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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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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6-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版)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表6-2-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三、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表6-3-1:一般企业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元/股、倍、%

注:

1、计算上述指标时,有限公司实收资本按照股本进行模拟计算;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当期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计算;

3、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当期净利润/加权平均股本(实收资本)”计算,公司2013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4、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表6-3-2:融资性担保行业特殊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倍、%

注:

1、担保业务放大倍数=期末担保余额/净资产;

2、拨备覆盖率=(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风险补助资金)/应收代偿款;

3、担保代偿率=当年代偿额/当年解除担保额;

4、代偿回收率=当年累计代偿回收额/(年初担保代偿余额+当年代偿额);当年累计代偿回收额是指以现金或其他抵债资产的方式在本年度里累计收回的担保代偿额;

5、因为担保准备金冲抵部分代偿损失,年末应收代偿额和(年初应收代偿额+当年代偿额-当年累计代偿额)有所出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分析

(一)主要资产情况及分析

公司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其他资产以及固定资产等组成。其中货币资金主要是银行存款;其他资产包括预付的房屋购置款、购买的信托计划产品和发放的委托贷款等;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和运输设备等。

2013-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36,717.13万元、153,830.75万元、173,031.31万元和197,671.05万元。公司资产规模逐年增加,主要系应收代位追偿款、公司盈余增加及收到省财政2.23亿元代偿补偿资金所致。

表4-4-1:发行人报告期资产结构

单位:万元、%

1、货币资金

表4-4-2:发行人货币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发行人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2013-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公司的货币资金分别为46,078.23万元、38,806.37万元、16,529.20万元和30,360.71万元,分别占当期资产总额的33.70%、25.23%、9.55%和15.36%。2014年末货币资金较2013年末减少7,271.86万元,降幅为15.78%,主要系购买金融理财产品所致。2015年末货币资金较2014年末减少22,277.17万元,降幅为57.41%,主要系2015年发放委托贷款增加以及本期发生代偿增加所致。2016年6月末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13,831.51万元,增幅83.68%,主要系收到省财政代偿补偿资金22,300.00万元所致。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表4-4-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发行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特指股票型基金。2013-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发行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别为210.46万元、251.83万元、399.16万元和237.3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15%、0.16%、0.23%和0.12%。2014年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较2013年增加41.37万元,增幅为19.66%。2015年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较2014年末增加147.33万元,增幅为58.50%。2016年6月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较2015年末减少161.77万元,降幅为40.53%,主要系股票型基金公允价值下降所致。

3、应收利息

表4-4-4:发行人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万元

应收利息主要为委托贷款利息、理财产品利息。2013-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公司的应收利息分别为0.00万元、13.19万元、416.92万元和355.63万元,分别占当期资产总额的0.00%、0.01%、0.24%和0.18%。2014年末应收利息较2013年末增加13.19万元,主要为应收委托贷款的利息收入。2015年末应收利息较2014年末增加403.73万元,增幅为3,060.88%,主要系委托贷款和理财业务增加所致。2016年6月末应收利息较年初减少61.29万元,降幅为14.70%,主要系本期信托理财产品较上期减少所致。

4、应收代位追偿款

2013-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的应收代偿款分别为3,160.13万元、9,464.14万元、35,754.37万元和55,085.91万元。2014年末发行人应收代偿款较2013年末增加6,304.01万元,增幅为199.49%,主要系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枣庄市市中区万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代偿所致。2015年末应收代偿款较2014年末增加26,290.22万元,增幅为277.79%,主要系山东丁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偿6,532.73万元)、东营大地硅业有限公司(代偿3,255.66万元)、山东明瑞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代偿2,025.04万元)等发生代偿所致。2016年6月末应收代偿款较年初增加19,331.54万元,增幅为54.07%,增幅较大,主要系山东新良油脂有限公司(代偿10,291.00万元)、莱阳新盛食品有限公司(代偿2,000.00万元)、山东锦江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代偿1,120.18万元)等发生代偿所致。

表4-4-5:应收代位追偿款减值准备及代偿回收金额

单位:万元

注:1.当年净新增减值准备=期末减值准备-期初减值准备;

2.应收代偿款余额期末值=应收代偿款余额期初值+当年代偿额-当年累计代偿回收额-当年净新增减值准备。

发行人应收代偿款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公司股东背景强大,开展担保业务的反担保措施齐全,并建立了完善的追偿制度,有专门部门负责应收代偿款的追偿。2013-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发行人1年以内的应收代偿款分别为1,774.79万元、7,685.74万元、27,595.49万元和43,397.51万元,占应收代偿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56.16%、81.21%、77.18%和78.78%。

表4-4-6: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代偿款

单位:万元、%

表4-4-7:2015年末应收代偿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表4-4-8:2016年6月末应收代偿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表4-4-9:主要应收代位追偿款回收计划

单位:万元、%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为公司的股权投资等。2013-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别为309.48万元、307.40万元、307.40万元和307.40万元,分别占当期资产总额的0.23%、0.20%、0.18%和0.1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规模总体较稳定,主要是对参股公司的投资。

表4-4-10: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4、持有至到期投资

表4-4-11:报告期内发行人持有至到期投资

单位:万元

发行人持有至到期投资为省融资担保在2003年购买的010303国债,国债面值2,000.00万元,购买成本为2,051.27万元。该国债期限为20年,票面利率3.4%,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2013-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发行人持有至到期投资为2,027.66万元、2,025.19万元、2,022.40万元及2,021.01万元。报告期间数值较稳定,无明显变化。

