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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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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6-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6-071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热键”)《股份减持告知函》,香港热键于2016年11月10日,通过深圳证劵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64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3434%,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一)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香港热键全部股份已于2014年4月28日起解除限售。截至2016年11月10日,香港热键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为4.9947%,减持后所持股份数为183,861,079股,持股比例为64.8877%。

2014年9月23日至2016年11月10日期间,香港热键累计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数量14,140,000股,如不计算因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所导致的被动稀释股份比例0.2601%以及被动增加股份比例0.1478%,累计权益变动比例为4.9947%;如计算前述被动稀释及被动增加股份比例,累计权益变动比例为5.1070%。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2016年1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香港热键未作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香港热键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83,861,0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887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浩先生保持不变;

4、前期承诺情况:

(1)香港热键于2011年4月12日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限为2011年4月28日至2014年4月27日。该股份已于2014年4月28日上市流通,本次减持的股东香港热键未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2)香港热键于2011年4月12日做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期限为无期限。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该承诺按期严格履行;

(3)香港热键于2014年9月25日承诺自2014年9月25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此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并已履行完毕;

(4)香港热键于2016年1月13日承诺自2016年1月13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此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并已履行完毕;

5、公司控股股东香港热键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香港热键《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2日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雷柏科技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577

信息披露义务人: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香港荃湾青山公路264-298号南丰中心1019-1021室(英文:RM 1019-1021 10/F NAN FUNG CTR 264-298 CASTLE PEAK RD. TSUEN WANG, HONG KONG)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柏科技”)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雷柏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本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成立时间:2001年05月21日

注册地址:RM 1019-1021 10/F NAN FUNG CTR 264-298 CASTLE PEAK RD. TSUEN WANG, HONG KONG

授权代表:曾浩

注册资本:120万港元

商业登记证号码:3180288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从事投资控股业务

股权结构: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曾浩先生。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履行情况

1、香港热键于2011年4月12日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限为2011年4月28日至2014年4月27日。该股份已于2014年4月28日上市流通,本次减持的股东香港热键未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2、香港热键于2011年4月12日做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期限为无期限。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该承诺按期严格履行。

3、香港热键于2014年9月25日承诺自2014年9月25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此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并已履行完毕。

4、香港热键于2016年1月13日承诺自2016年1月13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此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并已履行完毕。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持在雷柏科技中拥有的权益股份的可能性,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热键持有公司198,001,0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9947%,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对应时点的雷柏科技总股本为282,880,000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14年9月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98%,成交均价29.16元,对应时点的雷柏科技总股本为282,880,000股;

2014年9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03%,成交均价30.38元,对应时点的雷柏科技总股本为282,880,000股;

2014年9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42%,成交均价30.38元,对应时点的雷柏科技总股本为282,880,000股;

2014年9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70%,成交均价30.38元,对应时点的雷柏科技总股本为282,880,000股;

2016年11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29%,成交均价34.48元,对应时点的雷柏科技总股本为283,352,800股;

2016年11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7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05%,成交均价34.48元,对应时点的雷柏科技总股本为283,352,800股。

通过以上六次交易,香港热键累计减持雷柏科技股份14,140,000股,累计减持比例为4.9947%。具体情况如下:

注:截至2015年3月26日,香港热键持有公司股份190,501,07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82,880,000股的67.3434%。

2015年3月27日,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09.70万股,该部分股份于2015年3月30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282,880,000股变更为283,977,000股,香港热键持有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67.3434%变为67.0833%,被动稀释的股份比例为0.2601%。

2016月9月28日,因业绩未达标或部分激励对象不再符合公司激励条件,公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283,977,000股变更为283,352,800股,香港热键持有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67.0833%变为67.2311%,被动增加比例为0.1478%。

2014年9月23日至2016年11月10日期间,香港热键累计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数量14,140,000股,如不计算被动稀释股份比例0.2601%以及被动增加股份比例0.1478%,累计权益变动比例为4.9947%;如计算前述被动稀释及被动增加股份比例,累计权益变动比例为5.107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及其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183,861,079股,持股比例64.8877%,质押情况如下: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未有本报告书披露交易之外的买卖雷柏科技股票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22号。投资者也可以到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章):曾浩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章):曾浩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