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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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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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前前十名自然人股东的任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及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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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持股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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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各股东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均已出具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部分。
四、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经营的产品
1、公司主营业务概述
易明药业主要从事化学药(原料药和制剂)以及中成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易明药业起步于医药流通销售业务,通过布局销售网络和渠道,建立起系统的营销管理体系,具备明显的营销优势;同时,通过深入研究医药行业政策、分析行业发展规律,较早树立研发驱动的经营理念,全资子公司易明康元1(注:易明康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帆及股东周战于2004年2月设立,开展药品研发业务;2011年9月,易明康元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重组进入公司。因此,招股意向书涉及公司研发业务,涵盖实际控制人通过易明康元进行医药研发的业务阶段。)自设立以来,专注于医药技术研发,从事医药相关专利和专有技术的开发或引进、对外转让及技术支持等业务,形成一定的研发实力。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7年修订并执行至今)的相关规定,药品申请人需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备该药品相应生产条件的,方可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基于上述政策背景,公司在2012年7月以前不具备药品生产条件的情况下,采取与国内知名医药生产企业合作开发的方式,形成优势品种的特定经营业务,即公司与生产企业共同开发新药品种后,生产企业取得药品生产注册批件并负责生产,公司负责药品的全国经销。公司现有经营品种瓜蒌皮注射液、盐酸纳美芬注射液均为公司(含子公司)与知名生产企业合作开发,其中,瓜蒌皮注射液由上海医药子公司第一生化取得药品生产注册批件并负责产品生产,公司负责原材料的采购及瓜蒌皮注射液产品的销售;盐酸纳美芬注射液由易明康元研发并取得药品专利,西安利君取得药品生产注册批件并负责产品生产,公司负责药品的全国独家销售。
2012年7月,公司收购二级子公司维奥制药,收购完成后,公司形成了医药研发、生产、销售的完整业务链。维奥制药为一家具备自主研发能力的医药生产企业,通过GMP认证,拥有药品生产注册批件21项,涵盖片剂、散剂、胶囊剂以及原料药,其中,适用于糖尿病的米格列醇片为自主创新获得发明专利并推出的国内首仿药。2013年起公司着手维奥制药新厂区建设,2015年底实现片剂、散剂、胶囊剂以及原料药产能的搬迁,并于2016年1月5日取得2014版GMP证书。公司拟募集资金建设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实现盐酸纳美芬注射液的自主生产与销售,同时奠定发展注射剂产品的产能基础。
藏药材种植、藏药特色保健品及藏药品开发为公司重要发展战略之一,公司已在西藏林芝地区建成藏药材种植基地,目前主要从事藏药材翼首草的驯化及种植,并取得翼首草种植方法相关专利。公司拟募集资金在拉萨基地建设青稞茶系列保健饮品的产能,未来公司将在藏药材种植、藏药特色保健品开发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藏药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未来几年,公司将继续以医药研发为驱动、以优质产能为基础、以营销优势为依托,通过自主研发或合作开发新型优势品种,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主要经营的产品概述
公司主要经营的药品在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老年慢性病症治疗领域具备竞争优势,其中,维奥制药自主研发的国内首仿药米格列醇片适用于糖尿病的治疗;与上海医药子公司合作开发的瓜蒌皮注射液适用于心脑血管疾病,为全国独家品种。
公司与圣诺制药合作的国内首仿药卡贝缩宫素注射液,适用于选择性硬膜外或腰麻下剖腹产术后预防子宫收缩乏力和产后出血,该产品由圣诺制药生产,公司拥有独家代理经销权。
公司拥有药品专利和商标的盐酸纳美芬注射液为阿片受体拮抗剂,主要适用于麻醉后复苏或鸦片类药物中毒引起的呼吸抑制,目前该产品由西安利君生产,公司在全国独家销售,公司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建成并取得药品生产注册批件后,将实现自主生产及销售。
维奥制药目前自主生产并对外销售的药品还包括:适用于乳腺增生等妇科疾病的红金消结片;适用于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症状的醋氯芬酸肠溶片;以及多潘立酮片、阿奇霉素胶囊、蒙脱石散、氯雷他定片等药品。
此外,发行人还与知名医药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独家总经销小儿热速清口服液、注射用头孢噻肟钠等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医药产品。
(二)公司主要业务模式
1、自主生产药品业务模式
在发行人业务体系内,二级子公司维奥制药从事药品生产。维奥制药为一家具备自主研发能力的医药生产企业,通过GMP认证,拥有生产注册批件21项,涵盖片剂、散剂、胶囊剂以及原料药。维奥制药生产的药品品种主要有适用于糖尿病治疗替代阿卡波糖(如“拜糖苹?”)的新一代α-糖苷酶抑制剂的国内首仿药米格列醇片、适用于乳腺增生等妇科疾病的红金消结片、适用于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症状的醋氯芬酸肠溶片,以及多潘立酮片、阿奇霉素胶囊、蒙脱石散、氯雷他定片等。
发行人自主生产药品业务流程如下:
(1)米格列醇片、醋氯芬酸肠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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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业务模式下,发行人拥有生产注册批件,负责药品生产和质量控制,以及从生产到销售所有环节相关工作,发行人承担药品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及相关管理费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自主生产药品业务模式下的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①收入确认原则:药品运抵客户指定地点,客户对药品进行收货验收后发行人确认为当期销售收入。
