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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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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6-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股票代码:002141 公告编号:2016-087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1月9日以电话、邮件和传真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1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4日

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股票代码:002141 公告编号:2016-088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资金投向

在8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不限制投资品种,由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七章第一节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即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4.投资额度有效期

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风险投资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5.资金来源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6.规范要求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当以本公司名义设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末证券投资情况以及报告期内证券投资的买卖情况。

二、审批程序

针对风险投资事项,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作为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处置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处置。计划财务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证券投资部负责风险投资业务的调研、洽谈、评估,执行具体操作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风险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效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公司风险投资业务的审计监督工作,不定期对相关业务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公司管理层。在每个季度末,内控审计部应对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11月14日,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风险投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投资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两名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有利于进一步盘活闲置自有资金,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资金收益的最大化,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内控措施较为完善,风险投资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证。

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事宜,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核了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与相关管理人员就风险投资实施流程、风险控制措施进行了沟通了解,认为:

1.蓉胜超微就风险投资事项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2.风险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本次投资范围属于高风险投资,保荐机构提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应负责的管理人员充分重视以下事项:

1.重视风险投资事项对公司带来的潜在风险,严格执行公司风险投资制度及审批程序。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相关管理层及其他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应充分关注相关的市场风险,谨慎投资,慎重决策,并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披露具体风险投资情况等信息披露义务。

3.风险应保证流动资金充足,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

保荐机构对蓉胜超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4日

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股票代码:002141 公告编号:2016-089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1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1月30日—2016年12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下午15:00 至2016年12月1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1月25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三灶科技工业园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6年11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三灶科技工业园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投资部

2.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三灶科技工业园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9040;传真号码:0756-751709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志刚、罗济标

电话:0756-7512120

传真:0756-7517098

邮政编码:519040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三灶科技工业园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41”,投票简称为“蓉胜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 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6年12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