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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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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6-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2016-071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1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江干区九盛路9号A05幢4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6年11月17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上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为13人,代表股份210,979,7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5%;4名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代表股份2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4%。

董事长胡丹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张守鑫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张帆影律师、吴钢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王芳、虞迪锋出国在外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褚国弟、邓铭庭、董事庄燕群因工作冲突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胡永祥因工作冲突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张守鑫出席了本次大会;其他高管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股票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有关逐项表决议案的说明:议案第2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十项子议案已全部通过。

2、 有关特别决议通过议案说明:以上第1项、第2项、第3项、第7项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并以全部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吴钢、张帆影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72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华铁科技,股票代码:603300)于2016年11月15日、2016年11月16日和2016年11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2016年11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它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正在按程序进行,如有进展公司将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其他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除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