②收入确认依据:经客户盖章或签字确认的销售收货回执。
③收入确认时点:销售收货回执上的时点。
2、第三方合作药品销售业务模式
发行人合作药品销售业务有三种类型,具体如下:
(1)“独家供应原材料+全国经销”业务模式(瓜蒌皮注射液)
瓜蒌皮注射液由发行人负责开发并报批,上海医药子公司第一生化取得生产注册批件并负责产品生产,发行人负责瓜蒌皮原材料的独家供应以及瓜蒌皮注射液产品的销售,双方的合作模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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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与上海医药子公司(第一生化、信谊医药)的合作历史较长、合作关系稳定,相互依赖,形成了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双方从未发生纠纷,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促进瓜蒌皮注射液产销量的提升。
此模式下的收入确认原则:
根据收入确认的谨慎性原则及发行人的实际业务经营模式,发行人向第一生化销售原材料时并未真正实现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因此在提供原材料阶段不确认销售收入,从信谊医药回购瓜蒌皮注射液并销售给客户时,才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①收入确认原则:药品运抵客户指定地点,客户对药品进行收货验收后发行人确认为当期销售收入。
②收入确认依据:经客户盖章或签字确认的销售收货回执。
③收入确认时点:销售收货回执上的时点。
(2)“合作开发+独家经销”业务模式(盐酸纳美芬注射液)
发行人在2012年7月以前不具备药品生产条件的情况下,采取与国内知名医药生产企业合作开发的方式,形成优势品种的特定经营业务,即发行人与生产企业共同开发新药品种后,生产企业取得生产注册批件并负责生产,发行人负责药品的独家经销。
此种业务模式下,发行人拥有药品新药证书、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生产企业拥有生产注册批件并负责产品生产和质量控制,发行人负责产品的独家经销。
发行人与西安利君合作的盐酸纳美芬注射液业务即为此类,盐酸纳美芬注射液由发行人研发并取得专利,并取得新药证书及商标。西安利君取得生产注册批件并负责产品生产,发行人负责药品的全国独家销售,具体合作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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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业务模式下,发行人向药品生产企业采购药品成品,采购成本为药品生产成本和生产企业合理利润;发行人对外销售药品,确认药品销售收入,并承担药品销售费用及相关管理费用。
此模式下的收入确认原则:
①收入确认原则:药品运抵客户指定地点,客户对药品进行收货验收后发行人确认为当期销售收入。
②收入确认依据:经客户盖章或签字确认的销售收货回执。
③收入确认时点:销售收货回执上的时点。
(3)“独家经销”业务模式(卡贝缩宫素注射液、小儿热速清口服液、注射用头孢噻肟钠等)
发行人与国内知名医药生产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独家经销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的药品。发行人经销的卡贝缩宫素注射液(发行人拥有药品组合物专利权、商标权)、小儿热速清口服液、注射用头孢噻肟钠即为此类。
此类业务的合作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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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业务模式下,生产企业拥有生产注册批件并负责产品生产和质量控制,发行人向生产企业采购药品成品,对外独家经销药品,确认药品销售收入,并承担药品销售费用及相关管理费用。
此模式下的收入确认原则:
①收入确认原则:药品运抵客户指定地点,客户对药品进行收货验收后发行人确认为当期销售收入。
②收入确认依据:经客户盖章或签字确认的销售收货回执。
③收入确认时点:销售收货回执上的时点。
3、药品原材料销售业务模式
发行人经营范围涵盖“销售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药品原药材的培育、种植、收购、销售业务。发行人向第一生化销售瓜蒌皮原材料即为此类。
此类业务的合作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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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与上海医药子公司合作瓜蒌皮产品过程中,原材料供应是整个业务的一部分,发行人向第一生化销售原材料并未实现风险报酬的转移,故比照“委托加工模式”进行核算,不在原材料供应环节确认销售收入。
在福建省实行“两票制”之后,产品销售由第一生化直接向发行人指定的下游客户开票,故在原材料供应阶段即确认原材料销售收入,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1)根据当月生产产量计算当月平均原材料单耗
平均原材料单耗=当月生产耗用原材料数量/当月产品产量
(2)计算当月原材料销售收入。
当月原材料销售收入=制剂产品销售数量*平均原材料单耗*原材料采购单价(合同约定)
4、市场推广服务业务模式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涵盖“营销策划、市场调研、推广、开发”,能够为其他药品生产企业提供市场推广服务,并收取推广服务费。
发行人第三方合作药品在实行“两票制”的区域(目前仅有福建省),发行人就产品销售提供市场准入(包括物价备案、招标投标等)、推广、销售以及客户开发、跟踪、维护等市场推广服务工作,并向第三方合作生产企业收取推广服务费。
市场推广服务业务模式业务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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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业务模式下,发行人为药品生产企业提供产品推广、销售、客户开发等服务,并按推广服务成果收取推广服务费。
市场推广服务业务模式下的收入确认原则:
(1)收入确认原则:发行人已完成客户要求的推广服务,与客户就推广服务事项完成情况达成一致;
(2)收入确认依据:客户书面通知的当月标的产品销售情况或完成相关推广服务;
(3)收入确认时点:完成推广服务的当月;
(4)收入确认方法:根据客户当月标的产品的销售数量及合同约定的推广服务单价确认收入或根据合同金额在服务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5、原料药销售业务模式
发行人经营范围涵盖“销售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原料药”,发行人原料药生产销售业务有两种类型,具体如下:
(1)自主生产销售原料药
