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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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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控股子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函件的公告

2016-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8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控股子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函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6年11月11日,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大众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书面送达的《关于转让所持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企业股权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为贯彻市总工会、市国资委等多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国有企业工会开办的企业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2016年4月8日)及上汽集团党委下发的《关于对工会开办的企业开展进一步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2016年4月14日),经研究决定,我司拟将转让所持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朋联众)49%的股权。

同时,根据上汽集团党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会企业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2016年10月24日),我司所持新朋联众的股权拟将由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上海赛科利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收购。

公司于2010年11月5日,与上海大众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新朋联众,其在运营期间因业务需要,分别下设两家全资子公司:宁波新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沙新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和新朋联众《章程》中有关规定,在收到函件的未来30天内,就是否同意大众联合向新朋联众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以及在同等条件下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进行审议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