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ST 常林公告编号:2016-69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常林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8日分别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6年11月1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吕伟董事因公出国不能参会,委托焦捍洲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推举杨永清董事主持会议,会议选出杨永清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其后由董事长杨永清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杨永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就相关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蔡济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就相关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彭原璞先生、金永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赵建国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以上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就相关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赵建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张大亮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以上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就相关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 关于修订《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拟将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更名为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并修订《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六、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根据《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选举如下人员担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陈冬华先生(独立董事),刘俊先生(独立董事),吕伟女士,其中陈冬华先生(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七、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根据《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选举如下人员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杨永清先生、蔡济波先生、吕伟女士、陈建军先生、杨朝军(独立董事),其中杨永清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八、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根据《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选举如下人员担任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杨朝军先生(独立董事)、刘俊先生(独立董事)、陈建军先生,其中杨朝军先生(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九、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根据《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选举如下人员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焦世经先生(独立董事)、陈冬华先生(独立董事)、焦捍洲先生,其中焦世经先生(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十、 关于设立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设立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分公司住所地为南京市长江路198号,经营范围为“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流动式起重机。工程、林业、矿山、 环保、财运、环卫、农业机械设备及零部件、专用汽车及零部件的研制、生产、销 售、租赁、维修;进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件的进口。”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营业场所、经营范围等事项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有关南京分公司注册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十一、 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调整后的组织机构情况如下: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集团办公室、资产财务部、战略发展部、经营与投资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信息管理部、审计部、行政部等11个综合部门。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十二、 关于修订《常林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公司重新修订了《常林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十三、 关于修订《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公司重新修订了《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十四、 关于修订《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公司重新修订了《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十五、 关于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就第四季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估及汇总,提请会议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杨永清、蔡济波、焦捍洲、吕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见关联交易公告。独立董事就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意见。
十六、 关于子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求,公司子公司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国机财务有限公司承诺为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4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在国机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等。
本议案关联董事杨永清、蔡济波、焦捍洲、吕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见关联交易公告。独立董事就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意见。
十七、 关于修订《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公司重新修订了《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十八、 关于开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根据法律规定及持续督导的要求,公司、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公司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监管专户,以确保受监管的使用募集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十九、 关于公司配套募投资金投入光伏电站项目增资及置换前期投入资金的议案
根据前期募集资金计划的安排,公司将配套募集资金投入光伏电站项目进行增资及置换前期投入资金。本次共使用募投资金为41,625万元,募投资金以增资方式进入项目公司,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7,177.75万元置换第一批光伏电站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见募集资金置换公告。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十、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6年12月6日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见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1日
附:
相关人员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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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ST 常林公告编号:2016-70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新设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2. 分支机构性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 营业场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
4. 经营范围(拟定):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流动式起重机。工程、林业、矿山、环保、财运、环卫、农业机械设备及零部件、专用汽车及零部件的研制、生产、销售、租赁、维修;进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件的进口。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营业场所、经营范围等事项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二)公司本次设立分支机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拟设立分支机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 设立目的:公司设立南京分公司,有利于公司优化管理、整组提效,更好的发展业务。
2. 存在风险及对公司影响:上述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案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者禁止的风险。
三、 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有关南京分公司设立事宜。
四、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ST 常林公告编号:2016-71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光伏电站项目及
置换预先投资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光伏电站项目及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此次使用募集资金41,265万元增资第一批光伏电站项目,合计备案容量为140MW,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7,177.75万元置换第一批光伏电站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第一批光伏电站项目增资完毕后,该部分募集资金剩余70,980万元人民币,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6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十名参与配套资金募集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624.4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63元,扣除承销费用、律师费和验资费等发行费用3,409.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6,590.40万元,上述资金已经全部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50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常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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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及置换预先投入资金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已出具《关于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7857号)。
截至2016年10月31日,公司《报告书》披露之募集资金投资额范围内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31,027,433.65元。此次拟使用募集资金41,265.00万元增资第一批光伏电站项目,合计备案容量为140MW,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7,177.75万元置换第一批光伏电站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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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和丰50MW光伏发电项目由于项目相关条件尚不具备,暂缓增资。
四、法定程序的履行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配套募集资金投入光伏电站项目增资及置换前期投入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1,265.00万元增资第一批光伏电站项目,合计备案容量为140MW,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7,177.75万元置换第一批光伏电站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以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运营,缩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以配套募集资金投入光伏电站项目增资及置换前期投入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此次公司拟配套募集资金投入光伏电站项目增资及置换前期投入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建设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1,265.00万元增资第一批光伏电站项目,合计备案容量为140MW,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7,177.75万元置换第一批光伏电站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以配套募集资金投入光伏电站项目增资及置换前期投入资金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1,265.00万元增资第一批光伏电站项目,合计备案容量为140MW,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7,177.75万元置换第一批光伏电站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五、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以配套募集资金投入光伏电站项目增资及置换前期投入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审核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实施本次以配套募集资金投入光伏电站项目增资及置换前期投入资金事项。
六、上网公告文件