发行人二级子公司维奥制药掌握米格列醇原料药、醋氯芬酸原料药生产技术及质量优势,并对外出售,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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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业务模式下,发行人负责原料药生产并负责质量控制,承担生产和销售成本,确认原料药销售收入。
(2)代理销售原料药
发行人除对外销售自产的原料药以外,还对外销售其他厂商生产的化学原料药水杨酸甲酯,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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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业务模式下,生产企业负责原料药质量控制,发行人采购后对外销售,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原料药销售业务模式下的收入确认原则:
①收入确认原则:原料药运抵客户指定地点,客户对原料药进行收货验收后发行人确认为当期销售收入;
②收入确认依据:经客户盖章或签字确认的销售收货回执;
③收入确认时点:销售收货回执上的时点。
(三)公司采购、生产、销售体系
1、采购体系
发行人采购主要包括药品生产原材料采购和经销药品采购。
药品生产原材料采购主要由发行人子公司维奥制药负责。维奥制药的采购过程严格按照GMP的要求进行管理,首先根据《供应商评估和批准操作规程》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审查通过后再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体系进行现场质量审计,审计通过后再进行询比议价确定最终的供应商。同时,维奥制药针对每家供应商建立质量档案,内容包括样品检验数据和报告、产品稳定性考察报告、定期质量回顾分析报告等,以确保生产的药品质量。维奥制药采购的主要药品生产原材料包括“三七”、“柴胡”、“蒙脱石原料药”、“多潘立酮原料药”、“钯炭”等。
经销药品采购由公司负责。公司严格按照GSP认证的相关规定,与国内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通过GMP认证的特定药品生产厂商签订经销协议,并负责全国或国内大部分省份的药品销售工作,具体权利义务由协议约定。公司经销的药品主要有:公司负责瓜蒌皮原材料采购并独家供应生产厂商,并负责在国内(除上海、浙江、湖南、青海、西藏)独家销售的适用于冠心病等心脑血管疾病的瓜蒌皮注射液;公司拥有组合物专利权和商标权,由其他厂商生产,公司负责全国独家经销的卡贝缩宫素注射液;公司拥有专利权和商标权,由其它厂商生产,公司负责在全国范围内独家销售的阿片受体拮抗剂盐酸纳美芬注射液。此外,公司还经销小儿热速清口服液、注射用头孢噻肟钠。
2、生产体系
公司严格按照GMP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全面制定了生产管理制度及各个岗位的操作流程。公司生产以营销为导向,通过营销部门及时掌控市场动向,由生产部门根据市场动向适时安排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公司质量管理中心在药品的整个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辅料、半成品及成品等进行严格监控及检验,保证产出的各类药品符合质量标准。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流程如下:
(1)米格列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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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红金消结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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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醋氯芬酸肠溶片
醋氯芬酸原料药的生产共有三个化学反应,包括酯化反应、缩合反应以及氢化结晶反应,具体情况如下:
①酯化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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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缩合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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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氢化结晶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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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体系
公司主要通过专业化、精细化的经销商代理销售模式进行销售;在部分区域,为实现快速覆盖市场提升销量的目标,公司选择传统经销商代理模式作为补充。专业化、精细化的经销商代理销售模式与传统的经销商代理模式的具体差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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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根据是否直接参与区域市场和终端市场的推广活动,将营销模式分为“传统经销商代理模式”和“专业化、精细化的经销商代理模式”:
传统经销商代理模式(低价格、低毛利、低费用、短账期、不介入):发行人向二级经销商销售产品,二级经销商独立完成其协议区域市场的产品推广活动(包括专业学术推广活动及终端市场的具体产品推广活动),发行人不参与区域市场的推广活动。此模式下发行人产品销售多为先款后货或预收货款,销售费用率低,但与之同时,产品定价通常较低,毛利相应较低。
专业化、精细化的经销商代理模式(高价格、高毛利、高费用、长账期、深介入):为增强终端市场掌控力,获取渠道利润,提升产品销售议价能力,发行人逐步转向专业化、精细化的经销商代理模式。此模式下,发行人按区域市场及二级经销商现状,不同程度参与区域市场的推广活动:发行人向二级经销商销售产品,发行人与二级经销商在区域市场合作进行推广活动;或发行人直接向区域市场配送商销售产品(配送商直接向终端医院配送),发行人独立完成该区域推广活动。此模式下发行人产品销售议价能力增强,定价提高,毛利率上升,但发行人推广活动投入较多,销售费用率上升,同时此模式下由于代理商利润空间被压缩,通常需给予经销商较长的信用周期,因此应收账款余额增加。
两类经销模式的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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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经销商模式下,医药企业忽视营销团队和营销网络建设,也不进行市场推广,主要依靠经销商进行代理销售;经销商拥有强大的营销团队和营销网络,掌控终端市场资源,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在该模式下,经销商注重短期利益,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动力进行专业化的学术推广,也没有动力对产品进行品牌和专业维护。对医药企业而言,能够迅速实现产品的市场拓展,但无法进行品牌积累,不利于产品销售的持续增长及企业的长期发展。
