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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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提议2016年度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16-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6-066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提议2016年度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案的主要内容:拟以2016年年报经审计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6股,以现金股利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含税)。

●提议股东未来6个月是否有减持计划: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在提议上述预案后6个月内无减持计划。

一、高送转提案的主要内容

2016年11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提议2016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的预案,主要内容为:拟以2016年年报经审计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16股,以现金股利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含税)。

二、股东提议高送转的情况及理由

(一)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33.70%)于2016年11月21日提议2016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的预案。

(二)提议高送转的理由:

1、2016年11月17日收市后,市场传闻公司存在“高送转”方案,但公司在市场传闻前主要股东及董事会等管理层面未论证过相关事宜。在上述传闻出现后,公司申请紧急停牌,为稳定市场预期、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提议上述预案。

2、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更好的回报股东,提高公司股票流动性,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提议上述预案。

(三)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承诺:将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三、董事会讨论情况

1、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关于2016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的预案的提议后,公司董事长张德华,董事张刚、王正义、宋国明、王代永、樊春雷6名董事对该预案进行了讨论,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2/3以上,并达成一致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上述提议系在“2016年11月17日收市后,市场传闻公司存在'高送转'方案,但公司在市场传闻前主要股东及董事会等管理层面未论证过相关事宜,在上述传闻出现后,公司申请紧急停牌”的特殊背景下提出的,上述提议系为稳定市场预期、保护公司股东利益,且公司目前稳健经营,上述提案有利于提高公司股票流动性、提高公司股东对公司发展的信心,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以上6名董事均书面承诺在董事会审议上述2016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四、提议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减持计划

(一)公司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在提议该预案前6个月内无协议买卖公司股份、无在二级市场增减持公司股份、无参与公司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在2016年6月30日公司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参与认购增发股份1,681,614股。

(二)公司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在提议上述预案后6个月内无减持计划。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预案是公司控股股东的提议,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最终的2016年年度送转及利润分配方案,控股股东本次提议可能有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

(二)控股股东在提议该预案前后的6个月内,不存在公司限售股解禁及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况。

(三)上述预案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1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议高送转的书面文件

(二)股东关于承诺事项、持股变动情况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三)关于控股股东及董事表决意向的书面文件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6-067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高送转预案相关事项的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1月21日,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高送转预案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31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我部关注到,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提议2016年度资本公积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经公司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提议,公司拟以2016年末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6股,以现金股利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含税)。经事后审核,现有如下事项需要公司补充披露:

1、2016年11月17日,有市场传闻公司拟推出2016年度“高送转”方案,经停牌核查后,公司于11月22日披露相关“高送转”预案,(1)请公司补充说明此次送转和分配方案的提议方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在公司股票停牌前是否与公司和董监高以及其他机构或人士进行过相关沟通或交流,并请提供内幕知情人信息;(2)请公司及控股股东自查并说明是否建立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和保密措施,以及在此次高送转提出过程中是否做到严格有效执行。

2、根据本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九十五号: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提议高送转的,公司应当立即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东提出的高送转方案。股东提议应当与董事会决议同时披露。而你公司对本次收到的股东高送转提议,尚未召开董事会审议,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及披露决议情况,并在披露董事会决议后申请股票复牌。

3、公司近年运营较为平稳,今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下降7.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14.02%,可见公司经营规模未见明显扩张,绩效未有大幅改善。在此背景下,公司拟进行的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6股,将使公司股本规模大幅扩张,请公司补充说明是否存在相应提升业务规模和业绩状况的计划及措施,并请公司董事会以及控股股东分别说明,除已披露理由外,是否存在提议和通过高送转的其他考虑。

4、请公司分析说明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以及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5、请公司严格按照本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九十五号: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的要求,补充披露:(1)公司董事公告前6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如是否协议买卖公司股份、是否在二级市场增减持公司股份、是否认购公司定向增发股份、是否参与公司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等。(2)公司董事未来6个月的增减持计划,如拟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金额、价格区间及方式等。

请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予以披露。同时,请公司提供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父母、子女和配偶的信息,供本所核查股票交易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