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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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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6-083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经全体董事同意,会议于2016年1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长谢建勇先生、董事周林林先生、独立董事章良忠先生、吕洪仁先生、陈林林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高管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长谢建勇先生因公出差,无法出席现场会议,经与会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谢建平先生主持会议,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董事施服斌、蔡飞飞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会议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等;且公司制定的《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本议案,并对参加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项、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董事施服斌、蔡飞飞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资金托管机构等变更作出决定。

6、授权公司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及所有份额持有人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中介机构及合作方签署所有必要的合作协议等法律文件。

7、授权以公司工会委员会之银行账户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资金集中及分配账户,并根据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之决议执行相关的资金划转、分配等相关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项、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6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29日。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6-084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经全体监事同意,会议于2016年1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杨思嘉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过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6-08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6日下午14:45-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5日下午15:00至2016年12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等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1月29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等。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审议〈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四届五次董事会、四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16年12月2日15: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附后)。

2、登记时间:2016年12月2日(9:00—11:30、13:00—15: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洪阳、朱慧

电话:0576-85956868

传真:0576-85956299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317004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9,投票简称:永强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3: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股东账户号码: ),持有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002489) 股,现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自行决定投票。

注、请在各项议案对应的投票意见栏内划“√”,多选或未选均按“弃权”计算。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照上述内容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