公司现有主要产品米格列醇片、瓜蒌皮注射液、卡贝缩宫素注射液、盐酸纳美芬注射液等产品处于快速成长期,为延长产品生命周期,实现公司品牌积累,公司自建营销团队和营销网络,加大专业化临床学术推广力度,同时对营销体系进行精细化管理,形成专业化、精细化的经销商代理销售模式,具体如下:
(1)营销机构及设置
发行人在成都设立营销中心,负责产品销售、市场推广、营销团队及经销商管理、客户服务等销售相关业务,下设销售部和销售管理部,其中,销售部负责各区域的经销商选择、产品市场推广和销售工作,销售部设五个大区覆盖全国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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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管理部下设市场部、招标部、客服部、储运部、综合管理部等部门,负责市场调研、学术支持、各省区的招投标、营销策划、经销商管理及培训、客户服务、产品流向跟踪与监控、销售的各项服务工作。
公司营销中心已形成层次分明、组织有序、责权明确的营销模式,已建立超500人的营销团队覆盖全国,保证营销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2)业务推广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米格列醇片、瓜蒌皮注射液、卡贝缩宫素注射液、盐酸纳美芬注射液、红金消结片、醋氯芬酸肠溶片等产品均为处方药,需要通过开展学术推广活动,提高和加深医生对产品治疗机理和适用症状的认识。公司营销团队以自行策划实施,以及委托合作实施等方式进行学术推广,组织区域性学术年会、学术推广会等不同规模和方式的学术活动进行市场宣传和推广,向各级医院的医生传递准确的产品医疗信息,从而帮助医生更好地选择治疗药物,增强产品终端市场的推广深度。
(3)灵活的销售管理策略
公司建立了灵活的销售管理机制,实行“一省一策、一地一策、一院一策”的销售管理策略,公司根据药品在各省市、各医院的销售状况,动态调整市场推广力度、营销方案、技术及资金支持,以实现覆盖市场提升销量的目标。
(4)营销网络建设
公司对经销商采取精细化的管理模式,在经销商选择过程中,综合分析经销商在产品专业领域的销售能力、区域内的市场资源、配送范围、资金实力等因素基础上确定合作关系。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的购销合同或产品推广协议明确约定,在协议有效期间,经销商不得经销或居间推广其他公司的直接竞品,否则,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单方面取消经销商的产品经销或居间推广资格。
在营销网络建设方面,通过多年发展,目前公司的经销商已超过600 家,分布全国大部分省市地区,多数经销商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公司产品主要销售区域包括华东大区、华北大区及西南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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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为加大对最终客户的控制力度,通过自建营销团队和营销网络,不断加大对终端市场的产品推广投入,市场反应良好,专业化、精细化的经销商代理模式下的销售收入增长显著。
除经销商模式外,公司还存在少量直接销售,主要适用于可在药店等终端市场销售的药品。公司通过营销团队开拓市场,直接将该部分药品销售给药店。此外,公司的原料药销售也采用直销方式,销售主要对象为国内外医药制造企业。
(四)主要原材料
公司所需原材料主要为各种用于原料药生产的化工原料、用于化学药品制剂生产的原料药以及用于中成药生产的中药材,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分类占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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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自主生产药品和第三方合作药品的行业竞争状况分析
公司主要收入及利润来源于六种药品。自主生产的药品包括:适用于糖尿病的米格列醇片,适用于乳腺增生的红金消结片,适用于骨关节炎和抗风湿的醋氯芬酸肠溶片;第三方合作药品包括:适用于冠心病等心脑血管疾病的瓜蒌皮注射液,适用于选择性硬膜外或腰麻下剖腹产术后预防子宫收缩乏力和产后出血的卡贝缩宫素注射液,阿片类受体拮抗剂盐酸纳美芬注射液。上述药品特性及市场竞争情况如下:
1、自主生产药品特性及市场竞争情况
(1)米格列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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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产品特性
《中国II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13年版)》将α-糖苷酶抑制剂列为血糖控制的一线治疗药物,对II型糖尿病疗效十分确切。德国拜耳公司最早于1984年上市的“拜糖苹?阿卡波糖”为该公司研制开发的第一个用于临床的α-糖苷酶抑制剂,阿卡波糖在中国2015年市场销售额达67.19亿元(数据来源:C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其中德国拜耳公司的“拜糖苹?阿卡波糖”市场份额为84%(数据来源:2015年IMS中国数据)(折合约56亿元);此后德国拜耳公司基于疗效和副作用两方面原因,又于1998年成功研制开发出新一代的α-糖苷酶抑制剂——米格列醇,其安全有效,副作用明显降低,已在多个国家被广泛使用,现已成为治疗II型糖尿病的首选药物。但是由于中国市场“拜糖苹?阿卡波糖”销量巨大,德国拜耳公司未将其新一代的α-糖苷酶抑制剂米格列醇进入中国市场,发行人抓住研发机遇,经过几年的攻关,成功的首家仿制出该产品,正逐步替代阿卡波糖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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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格列醇片是一种新型降糖药,为公司拥有专利的国内首家仿制新药,主要适用于II型糖尿病。米格列醇与同属于糖苷酶抑制剂类型的阿卡波糖、伏格列波糖相比,有如下优势:米格列醇对酶的抑制作用更强,范围更广,抑制效果更好;无肝损伤风险,服用更加安全,其他两种产品的代谢产物被吸收进体内,对肝脏造成损伤,需定期监测肝功能,而米格列醇片在体内不被代谢分解,无肝损伤;与阿卡波糖相比,米格列醇片的胃肠道不良反应发生率更低。
此外,由于我国民众的饮食结构,高脂血症以高甘油三酯血症为主,米格列醇能有效降低甘油三酯水平,更加适合我国的糖尿病患者。
②竞争状况分析
A、米格列醇在糖苷酶抑制剂糖尿病用药市场的市场份额
2013年至2015年,米格列醇在糖苷酶抑制剂糖尿病用药的市场份额稳步提升,复合增长率已达35.82%,复合增长率排名第一。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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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数据来源:C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
注2:销售额以产品的市场零售价计算。
B、发行人在米格列醇制剂市场的市场份额
