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9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闰土股份,证券代码:002440)于2016年10月21日(星期五)13:00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于2016年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6)。经确认,本次公司拟购买资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11月7日(星期一)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并于2016年11月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8)。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概况
1、主要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交易对方为重组标的公司的主要股东,系公司非关联方。
2、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公司拟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尚未确定。
3、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公司拟收购标的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截止2016年10月20日,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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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止2016年10月20日,公司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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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在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的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与交易对手方就交易方案进行进一步磋商,会同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等工作。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涉及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且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导致公司不能在预定时间内(即2016年11月2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完成,确保重组事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1月2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四、承诺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于2016年12月2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2月21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争取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