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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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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6-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2版)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沪证专调查字2016051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2014年并购祥云飞龙事项立案调查。

本基金决策依据及投资程序:

(1)研究:本基金的投资研究主要依托于公司整体的研究平台,由投资研究部负责,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对全球宏观经济形势、中国经济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深入研究国家宏观经济走势、政策走向和利率变化趋势;通过对信用利差的分析判断,可转债的投资价值分析等,深入研究各类债券合理的投资价值。在全面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大类资产配置建议、目标久期建议、类属资产配置建议等。

(2)资产配置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上述研究报告,对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目标久期设定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基金经理基于投研部门的投资建议,根据自己对未来一段时期内宏观经济走势的基本判断,对基金资产的投资,制定月度资产配置和久期设置计划,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方可按计划执行。

(3)组合构建:大类资产配置比例范围及目标久期设定范围确定后,基金经理参考研究员的投资建议,结合自身的研究判断,决定具体的投资品种并决定买卖时机,其中重大单项投资决定需经投资总监或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4)交易执行:交易管理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统一执行证券投资组合计划,进行具体品种的交易。

(5)风险监控:本基金管理人各相关业务部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监控,定期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汇报。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风险监控情况,责令投资不规范的基金经理进行检讨,并及时调整。

(6)风险绩效评估: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基金的投资进行风险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使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能够更加清楚组合承担的风险水平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策略,并了解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收益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此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和优化投资组合。

(7)组合调整:基金经理将依据宏观经济状况、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以及组合风险与绩效的评估结果,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

本基金投资圣莱达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圣莱达是全球知名的温控器供应商及高端电热水壶出口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从事水加热生活电器核心零部件及整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产品为温控器及电热水壶整机。公司获得了多项专利,成功打破了温控器市场国外厂商的技术垄断,成为掌握独立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民族企业。公司被评为“宁波市出口名牌”称号,“宁波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宁波市专利示范企业”,获“无绳电气连接器”获得专利银奖,获“速热式饮水加热器”获发明专利金奖等。

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发现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十一、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的净值表现

本期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A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C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9月30日生效,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规定。

十二、费用概览

(一)管理费率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

(二)托管费率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

(三)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进行了更新,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及“其他内容的截止日期”。

(二)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内容。

(三)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内容。

(四)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直销机构、其他销售机构的信息。

(五)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日期更新为2016年6月30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六)在“九、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净值表现”和“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该部分内容均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七)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2016年3月30日,至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2016年9月30日之间的信息披露事项。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