在全国范围内,共有三家企业生产销售米格列醇片,分别为维奥制药、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和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具体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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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数据来源:C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
注2:销售额以产品的市场零售价计算。
2013年至2015年,维奥制药生产的米格列醇片销售额,在我国米格列醇制剂市场的市场份额均在50%以上,2015年为58.95%,具体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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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来源于C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
C、维奥制药米格列醇片在糖尿病口服化学药细分市场排名
2013年至2015年,维奥制药生产的米格列醇片在米格列醇制剂、酶抑制剂类糖尿病口服化学药和糖尿病口服用化学药市场的销售额排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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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来源于C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
除销售米格列醇制剂外,维奥制药还对外出售部分米格列醇原料药。由于质量控制水平高,维奥制药生产的米格列醇原料药已取得印度、台湾地区医药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证书。报告期内,除满足自产需求外,维奥制药向印度P.K.PHARMATECH PVT. LTD.和HETERO LABS LIMITED两家公司出口了部分原料药。
(2)红金消结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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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产品特性
红金消结片源于彝族中药的经典方剂,主要原材料为大红袍、五香血藤、八角莲、黑蚂蚁等多味中药材。产品主要适用于治疗气滞血瘀型乳腺增生,也可用于子宫肌瘤、卵巢囊肿、痛经等妇科顽症,具有独特的疗效。
②竞争状况分析
A、我国气滞血瘀型乳腺增生中成药主要品种市场份额
2013至2015年,红金消结片在我国气滞血瘀型乳腺增生中成药的市场份额逐年提升,复合增长率达29.29%,排名第一。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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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数据来源:C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
注2:销售额以产品的市场零售价计算。
B、发行人在气滞血瘀型乳腺增生中成药市场的市场份额
2013年至2015年,我国气滞血瘀型乳腺增生中成药市场销售额排名前五位的企业分别是山东步长神州制药有限公司、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佑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良方制药有限公司、维奥制药。其中,维奥制药的市场份额稳步提升,三年复合增长率排名第一,达到34.01%。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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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数据来源:C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
注2:销售额以产品的市场零售价计算。
C、发行人在红金消结制剂市场的市场份额
2013至2015年,红金消结制剂的销售额排前四名企业分别是云南佑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维奥制药、云南楚雄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维奥制药的红金消结片销售额排名第二,三年复合增长率为34.01%,排名第一。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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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数据来源:C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
注2:销售额以产品的市场零售价计算。
2013年至2015年,发行人在红金消结制剂市场的市场份额逐渐提升,2015年已达31.88%,具体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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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来源于C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
(3)醋氯芬酸肠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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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产品特性
醋氯芬酸肠溶片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作用,其作用机理主要是通过抑制环氧化酶活性,使前列腺素合成减少。其适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椎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治疗。
②竞争状况分析
A、非甾体抗炎和抗风湿药在抗炎和抗风湿类化学用药市场的市场份额
2013年至2015年,非甾体抗炎和抗风湿药在我国抗炎和抗风湿类化学用药市场占主导地位,市场份额保持在97%以上,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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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来源于C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
B、发行人在醋氯芬酸制剂市场的市场份额