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鉴证报告》。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ST 常林公告编号:2016-72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四季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事项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与所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鉴于公司已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2016年第四季度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本着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并与相关关联方实现资源共享,2016年第四季度公司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25,400万元。就上述事项,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吕伟董事因公出国不能参会,委托焦捍洲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关联董事杨永清先生、蔡济波先生、焦捍洲先生、吕伟女士均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事项,并在董事会上对此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至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预计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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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 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67,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徐衍林;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77号;经营范围:对外派遣承包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承担各类型工业、市政、环保、能源、交通、民用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工业及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与承建;非标准设备和建设项目用金属结构的设计、制作及安装;引进国外二手机械设备的拆卸和安装;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江苏苏美达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蔡济波;公司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古平岗4号;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非证券类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业务;投资咨询,财务信息咨询;高新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一拖(洛阳)柴油机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6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杨永安;公司住所: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154号洛阳市西工衡山路以西310国道以南洛阳工业园区07-22幢02;经营范围:柴油机、动力机组、发电机组、空压机组及零部件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招投标服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服务。
4. 一拖(姜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永安;公司住所:姜堰经济开发区新河村;经营范围:柴油机及配件(限多缸柴油机及其配件制造,不得生产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和淘汰类产品)、汽车零部件、发电机组、通用机械零部件、电子产品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 中国机械工业国际合作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1,6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郭春阳;公司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地润路18号A座;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境)内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和总承包,国(境)外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和总承包,对外派遣工程承包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开展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销售磨料磨具、超硬材料及制品、耐火材料及制品、建材、五金工具、机械设备、五矿化工产品、新能源相关产品;从事本行业技术咨询和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房屋租赁;住宿,卷烟零售、酒店管理咨询。
6. 江苏苏美达德隆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9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朱亮;公司住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工业园高雄路1号;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机械零部件、模具、机电产品、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五金、金属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于文海;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路81号;经营范围:承担机械、建筑、轻纺、军工行业及城市规划、环境工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工程设计与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业务;商务粮、电子通信、广电、市政、人防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工程设计与咨询;承担建筑装饰、建筑幕墙、轻型钢结构、建筑智能化系统、照明、消防设施的工程设计业务;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接机械化、自动化生产线和专用设备的设计与成套产品的供应;仪器仪表的销售、维修;打字、晒图、资料翻译;建设项目工程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天津天传新能源电气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章晓斌;公司住所: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5号楼405号;经营范围:新能源电气设备、机电一体化产品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设计、成套、安装、调试;电气设备制造、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8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三太;公司住所:泰州市高港区许庄街道振兴大道309号;经营范围:林业及园林机械、农业机械、喷灌机械、木材采运设备、内燃机、消防机械、发电机组、健身器材、全地形车、摩托车零配件及以上产品配件的制造和销售;汽车、摩托车销售;自营或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 西麦克国际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力;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南街1号四层;经营范围:承办国内外博览会、展览会、展销会;展具租赁和销售;展品购销;经营美工用品、旅游纪念品的设计制作和销售;信息咨询;仓储服务;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会议服务;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业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11. 国机重工集团常林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伟炎;公司住所:常州市新北区华山中路36号;经营范围:工程、林业、矿山、环保、采运、环卫、农业机械设备及零部件,流动式起重机,专用汽车零部件的研制、生产、销售、技术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租赁、维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关系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机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拖(洛阳)柴油机有限公司、一拖(姜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工业合作有限公司、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天传新能源电气有限公司、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西麦克国际展览有限责任公司、国机重工集团常林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江苏苏美达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蔡济波先生和董事金永传先生分别为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江苏苏美达德隆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彭原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10.1.3条及第10.1.5条的规定,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本公司关联方。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在公司同类业务所占比重较小,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重大依赖,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
五、上网公告文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ST 常林公告编号:2016-73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美达”)拟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间接控制的企业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财务”)进行金融合作,并签署相关协议。
●鉴于国机财务为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间接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事项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公司所属苏美达拟与国机财务进行金融合作,并签署相关协议。由于国机财务为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国机财务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杨永清先生、蔡济波先生、焦捍洲先生、吕伟女士均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 关联方名称: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 法定代表人:李家俊
3.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0万元
4. 实收资本:人民币110,000 万元
5.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
6.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关系
国机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国机财务是国机集团间接控制的企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10.1.3条的规定,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关联方,因此,上述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苏美达与国机财务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国机财务同意根据苏美达需求向苏美达提供以下金融服务业务:
1.本、外币存款服务;
2.本、外币贷款服务;
3.结算服务;
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5.办理委托贷款;
6.承销企业债券;
7.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8.提供担保;
9.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该金融服务协议的范围不包括公司的募集资金,公司的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三)苏美达在国机财务的存款余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不含公司募集资金),国机财务承诺为苏美达提供综合授信40亿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融资租赁、票据承兑与贴现)。
(四)国机财务在为苏美达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1.苏美达在国机财务的各类存款,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基准利率计付存款利息;
2.苏美达在国机财务取得的贷款,按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同类型贷款利率计收贷款利息;
3.国机财务为苏美达提供的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4.国机财务免予收取苏美达在国机财务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
(五)该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成立,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该协议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国机财务为苏美达提供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基准利率,提供的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同类型贷款利率,提供的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且提供的资金结算业务不收取资金汇划费用。这有助于苏美达提高资金的收益水平,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
(二)国机财务作为结算平台,有利于苏美达与国机集团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获得便捷高效的结算业务,减少资金的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四)金融服务协议;
(五)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ST 常林公告编号:2016-74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常林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常林股份”)于2016年11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常林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管理需要,公司对《常林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后续还将对其他制度进行修订。
本次通过的制度中,《常林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制度的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ST 常林公告编号:2016-75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常林股份”)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8日分别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6年11月1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沙非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沙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二、 关于修订《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公司重新修订了《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本议案。
三、 关于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就第四季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估及汇总,提请会议审议。
(下转6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