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34证券简称:*ST山水编号:临2016--093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1月14日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兴业银行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陆麟育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拟处置三晋大厦债权的议案》
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晋大厦”)自2003年5月开始,成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拥有其40.08%股权),本公司不再合并其报表。三晋大厦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为餐饮、住宿;小百货、酒的零售。
经审计,三晋大厦201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9,783.57万元;所有者权益-34,467.60万元;营业收入3,597.29万元;净利润-1,956.38万元。201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8,844.88万元;所有者权益-35,572.59万元;营业收入1,257.49万元;净利润-1,104.99万元。
截止2016年9月30日,本公司对三晋大厦的债权金额账面余额为 14,232.90万元。公司应收三晋大厦债权主要是募集资金对其投入、代其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贷款、垫付利息和工程款等。其中,募股资金投入2,541万元、代三晋大厦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贷款 4,700万元、代三晋大厦垫付利息和工程款等6,991.90万元。
2005年末,本公司对截止至2005年12月31日三晋大厦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并每年对其中的4,700万元欠款计提利息的同时相应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鉴于三晋大厦长期经营亏损,债务沉重,已资不抵债,几乎丧失偿债能力的财务和综合状况,公司为解决历史债权债务问题,盘活现有资产,根据债务人资产负债情况,结合公司债权的清偿序位以及考虑必要的执行成本,决定对三晋大厦拥有的长期以来难以收回的14,232.90万元不良债权以不低于3,680万元进行公开处置。
公司对三晋大厦债权公开处置的相关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按照规定进行办理,后续进展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因公司对三晋大厦的债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如果上述不良债权处置完成,公司收到处置三晋大厦债权的款项,将计入公司损益(最终以审计确认为准)。
前述债权处置完成后,三晋大厦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通过,选举游念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游念东先生简历附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变更工商信息等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任职经历及专业性等情况,董事会拟对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为:
主任委员:游念东
委 员:陆麟育、王怀忠、王丽珠、庄礼伟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
主任委员: 庄礼伟
委 员: 王丽珠、彭 娟、游念东、刘国强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
主任委员: 王丽珠
委 员: 彭 娟、庄礼伟、陆麟育、陈健生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主任委员:彭娟
委 员:庄礼伟、李丹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6年12月2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拟处置三晋大厦债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
游念东先生简历
游念东先生,生于1963年7月,1985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经 济系世界经济专业本科,毕业后至1988年在原海南行政区政府外经委计划处工作,1989年在海南琼泰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任融资部经理,1991-1993年在海南经导房地产开发公司任副经理,2001年在海通证券公司、2003-2008 年在德邦证券公司任首席分析师。2010年起任北京中图智业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11月2日出任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1月14日出任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234证券简称:*ST山水编号:临2016--094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1月14日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兴业银行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何永磊先生委托监事宋东亮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张阳女士委托监事韩文玲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韩文玲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拟处置三晋大厦债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34证券简称:*ST山水编号:临2016--095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处置公司对三晋大厦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拟公开处置拥有对参股公司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14,232.90万元(截止2016年9月30日)的债权。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处置三晋大厦债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晋大厦”)自2003年5月开始,成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拥有其40.08%股权),本公司不再合并其报表。三晋大厦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为餐饮、住宿;小百货、酒的零售。
经审计,三晋大厦201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9,783.57万元;所有者权益-34,467.60万元;营业收入3,597.29万元;净利润-1,956.38万元。
201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8,844.88万元;所有者权益-35,572.59万元;营业收入1,257.49万元;净利润-1,104.99万元。
截止2016年9月30日,本公司对三晋大厦的债权金额账面余额为 14,232.90万元。公司应收三晋大厦债权主要是募集资金对其投入、代其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贷款、垫付利息和工程款等。其中,募股资金投入2,541万元、代三晋大厦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贷款 4,700万元、代三晋大厦垫付利息和工程款等6,991.90万元。
2005年末,本公司对截止至2005年12月31日三晋大厦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并每年对其中的4,700万元欠款计提利息的同时相应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鉴于三晋大厦长期经营亏损,债务沉重,已资不抵债,几乎丧失偿债能力的财务和综合状况,公司为解决历史债权债务问题,盘活现有资产,根据债务人资产负债情况,结合公司债权的清偿序位以及考虑必要的执行成本,决定对三晋大厦拥有的长期以来难以收回的14,232.90万元不良债权以不低于3,680万元进行公开处置。
因公司对三晋大厦的债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如果上述不良债权处置完成,公司收到处置三晋大厦债权的款项,将计入公司损益(最终以经审计确认为准)。
前述债权处置完成后,三晋大厦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公司对三晋大厦债权处置的相关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按照规定进行办理,后续进展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公司拟公开处置三晋大厦债权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历史遗留债务较大,诉讼案件较多,资产处于抵押、查封、 轮候查封状态。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仍为自有房屋租赁。因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尽管公司一直在积极寻求各种途径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可持续发展问题,但是否能改善基本面,使公司走出困境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投资。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ST山水 公告编号:2016-096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2月2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108号三晋国际饭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2日
至2016年1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关于公司拟处置三晋大厦债权的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
2016年12月1日(星期四)9:00—11:30,15:00—17:30
3、登记地点
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18楼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
六、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
邮政编码:030001
联系人:乔莉
联系电话:0351—4040922
传 真:0351—4039403
特此公告。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山水文化
股票代码:600234
信息披露义务人:钟安升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百花四路X号XX花园X座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百花四路X号XX花园X座
邮政编码: 518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郑俊杰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爱国路X号XX花园X座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爱国路X号XX花园X座
邮政编码:518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连妙纯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XX巷XX号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XX巷XX号
邮政编码:515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连妙琳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XX巷XX号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XX巷XX号
邮政编码:515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侯武宏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XX巷XX号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XX巷XX号
邮政编码:515000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水文化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钟安升
■
(二)郑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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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连妙纯
■
(四)连妙琳
■