2013年至2015年,醋氯芬酸各品牌销售额排名前五名的企业分别是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濮阳市仲亿药业有限公司、陕西开元制药有限公司、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制药厂、维奥制药。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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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数据来源:C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
注2:市场规模以产品的市场零售价计算。
除销售醋氯芬酸制剂外,维奥制药还对外出售部分醋氯芬酸原料药。由于质量控制水平高,报告期内,醋氯芬酸主要生产厂家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濮阳市仲亿药业有限公司和陕西开元制药有限公司均向维奥制药采购原料药。
2、第三方合作药品特性及市场竞争情况
(1)瓜蒌皮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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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产品特性
公司与第一生化合作的瓜蒌皮注射液,为全国独家品种。瓜蒌皮注射液是国内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中成药,以先进的植物分离、提取工艺从葫芦科植物瓜蒌的干燥果皮中提取有效成分,并经现代制剂技术精制而成。产品具有抗心肌缺血、改善微循环、调节血脂等作用,主要适用于冠心病,也可用于心梗病、缺血性脑病、高脂血症、高黏血症、糖尿病合并下肢血管病变等。近几十年,冠心病痰浊阻络证占冠心病人群的比例从10.23%增长至24.25%,瓜蒌皮注射液是目前国内唯一的冠心病痰浊阻络证中药注射剂,已有15个省区将其列为医保乙类品种。
瓜蒌皮注射液的不良反应尚不明确,但有禁忌:对瓜蒌皮注射液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注意事项:过敏体质者慎用。
目前,尚未出现因使用瓜蒌皮注射液而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事件。
以瓜蒌皮注射液临床研究为例,2009年11月《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刊登的《瓜蒌皮注射液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疗效观察》,结果显示:患者人数54例,治疗组显效26例、有效24例,总有效率93%;2012年第39卷第9期《现代预防医学》刊登的《瓜蒌皮注射液对脑梗死患者血流动力学的影响》,结果显示:患者人数183人,治疗组显效132例、有效37例,总有效率92%。
②竞争状况分析
我国传统医学对冠心病辨证分类为心血瘀阻证、痰浊阻络证等类型。中医治疗心血淤阻证冠心病的疗法一般为“活血化瘀、通络止痛”,代表中药注射剂有丹红注射液、红花黄色素注射液、冠心宁注射液等;中医治疗痰浊阻络证冠心病的疗法一般为“化痰泻浊、宣痹通阳”,代表中成药有瓜蒌皮注射液、二陈丸、丹蒌片、舒心降脂片等,其中瓜蒌皮注射液为通过“化痰泻浊”治疗痰浊阻络证冠心病的唯一中药注射剂,在目前尚无可替代的中药注射剂产品。
瓜蒌皮注射液为国家药监总局批准生产的中药注射剂,且目前生产注册批件处于有效期内,有效期满可续期。瓜蒌皮注射液的生产注册批件为“国药准字Z20027540”,生产注册批件最近再注册批准日期为2015年6月23日,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药品类别:中药,药品本位码:86900651002029。瓜蒌皮注射液符合国家药关于中药注射液的相关规定。
近年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开展中药注射剂的安全性再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中药注射剂的质量和安全性标准,这一举措客观上提高了中药注射剂的审批门槛。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07年12月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中药、天然药物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的通知》,要求研发新的天然药物注射剂“应与已上市的其他同一给药途径、同类功能主治(适应症)的注射剂进行比较,在有效性或安全性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或特色”,“仿制中药、天然药物注射剂,应与被仿品种的处方组成、药材基原、药材产地、生产工艺(药材前或饮片处理、提取、分离、纯化,包括工艺参数)、制剂处方、规格、剂量、功能主治(适应症)等保持一致。”
此外,医药生产企业研发治疗痰浊阻络证冠心病的中药注射剂,从临床前药理毒理研究、临床Ⅰ、Ⅱ、Ⅲ期试验再到申报生产取得生产批件,一般需要8-10年的时间,且具有投入高、风险大的特点,能否通过审批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瓜蒌皮注射液作为治疗痰浊阻络证冠心病的唯一中药注射剂在一定时期内不可替代。
2013年至2015年,瓜蒌皮注射液在我国心脑血管疾病中成药注射剂的市场销售额稳步提升,三年复合增长率为17.95%,高于销售额排名前五的注射液品种,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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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数据来源:C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
注2:销售额以产品的市场零售价计算。
注3:按心脑血管疾病中成药注射剂药品品种的销售额由大到小排名。
2013年至2015年,瓜蒌皮注射液在我国冠心病中药注射剂市场份额逐渐提升,市场份额分别是1.11%、1.37%和1.46%。
(2)卡贝缩宫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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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产品特性
发行人与圣诺制药合作的卡贝缩宫素注射液是缩宫素类产品的一种,主要适用于剖腹产手术后预防子宫收缩乏力和产后出血。
卡贝缩宫素是一种合成的、具有激动剂性质的长效催产素九肽类似物。不论静脉注射还是肌肉注射卡贝缩宫素后,子宫迅速收缩,可在2分钟内达到一个明确强度,单剂量静脉注射卡贝缩宫素对子宫的活性作用可持续约1个小时,可以预防刚生产后的产后出血。产后给予卡贝缩宫素后,子宫在收缩的频率与幅度方面都比催产素长。因此,与普通缩宫素相比,卡贝缩宫素注射液具有起效更快、疗效更好、作用时间更长的优势。
②市场前景分析
卡贝缩宫素注射液面向于剖腹产术后用药市场。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我国出生人口约1,655万人,二胎政策全面放开后,预计每年新生儿新增250万人左右。根据世卫组织发布的《 2014年世界卫生统计》,我国 2006年至2012 年剖腹产率为27%。假设每名剖腹产妇使用1-2支缩宫素类产品,按此测算,预计我国每年缩宫素产品的用药量约为500万至1,000万支,市场规模约20亿元。
③竞争产品及生产企业
