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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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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6-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2016-029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11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于2016年1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国成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挂牌转让四川信托有限公司30.2534%股权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现持有四川信托22.1605%股权。2016年9月9日至2016年10月20日,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信托”)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动态报价方式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四川信托30.2534%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

经对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布的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暂不具备交易条件,决定对本次股权转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放弃行使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公司对四川信托的持股比例,对公司合并报表无影响。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放弃行使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对四川信托的持股比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不属于公司2016年11月4日发布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6-025)所述事宜。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目前正在紧张、有序推进,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发布的《宏达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公告》(临2016-030)。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0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暨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10月21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6年11月4日发布了《宏达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5),公司股票自2016年11月4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2016年10月21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类型

本次交易涉及向公司关联方及独立第三方购买资产,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涉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如需)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三)标的资产行业类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标的资产属于金融业-其他金融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人员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经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涉及的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及前期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推进。

三、延期复牌原因

由于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范围、交易标的范围、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范围及交易方式等事项尚未完全确定,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标的资产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尚在进行中,完成相关工作所需时间较长,因此,公司股票不能按原定时间复牌。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1月21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中介机构继续开展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及时公告并复牌。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