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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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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2016-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2版)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15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部分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3亿元,期限为36个月。

洛银租赁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已经公司2016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将部分机器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洛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3亿元,融资期限36个月。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滨河路30号火炬创新创业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注册资本:16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8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进行融资租赁的设备为公司部分机器设备,根据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亚评报字【2016】267号《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抵押设备评估报告》,该部分机器设备评估价值为30,167.20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将部分机器设备出售给洛银租赁,以售后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设备至租赁期结束,回购设备。

租赁物:公司部分机器设备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租赁期限:36个月

租赁物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洛银租赁所有,租赁物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归本公司所有,至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至本公司。

五、交易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现有的相关设备进行融资,在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机器设备正常使用前提下,有利于公司盘活固定资产、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有效开展。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15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铝业”)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2.5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中孚铝业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0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63.895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11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申请的2.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站街镇东岭豫联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周铁柱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电解铝的生产、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中孚铝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16年9月30日,中孚铝业资产总额为699,361.34万元,负债总额为765,094.57万元,净资产为-65,733.23万元,2016年1-9月利润总额为24,979.10万元,净利润为19,225.2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拟为中孚铝业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申请的2.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以部分自有设备及控股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部分机器设备作为抵押,根据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出具的亚豫评报字【2016】19号、20号评估报告,公司及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用于抵押的机器设备评估价值分别为24,225.46万元和18,123.87万元。此笔担保为新增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一年,融资主要用于补充中孚铝业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和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中孚铝业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申请的2.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95.662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63.895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12.05%,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48.67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85.357%;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5.2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6.692%。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01.16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77.40%。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155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

●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3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中孚电力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27.249亿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63.895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11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申请的3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站街镇东岭(豫联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杨杰伟

注册资本:235,000万元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

中孚电力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16年9月30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666,381.57万元,负债总额为410,583.88万元,净资产为255,797.69万元,2016年1-9月利润总额为15,084.19万元,净利润为11,040.1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拟为中孚电力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申请的3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为新增担保额度,资金主要用于补充中孚电力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和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中孚电力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申请的3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95.662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63.895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12.05%,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48.67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85.357%;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5.2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6.692%。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01.16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77.40%。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156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

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丰铝电”)

●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3,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林丰铝电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12.531亿元。

●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63.895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11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原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林州市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鲁班大道东段北侧

法人代表:管存拴

注册资本:33,168万元

经营范围:铝锭、氧化铝粉、铝制品生产销售(以上各项涉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林丰铝电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截至2016年9月30日,林丰铝电资产总额为332,641.09万元,负债总额为303,910.95万元,净资产为28,730.14万元;2016年1-9月利润总额为11,402.14万元,净利润为9,049.8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林丰铝电在中原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笔担保为到期续保额度,担保期限为3年,融资主要用于补充林丰铝电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较好,此次公司为林丰铝电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林丰铝电在中原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95.662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63.895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12.05%,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48.67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85.357%;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5.2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6.692%。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01.16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77.40%。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157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 本次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铝业”)为本公司担保额度为最高额4.2亿元。

● 截至目前,中孚铝业累计担保总额为4.2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 11月1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的4.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孚铝业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其中1.8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以中孚铝业部分生产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本次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法定代表人:崔红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4,154.04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铝材的生产、销售;氧化铝、煤炭、炭素制品的销售;本企业生产相关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销售;城市集中供热;经营本企业相关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639,337.46万元,负债总额为2,047,321.27万元,净资产为592,016.19万元;2016年1-9月利润总额为30,441.18万元,净利润为21,460.8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中孚铝业为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的4.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1.8亿元授信额度以中孚铝业的部分生产设备提供抵押担保。根据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亚评报字(2016)304号《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拟抵押机器设备评估报告》,该部分生产设备评估价值约为60,002.72万元。本次担保为到期续保额度,担保期限为3年,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持有中孚铝业51%的股份,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及中孚铝业的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融资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中孚铝业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中孚铝业为本公司提供上述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95.662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63.895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12.05%,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48.67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85.357%;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5.2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6.692%。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01.16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77.40%。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下转6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