目前缩宫素类注射液产品主要有缩宫素注射液和卡贝缩宫素注射液。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公布的药品信息,目前取得缩宫素注射液生产注册批件35个,分属生产厂家21个;目前取得卡贝缩宫素注射液国产生产注册批件3个,生产厂家3个,进口注册批件1个。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公布的药品信息,目前仅有3家国内企业取得卡贝缩宫素注射液生产注册批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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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注册的进口卡贝缩宫素注射液仅1个品种,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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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rring Pharmaceuticals为卡贝缩宫素注射液产品的原研生产厂家。Ferring Inc.和Ferring B.V均为Ferring Pharmaceuticals的分支机构,辉凌制药(中国)有限公司为Ferring B. V全资子公司,因此辉凌制药(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卡贝缩宫素注射液及国内进口Ferring Inc的卡贝缩宫素注射液都属于原研厂家Ferring Pharmaceuticals的产品。
发行人合作的卡贝缩宫素注射液由圣诺制药生产,于2016年1月取得生产注册批件,产品于2016年5月上市销售,为国内首家仿制产品。在此之前,我国销售的卡贝缩宫素注射液皆为Ferring Pharmaceuticals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的产品。
④发行人销售额及市场份额情况
发行人合作的卡贝缩宫素注射液产品2016年上市销售,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已在全国29个省市与当地客户签订销售推广协议,已在18个省市进行销售,已实现销售收入2,156.32万元。目前暂无2016年出自权威机构的市场份额数据。
2015年度及以前,国内市场销售的卡贝缩宫素注射液全部为Ferring Pharmaceuticals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生产及销售的产品,2015年销售额在1亿元左右。
(3)盐酸纳美芬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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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产品特性
盐酸纳美芬注射液是继纳洛酮之后合成的又一纯阿片类受体拮抗剂,于1995获得FDA(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的批准,被ASHP(美国卫生系统药师协会)推荐为纳洛酮的替代品,成为急救、解除呼吸抑制的一线用药。与纳洛酮相比,纳美芬具有速效、长效、强效、安全、副作用更少、用药途径灵活等特点,主要适用于麻醉后复苏或治疗吗啡等鸦片类药物中毒后引起的呼吸抑制,同时也用于神经功能保护、心力衰竭、休克、酒精中毒等症状的治疗。该药品为国家三类新药,进入全国医保产品目录。
②竞争状况分析
A、纳美芬在阿片类受体拮抗剂市场的市场份额
2013年至2015年,纳美芬在我国阿片类受体拮抗剂的市场份额逐年提升,2015年已达61.50%,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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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数据来源:C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
注2:销售额以产品的市场零售价计算。
B、公司经销的盐酸纳美芬注射液在阿片类受体拮抗剂市场的市场份额
2013年至2015年,我国生产盐酸纳美芬注射液且有销售数据的企业有4家,分别是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西安利君,其中由西安利君生产、公司经销的盐酸纳美芬注射液销售额复合增长率达到77.80%,排名第一,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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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数据来源:C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
注2:销售额以产品的市场零售价计算。
3、发行人自主生产和第三方合作的其他药品
除以上主要经营品种外,维奥制药还自主生产多潘立酮片、阿奇霉素胶囊、蒙脱石散、氯雷他定片、克拉霉素胶囊,母公司经销的第三方合作药品还有小儿热速清口服液、注射用头孢噻肟钠。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和运输设备。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原值16,055.9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3,784.65万元,成新率85.85%。
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已取得房产证的房产1处,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共计2宗、52项国内注册商标、21项发明专利。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帆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高帆出具了不可撤销的《避免同业竞争声明及承诺函》。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股东华金天马、西藏易水、西藏易家团租赁公司房屋用于办公,公司子公司易明海众、易明康元租赁公司股东周战的房屋用于办公,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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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1)收购易明海众30.00%股权
2013年11月19日,公司与成都海众签订《北京易明海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转让协议》,以1,640.00万元的价格收购成都海众持有的易明海众30.00%股权。
(2)关联担保
①高帆、周战、尚磊为易明有限提供担保
2012年8月14日,易明有限作为借款人与委托人天津天士力之骄药业有限公司、贷款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易明有限借款2,0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2012年8月24日至2014年8月24日,年利率12.00%。