(五)侯武宏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任职情况、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钟安升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钟安升从2013年10月23日起至今在深圳市卓利浩业投资有限公司任职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后从2014年10月8日起至今在深圳市卓利浩业投资有限公司任职董事长、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深圳市卓利浩业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深圳市卓利浩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汇处卓越世纪中心4号楼3702-B1。深圳市卓利浩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信息披露义务人钟安升出资600万人民币,持有深圳市卓利浩业投资有限公司60%的股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钟安升从2013年11月22日起至今任职上海卓利浩业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卓利浩业置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海卓利浩业置业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4509室。上海卓利浩业置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信息披露义务人钟安升出资400万人民币,持有上海卓利浩业置业有限公司40%的股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钟安升于2012年5月21日、2013年11月20日分别出资16,000万人民币和4,000万人民币投资深圳市永联大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持有深圳市永联大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的股权。深圳市永联大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兴办实业。深圳市永联大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汇处卓越世纪中心4号楼2407B。深圳市永联大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认缴出资额为50,000万元人民币。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钟安升无其他控制企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郑俊杰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郑俊杰从2012年5月21日至2016年6月24日期间任职深圳市永联大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永卓御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深圳市永联大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兴办实业。深圳市永联大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汇处卓越世纪中心4号楼2407B。深圳市永联大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认缴出资额为50,000万元人民币。
信息披露义务人郑俊杰从2012年3月27日起至今任职深圳市永卓御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永卓御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受托资产管理(不含证券、期货、保险、银行及其他金融业务)、投资管理(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他金融业务)、自有物业出租。深圳市永卓御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汇处卓越世纪中心4号楼3703B。深圳市永卓御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人民币,信息披露义务人郑俊杰出资1.000万人民币,持有深圳市永卓御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的股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郑俊杰从2013年10月23日起至今任深圳市卓利浩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卓利浩业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深圳市卓利浩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汇处卓越世纪中心4号楼3702-B1。深圳市卓利浩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信息披露义务人郑俊杰出资400万人民币,持有深圳市卓利浩业投资有限公司40%的股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郑俊杰从2013年11月22日起至今任职上海卓利浩业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人,2014年11月07日起任职董事长、法人兼总经理。上海卓利浩业置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海卓利浩业置业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4509室。上海卓利浩业置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信息披露义务人郑俊杰出资600万人民币,持有上海卓利浩业置业有限公司60%的股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郑俊杰从2013年10月30日起至今任职深圳市永联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永联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不含酒店、餐饮业务)、投资管理(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他金融业务)、投资咨询(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深圳市永联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际贸易中心大厦A区02-D。深圳市永联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信息披露义务人郑俊杰从2005年10月18日起至今任上海佳颂物业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佳颂物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商业经营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在受让地块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包括出租和出售),物业管理及相配套的服务设施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佳颂物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锦延路35,41-49,69,83,93单地下1层物业用房1。上海佳颂物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控制企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连妙纯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近5年来未有对外任职及直接或间接控制、投资其他企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连妙琳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连妙琳从2015年11月13日起至今任深圳市永锋盛实业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永锋盛实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办实业,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深圳市永锋盛实业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4号楼27楼06-07单位。深圳市永锋盛实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人民币。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控制企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侯武宏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侯武宏2015年11月13日起任职深圳市永锋盛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永锋盛实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办实业,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深圳市永锋盛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4号楼27楼06-07单位。深圳市永锋盛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信息披露义务人侯武宏出资3000万,持有深圳市永锋盛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侯武宏2014年10月29日起至今任职深圳市普华永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普华永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信息咨询、投资项目策划、财务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深圳市普华永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恩平街美林大厦六楼609。深圳市普华永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信息披露义务人侯武宏自2014年11月3日起至今任职深圳市汇德盛丰高尔夫场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汇德盛丰高尔夫场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信息咨询、财务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投资项目策划(以上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他限制类、禁止类项目),为高尔夫球场提供管理服务,高尔夫运动项目文案策划及相关的信息咨询,体育培训。(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深圳市汇德盛丰高尔夫场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人民南国际贸易中心大厦A区4层02-C。深圳市汇德盛丰高尔夫场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侯武宏无其他控制企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5 年受过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
信息披露义务人钟安升、郑俊杰、连妙纯、连妙琳、侯武宏五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拥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五、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
钟安升与郑俊杰、连妙纯、连妙琳、侯武宏为一致行动关系,(详见公司 2016 年 3 月 16 日相关公告)。
第三节 资金来源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原因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成为第一大股东,因此本次权益变动中不涉及资金来源。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共计持有山水文化36,521,845股,占山水文化总股本的18.04%。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成为山水文化第一大股东。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山水文化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以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资产及业务作出适当且必要的整合的计划。
三、是否拟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包括更改董事会中董事的人数和任期、改选董事的计划或建议、更换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或建议;如果拟更换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披露拟推荐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况;说明收购人与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包括更改董事会中董事的人数和任期、改选董事的计划或建议、更换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或建议。
四、是否拟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及修改的草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是否拟对被收购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及其具体内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做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调整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等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不存在关联交易。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山水文化股票的情形。
第九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钟安升
郑俊杰
连妙纯
连妙琳
侯武宏
签署时间: 2016年11月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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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钟安升
郑俊杰
连妙纯
连妙琳
侯武宏
签署时间: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