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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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2016-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熊猫金控 证券代码:600599 公告编号:临2016-083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 年 11月 22日收到东营国际金融贸易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国际)发来的函告,东营国际于 2016 年11月 2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630,575 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

东营国际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9,930,4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98%,本次权益变动后,尚持有公司8,299,9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4%。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东营国际在本次 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东营国际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3日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熊猫金控

股票代码:60059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营国际金融贸易港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59号B楼338室

联系电话:0546-8098065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6年11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释义:

熊猫金控、上市公司: 指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营国际:指东营国际金融贸易港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2016年11月22日,东营国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630,5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9%的行为

本报告书:指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东营国际金融贸易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59号B楼338室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4年06月23日

法定代表人:汪丽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70524200016544

经营范围: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及金融数据处理,金融软件的技术开发、服务、咨询、转让;国际商品展示、展览服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以自有资产投资。

经营期限:2014年6月23日至2034年6月22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370502310476100

股东结构:北京沃航控股有限公司持股80%,汪丽持股2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包括曾用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及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通过大宗交易或二级市场等方式继续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剩余全部8,299,900股股份,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有上市公司9,930,47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8%,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上市公司8,299,9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4%。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导致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法定比例的情况

2016年11月22日,熊猫金控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函,自2016年11月22日,其已将其持有的熊猫金控1,630,575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截至2016年11月22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还持有熊猫金控8,299,9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4%,不再属于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上市公司8,299,9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4%,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资料

2、熊猫金控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文本

法定代表人:汪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营国际金融贸易港有限公司

日 期:2016年11月22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