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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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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6-170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11日发出,于2016年1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详见公司2016-171号公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参与竞拍福建华夏世纪园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扎根福建本土,深耕一线城市”的发展战略,增加公司项目储备,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参与竞拍福建华夏世纪园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范围内参与竞拍,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相关竞拍及受让等手续。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及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详见公司2016-172号公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为了满足子公司项目建设用款,本公司同意向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50,5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董事会授权由经营层负责办理上述融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合同 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获批额度、期限、利率等条件以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12月7日召开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6-171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适时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规模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总规模合计不超过10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和种类

债务融资工具可一次或多次发行,且可为若干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市场的中期票据、长期含权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具体发行方式和种类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三、发行期限和利率

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长期含权中期票据除外;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四、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借款或项目开发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五、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六、关于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处理与上述事项有关的事宜,具体包括: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市场的中期票据、长期含权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

2、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公司具体需要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3、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每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每次实际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金额、利率、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发行配售安排等;

4、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委任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5、办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6、在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后,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适时完成有关发行。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6-172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及延长担保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北京昌基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基鸿业”)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维”)通过收购取得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福建中维持股80%,北京昌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基置业”)持股20%,是北京昌平区南邵镇(中关村科技园昌平园东区二期)0303-07地块的开发与建设主体。

为加快该地块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的资金需求,昌基鸿业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为其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190,000万元,担保期限三年。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16-140号及2016-149号公告),公司同意为珠海保税区启航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航物流”)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1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两年。

现因启航物流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拟增加融资规模,公司同意为其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追加提供20,000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三年,同时将上述110,000万元担保额度延期一年。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其担保余额为93,000万元。

3、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禾”)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现为满足下一步运营的资金需求,福州泰禾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为其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两年。

4、厦门泰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泰世”)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美鸿林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鸿林业”)与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茗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茗淼”)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美鸿林业持股51%、上海茗淼持股49%,是厦门同安盛之乡T2016P01项目的开发与建设主体。

为加快该地块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的资金需求,厦门泰世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为其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155,000万元,担保期限四年。

5、鉴于公司通过参加公开挂牌活动竞得福建华夏世纪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世纪园”)40%股权,现根据约定的股权转让交易条件要求,公司同意为华夏世纪园对福能(平潭)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6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框架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昌基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9号8层8013室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设立时间:2015年11月06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销售商品房。

股权结构:福建中维持股80%,昌基置业持股20%。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珠海保税区启航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保税区35号地B栋203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设立时间:2002年06月21日

经营范围:加工、物流服务等相关的仓储、贸易、物业出租、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物业管理、室内装饰、装修、土石方工程、投资实业。

股权结构:深圳泰禾持股100%。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3、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教学楼七层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设立时间:2003年7月12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批发、代购代销;室内外设计、装饰装修;建筑、市政绿化、园林景观的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园林绿化工程技术、室内设计、劳务信息、企业管理、企业营销、人力资源信息、酒店管理、财务信息的咨询。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4、厦门泰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文化中心211室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设立时间:2016年10月14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业;其他未列明建筑安装业;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施工;其他未列明土木工程建筑(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未列明的其他建筑业;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材批发;其他室内装饰材料零售;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股权结构:美鸿林业持股51%、上海茗淼持股49%。

经营状况:厦门泰世为新设立公司,尚未实现营收。

5、福建华夏世纪园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浚边村

注册资本:8,544.6万人民币

设立时间:2001年2月14日

经营范围:在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马杭洲及清凉山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范围内对游乐园、旅游园、综合艺术文化娱乐园区、房地产、高科技农业园区及其它配套设备开发。

股权结构: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1、 借款人:北京昌基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19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 借款人:珠海保税区启航物流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原担保额度110,000万元、增加担保额度20,000万元

担保期限:原担保延期到三年、增加担保额度的期限为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 借款人: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两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 借款人:厦门泰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155,000万元

担保期限:四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 借款人:福建华夏世纪园发展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68,000万元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及延长担保期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被担保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拟提供担保的下属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且担保风险可控。

昌基鸿业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负责其项目开发运营,昌基鸿业的另一股东昌基置业系国有独资企业北京昌平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昌基鸿业20%股份,暂无法提供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本次公司为昌基鸿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全额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系华夏世纪园第一大股东,持有其40%股权,将负责其项目开发运营,其他股东均为国有企业及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为华夏世纪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约定的股权转让交易条件之一。本次公司为华夏世纪园对福能(平潭)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全额担保整体风险可控。公司将尽快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置换该笔融资业务,并解除相关担保。

独立董事封和平先生、蒋杰宏先生和郑新芝先生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为下属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进行融资及延长担保期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下属公司融资需求,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下属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厦门泰世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公司利益,风险可控。昌基鸿业、华夏世纪园为公司负责具体操盘的项目,涉及的其他主要股东均为国有企业,公司为其提供全额担保,风险可控。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4,133,57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的242.18%。其中,对参股公司实际担保105,500万元人民币,其余均为对下属控股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6-173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7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12月6日—12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6日下午3:00至2016年12月7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及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11月22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12月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洪再春、黄汉杰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31557、87580732/87731800

邮编:350003

六、授权委托书(附件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732”,投票简称为“泰禾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1的编码为1.00,议案2的编码为2.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2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六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6-174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11日发出,于2016年1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举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详见公司2016-171号公告)。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6-175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福建华夏世纪园发展有限

公司4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参与竞拍福建华夏世纪园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同意授权经营班子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参与竞拍福建华夏世纪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世纪园”)40%股权,并授权经营班子办理相关竞拍及股权转让等手续。

2016年11月21日,公司参加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出让活动,以人民币136,870万元竞得华夏世纪园40%股权。

