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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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6-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6-065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没有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芜湖瑞业及一致行动人芜湖瑞尚合计持有山东华鹏6,339,600股,占山东华鹏的股本总额为5.15%。

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收到公司股东芜湖瑞业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它相关资料,芜湖瑞业于2016年10月1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39,600股,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本公告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芜湖瑞业(本次减持后不再持有山东华鹏的股份)的一致行动人芜湖瑞尚持有山东华鹏5,00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4.06%,均为非限售流通股。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公司于2016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了《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按照上述的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芜湖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芜湖瑞尚权益由持股5%以上变为持股5%以下,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涉及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3、上述减持事项涉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