2012年8月14日,高帆、周战、尚磊分别与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签订《权利质押合同》,分别以其持有的易明有限75.00%股权对应3,750.00万元出资、15.00%股权对应750.00万元出资、10.00%股权对应500.00万元出资,为易明有限该笔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2012年8月24日,高帆、周战、尚磊与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向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2014年5月23日,易明有限提前偿还了2,000.00贷款本金及利息。2014年6月13日,高帆、周战、尚磊与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在西藏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了股权出质注销登记。
②高帆为维奥制药提供担保
2015年12月4日,维奥制药与成都银行彭州支行签订H600801151204960号借款合同,借款本金为5,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5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3日。高帆和易明药业为维奥制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由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贷款总额70.00%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就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维奥制药借款提供的担保,易明药业、易明康元和易明海众提供信用反担保,同时易明海众以持有的维奥制药100.00%股权为该项担保提供最高额质押反担保。
3、关联方与发行人的资金往来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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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3年2月公司收到因缴纳个税返还的发展金,公司理解个税缴纳来源属于股东,因此将相应返还的发展金支付给股东个人。2014年6月审计时,经审计师复核,认为个税以企业扶持金形式的返还,不能退给股东,应归属企业。因此将原支付股东个人的发展金调整为其他应收款,由股东个人交回公司。
上述表中其他应收款及其他应付款明细如下:
(1)公司对控股股东高帆的其他应付款
2013年末,公司对控股股东高帆的其他应付款为255.30万元。2013年公司向控股股东高帆借款余额为3,713,887.54元,扣除应收回的发展金1,160,904.00元,欠款余额为2,552,983.54元。2014年度,公司已归还该股东借款。
公司向控股股东高帆发生资金拆借,主要系公司因业务快速发展,向股东借款以满足资金需求,未约定相应借款利息。
(2)公司对股东周战的其他应付款与预付账款
2013年末,公司对股东周战的其他应付款为117.05万元。2013年公司向股东周战借款余额为1,513,236.66元,扣除应收回的发展金342,696元,欠款余额为1,170,540.66元。2014年度,公司已归还该股东借款。
公司向股东周战发生资金拆借,主要系公司因业务快速发展,向股东借款以满足资金需求,未约定相应借款利息。
2015年末,公司对股东周战的预付账款为13.98万元,主要为预付公司子公司易明海众、易明康元按合同约定支付的房屋租金。公司子公司易明海众、易明康元办公区域系租用公司股东周战的房屋,详见本节“六、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1、经常性关联交易”。
(3)公司对股东尚磊的其他应收、应付款
2013年末,公司对股东尚磊的其他应收款为13.62万元,主要系应收已支付给股东的发展金。2014年度,股东已归还该发展金。
2013年末,公司对股东尚磊的其他应付款为9.84万元,主要系跨年度报销费用。2014年初股东尚磊的报销费用,因费用发票为2013年12月,因此将费用计入2013年12月,2014年初支付。
(4)公司对关联方成都海众的其他应收款
2013年末,公司对关联方成都海众的其他应收款为200.00万元,主要系公司预付收购易明海众30%股权的收购价款。2014年度,公司对该收购款已支付完毕。
4、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报告期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规范,规范后各项关联交易遵守了自愿、公正、诚信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平,关联交易行为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各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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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易家团直接持有公司405.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85%。高帆为西藏易家团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21.80.万元,出资比例为2.04%。
西藏易水直接持有公司324.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28%。高帆为西藏易水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37.92万元,出资比例为4.44%;公司监事李前进出资47.16万元,出资比例5.56%。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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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已披露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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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高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0,744,682股,占发行前总股本比例为35.66%;同时,作为西藏易水、西藏易家团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公司7,290,000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比例为5.13%;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高帆先生,男,汉族,1968年生,中国籍,北京大学EMBA,居民身份证号码:41010319680909****。曾任职于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03年起陆续创立海南易明、易明康元,历任海南易明董事长、易明康元董事长、易明有限董事长,2014年12月至今任易明药业董事长。
九、财务会计信息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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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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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