华夏世纪园主要资产有美伦学府雅居项目和华夏世纪园路西地块项目。

美伦学府雅居项目用地(在建),已取得一期70.85亩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榕国有(2015)第37039700021号),二期21.766亩由于农转用问题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地块与一期70.85亩一起规划设计,总平已获批。目前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已委托福州马尾新城开发有限公司办理21.76亩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该地块规划为商住和幼儿园项目用地(其中幼儿园为代建),容积率为2.02;该地块实用地面积61,749.03平方米(合92.6亩),计容总建筑面积为124,721平方米(商业面积不超过12,767平方米,幼儿园面积不少于3,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60,333平方米。

华夏世纪园路西地块项目(待建),该地块国有土地转让合同已签,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周边土地存在边角约18亩土地尚未收储。该地块规划为商业、商务、居住、商住综合以及社会停车场用地。该地块实用地面积为135,054平方米(合202.58亩),计容总建筑面积约为294,552.6平方米。其中商业用地面积约25,005平方米(合37.509亩),容积率为1.4;商务用地面积约36,919平方米(合55.379亩),其中西块用地面积17,616平方米,容积率3.2;东地块用地面积19,303平方米,容积率1.6;居住用地51,717平方米(合77.577亩,包括幼儿园用地约4,798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46,919平方米,容积率2.4,幼儿园建筑面积应不小于3,200平方米;商住综合用地约18,828平方米(合28.242亩),容积率3.0;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约2,585平方米(合3.879亩)。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省府路1号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设立时间:1998年4月1日

经营范围:对能源、矿产品、金属矿、非金属矿、建筑、房地产、港口、民爆化工、酒店、旅游、金融(不含证券、期货投资咨询)、药品、贸易、环境保护、建筑材料、装修材料、金属材料、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水泥包装的投资、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装修材料、金属材料、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的销售;房地产开发;对外贸易。

股东情况: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100%股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福建华夏世纪园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浚边村

注册资本:8,544.60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2001年2月14日

经营范围:在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马杭洲及清凉山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范围内对游乐园、旅游园、综合艺术文化娱乐园区、房地产、高科技农业园区及其它配套设备开发。

交易前后股东情况: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福建华夏世纪园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项目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2016年6月30日,华夏世纪园资产账面值为75,901.65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3,811.96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2,089.69万元,所有者权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48,203.75万元,转让标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9,281.50万元,该评估结果已于2016年9月21日取得相关国有资产监督机构备案。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36,870万元。

四、交易标的其他事项

根据出让公告信息显示,受让方竞得华夏世纪园40%股权后须连带履行以下交易条件:

(一)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

1、标的企业债权

(1)一项对外投资,为标的企业于2001年投资成立的福建绿美食用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金额人民币270万元,占90%股权。该公司于2006年起停止生产经营待处理。目前,仓山区正组织对该公司厂房租地周边地块征地拆迁工作,该厂房将由政府拆迁赔偿;

(2)一幢办公楼的拆迁补偿款未补偿到位,针对上述资产的拆迁补偿方案已初步商定(初步商定的补偿总金额为人民币9,465,269.88元,具体补偿款以最终标的企业收到的具体金额为准)。上述债权由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

2、标的企业债务

截止至评估基准日即2016年6月30日,标的企业存在的重大债务即是向转让方的借款人民币68,000万元。上述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承担。标的企业于2016年10 月将该笔债务由福能(平潭)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予以置换,由转让方为标的企业提供100%连带责任担保。受让方同意标的企业将美伦·学府雅居项目一期中面积为39,715.15平方米的房产以及879个停车位的租赁物(以下合称“上述物业”),在相关预售许可证办妥后30个自然日内将上述物业办理预告登记到福能(平潭)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同意标的企业将属于自身所有的47,23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权证编号:榕国用(2015)第37039700021号)及地上在建工程资产与福能(平潭)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抵押合同。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同时,受让方须与福能(平潭)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标的企业上述债务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并同意转让方取消对该笔债务的担保;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同时,受让方须与福能(平潭)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其持有的标的企业40%股权质押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60个自然日内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对上述债务提供质押担保。2016年9月20日,标的企业向转让方新增借款人民币1,287万元用于归还其2016年第三季度贷款利息。受让方同意,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交割日止,标的企业新增债务由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承担。受让方承诺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60个自然日内负责筹集资金,用于偿还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向转让方的借款。

(二)其他交易条件

标的企业位于高速路以西202.586亩项目用地为企业原有“华夏世纪园游乐园项目”土地593.61亩地块变更取得,原593.61亩地块中约有86亩土地征地工作尚未完成,根据福州市2016年度第十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榕仓国土征公告〔2016〕7号)所规定的补偿标准,标的企业预计尚需支付人民币15,480,000.00元征地补偿费(以实际补偿金额为准);另593.61亩地块中(上述86亩地以外)存有一栋厂房(福州市仓山城门清富华兴制鞋厂)尚未完成拆迁,标的企业已于2004年1月17日与福州市仓山城门清富华兴制鞋厂签订厂房拆迁补偿合同(补偿总金额人民币1,793,886.00元),并已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次补偿款人民币30万元,现华兴制鞋厂未按约定履行合同,截止2016年6月30日厂房拆迁工作尚未完成。本次评估暂按上述补偿标准及金额确定高速路以西202.586亩项目后续需支付的征地拆迁补偿金额为人民币17,273,886.00元。受让方同意,接受上述评估结果,征地补偿款及拆迁安置费用(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承担,并由标的企业与相关政府部门联系处理。

五、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公司竞得华夏世纪园40%股权且获得其项目操盘权有利于拓展公司房地产项目资源,补充公司在福州的土地储备,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本次项目拓展符合公司“扎根福建本土,深耕一线城市”的房地产战略布局,有利于利用公司资金、品牌的优势,加速项目的拓展,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