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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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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6-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6-051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6年11月16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荀建华先生的告知函。

2016年11月15日,荀建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5,000,000股,减持均价为7.75元/股,减持股份数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03%,占公司总股本的1.28%。

本次减持前,荀建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372,151,97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4%。本次减持后,荀建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357,151,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其他有关说明

1、承诺情况

(1)2015年7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该公告中荀建华承诺增持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2015年7月13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

(2)2016年3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审议高送转的补充公告》,该公告中荀建华承诺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高送转议案之后未来六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票计划。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

(3)荀建华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4、本次减持股份原因为大股东解决其自身资金需求。

5、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