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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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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6-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为双方签署的原则性协议,所涉及事项将由双方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和相关规定另行签署具体协议或合同。具体协议或合同的签署及落实存在不确定性。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协议》对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高速”)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雷

注册资本:224,737万元

主营业务:高等级公路、大型和特大型独立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管理和维护;高科技项目投资、开发;机械设备租赁与修理;汽车配件、公路建筑材料、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家具、百货、土特产品、工艺美术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的销售;卷烟、雪茄烟(凭证),饮食、住宿服务、副食销售(凭证),音像制品、书刊杂志出租、零售(凭证)(以上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技术服务、咨询服务;车辆清洗服务;货物配送(不含运输);房屋租赁;加油站设施、设备租赁;实物租赁;高速公路自有产权广告牌租赁、服务区经营管理。

截止2016年9月30日中原高速总资产497.59亿元,净资产121.57亿元。中原高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

公司与中原高速于2016年11月10日在海口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1.秉承“面向未来、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宗旨,发展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

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3.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市场开拓。

4.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应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

(二)主要合作内容

1.双方在路域经济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充分发挥主业运营和地理区位优势对路域经济开发的引领作用,努力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构建良好的发展格局。

2.双方在房地产开发板块进行广泛合作,充分利用双方现有的营销体系,开拓市场,提升业绩,增强双方的品牌影响力。

3.双方发挥各自主业运营优势,通过股份制、资金引入等方式参与对方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酒店品牌经营等,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同时,乙方将甲方作为海南区域的房地产建设优先合作伙伴。

(三)协议其他事项

1.双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资源、资金、产品及品牌为基础,在合作的各个领域沟通协作,风险同担,利益共享。

2.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是合作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由于合作双方均为高速公路类上市公司,在路域经济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充分发挥主业运营和地理区位优势对路域经济开发的引领作用,努力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构建良好的发展格局。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对双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所涉及事项具体内容,将由双方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原则和相关规定另行签署具体协议或合同。具体协议或合同的签署及落实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16-029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