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6-04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1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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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由本行优先股股东审议。因此,优先股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副董事长陈四清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董事长田国立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陆正飞先生因其他重要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5人。监事长李军先生、股东代表监事刘万明先生因其他重要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本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的表决情况
1、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选举王希全先生担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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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选举任德奇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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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选举高迎欣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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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选举赵安吉女士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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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2015年度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长、股东代表监事薪酬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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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成立“中国银行慈善基金会”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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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审议批准修订公司章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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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数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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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第1-6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赞成通过。任德奇先生、高迎欣先生出任本行执行董事、赵安吉女士出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相关任期将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其各自任职资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通过。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需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生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宁、柳思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6-04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长辞任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收到现任监事、监事长、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军先生的辞呈。基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年龄原因,李军先生辞去本行监事、监事长、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上述辞呈自2016年11月18日起生效。
李军先生确认其与本行监事会无任何不同意见,亦无任何与其辞职有关的事项需知会本行股东。
李军先生自担任本行监事、监事长及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在本行公司治理、监事会运作、加强履职监督、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促进本行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本行及本行监事会对李军先生在任期间对本行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6-04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本行”)监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10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监事,会议于2016年11月18日在北京现场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6名,刘万明监事因其他公务安排无法出席此次会议,授权邓智英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召开情况符合《公司法》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王学强监事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选举王希全先生为本行监事长及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陆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王希全先生在本议案中存在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王希全先生的简历如下:
王希全先生,出生于1960年,2016年加入本行。此前在中国工商银行工作多年,并担任多个职务。2012年9月至2016年7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并于2015年6月至2016年7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执行董事。2010年4月至2012年9月任中国工商银行高级管理层成员,1999年9月至2010年4月曾先后担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副行长、总行资产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内部审计局局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1983年毕业于山西财经学院,2009年获南京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