局景气度提升行业的债券。

3、息差策略。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从而获得杠杆放大收益。

本组合将采取低杠杆、高流动性策略,适当运用杠杆息差方式来获取主动管理回报,选取具有较好流动性的债券作为杠杆买入品种,灵活控制杠杆组合仓位,降低组合波动率。

针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以持有到期,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为主要投资策略,同时,密切关注债券的信用风险变化,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较高收益。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4、个券挖掘策略。本部分策略强调公司价值挖掘的重要性,在行业周期特征、公司基本面风险特征基础上制定绝对收益率目标策略,甄别具有估值优势、基本面改善的公司,采取高度分散策略,重点布局优势债券,争取提高组合超额收益空间。

第九部分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总财富)收益率×90%+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本基金选择上述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为本基金是通过债券资产的配置和个券的选择来增强债券投资的收益。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编制,该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适合作为市场债券投资收益的衡量标准;由于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采用90%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投资所代表的权重,10%乘以1年定期银行存款利率(税后)作为资产所对应的权重可以较好的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若未来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收益的产品。

第十一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博时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审计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5月13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代销机构、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更新;

4、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定和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5、在“八、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6、在“九、基金的业绩”中,新增了基金业绩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7、在“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中,更新了估值程序、估值错误的处理;

8、在“二十二、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一)、 2016年09月12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暂停办理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二)、 2016年09月0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裕盈纯债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分红公告》;

(三)、 2016年08月2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四)、 2016年08月1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五)、 2016年08月18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基金开通直销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和对直销网上投资者交易费率优惠的公告》;

(六)、 2016年08月1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七)、 2016年08月1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八)、 2016年08月1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九)、 2016年08月1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博时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十)、 2016年08月0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裕盈纯债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分红公告》;

(十一)、 2016年07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2季度报告》;

(十二)、 2016年07月14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裕盈纯债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分红公告》;

(十三)、 2016年06月1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裕盈纯债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分红公告》;

(十四)、 2016年06月08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定投、最低持有数量限制的公告》;

(十五)、 2016年06月0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位数以及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十六)、 2016年05月1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更新说明书2016年第1号-摘要》;

(十七)、 2016年04月2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裕盈纯债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分红公告》;

(十八)、 2016年04月22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1季度报告》;

(十九)、 2016年04月1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裕盈纯债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分红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2日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