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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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6-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6-090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何清华先生通知,何清华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具体情况

2016年11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何清华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民生银行-华鑫国际信托-082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7,6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8%;成交均价9.6元/股,成交金额361,440,000万元。

何清华先生增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二、增持目的及资金来源

何清华先生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有充分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充分认可,为维护二级市场股价,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使用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充分体现控股股东社会责任。

三、后续增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何清华先生已经承诺认购山河智能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00%,因此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其在山河智能中拥有的权益股份的可能性,但最终的增持时间和增持数量取决于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结果。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何清华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在本次增持股份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6-091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

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何清华先生有关办理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1、2015年11月11日,何清华先生与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加银”)签订《股票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615.5万股股权质押给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编号为2015-074)。2016年11月16日,民生加银将其中3,260万股办理解除质押手续。

2、2016年2月2日,何清华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500万股补充质押给民生加银(公告编号为2016-011)。2016年11月16日,民生加银将其全部办理解除质押手续。

3、2016年11月16日,何清华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760.00万股股权质押给上海嘉贯添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述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行为不会导致何清华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动。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何清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1,613,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9%;本次质押的股份为47,6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3.61%,占公司总股本的6.30%。本次质押后,何清华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总数为163,805,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1.25%,占公司总股本的21.69%。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