5、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指联营企业济南国信典当有限公司、龙信国际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权益投资。2013-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1,465.58万元、2,949.98万元、2,996.94万元和3,228.54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1.07%、1.92%、1.73%及1.63%。其中,2014年末较2013年末增长1,484.40万元,增幅101.28%,主要系当期投资龙信国际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1,500万元所致。2015年末较2014年末增长46.96万元,增幅1.59%;2016年6月末较2015年末增加231.60万元,增幅7.73%。

表4-4-12: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单位:万元

6、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主要为公司的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电子设备以及其他设备。2013-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公司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8,948.63万元、8,296.27万元、7,852.66万元和7,751.00万元,分别占当期资产总额的6.55%、5.39%、4.54%和3.92%。报告期内,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基本保持稳定。

表4-4-13:发行人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7、无形资产

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为公司软件、信息系统等。2013-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公司的无形资产分别为1.17万元、7.97万元、12.74万元和35.17万元,分别占当期资产总额的0.00%、0.01%、0.01%和0.02%。2014年末无形资产较2013年末增加6.80万元,增幅为582.98%;2015年末无形资产较2014年末增加4.78万元,增幅为59.84%,主要系2014年以来新增人力资源系统所致。2016年6月末较2015年末增加22.43万元,增幅为176.08%,主要系本期购买软件所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为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带来的未来期间可抵扣所得税金额。2013-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1,235.95万元、1,501.14万元、1,891.95万元和1,330.59万元,分别占当期资产总额的0.90%、0.98%、1.09%和0.67%,报告期内占比较为稳定。

9、其他资产

其他资产主要是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等。2013-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公司的其他资产分别为73,279.85万元、90,207.26万元、104,847.58万元96,957.70万元,分别占当期资产总额的53.61%、58.64%、60.59%和49.05%。2014年末发行人其他资产较2013年末增加16,927.41万元,增幅为23.10%;2015年末发行人其他资产较2014年末增加14,640.32万元,增幅为16.23%,主要系当年长期信托理财产品及银行委贷增加所致。2016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资产较年初减少7,889.88万元,降幅为7.53%。

表4-4-14:发行人其他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二)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表4-4-15:发行人负债结构

单位:万元、%

公司负债主要由预收保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以及其他负债等组成。

2013-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0,532.57万元、26,804.39万元、28,096.04万元和47,532.58万元。2014年末负债总额较2013年末增加6,271.82万元,增幅30.55%,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相应的预收保费及计提的准备金等增加所致。2015年末负债总额较2014年末增加1,291.65万元,增幅4.82%。2016年6月末负债总额较年初增加19,436.54万元,增幅69.18%,主要系收到省财政代偿补偿资金2.23亿元所致。

(1)预收保费

预收担保费是公司提前向客户收取的保费。2013-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公司的预收担保费分别为1,964.39万元、2,223.67万元、740.08万元和666.00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9.57%、8.30%、2.63%和1.40%。2014年末预收保费较2013年末增加259.28万元,增幅13.20%,主要系担保业务增加所致。2015年末预收担保费较2014年末减少1,483.59万元,降幅66.72%,主要原因是当年无大额未落地项目款项。2016年6月末预收保费较年初减少74.08万元,降幅为10.01%。

(2)应付职工薪酬

2013-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764.01万元、867.11万元、816.79万元和839.15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3.72%、3.23%、2.91%和1.77%。

(3)应交税费

2013-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公司的应交税费分别为2,536.10万元、3,045.70万元、3,041.85万元和524.97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12.35%、11.36%、10.83%和1.10%。2016年6月末应交税费较2015年末减少2,516.88万元,降幅为82.74%,主要系本期应交企业所得税较少所致。

(4)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公司为按照当年保费收入提取的风险准备金。按照财政部下发的《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要求,提取的准备金进入负债科目。公司担保业务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公司每月月末按照含当月往前推12个月的担保收入的50%与当月月初已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差额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近年来,随着公司担保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相应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也相应增加。2013-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公司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分别为5,235.75万元、8,529.04万元、12,093.45万元和9,758.98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25.50%、31.82%、43.04%和20.53%。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014年末较2013年末增加3,293.29万元,增幅为62.90%;2015年末较2014年末增加3,564.41万元,增幅为41.79%,主要系2014-2015年担保业务扩大,担保收入增加,计提准备金增加所致。2016年6月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较年初减少2,334.47万元,降幅为19.30%,主要系本期担保业务收入较上期减少所致。

(5)担保赔偿准备金

担保赔偿准备金是公司为尚未终止的担保合同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提取的准备金,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未终止融资性担保责任金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按未终止履约性担保责任金额0.2%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融资性担保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履约性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余额2%的,实行差额提取。

再担保业务按照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0.02%-0.2%计提担保赔偿准备金,集合票据业务按照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0.1-0.5%计提担保赔偿准备金。

2013-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公司的担保赔偿准备金分别为8,383.78万元、10,016.99万元、11,057.91万元和13,271.58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40.83%、37.37%、39.36%和27.92%。2014年末发行人担保赔偿准备金较2013年末增加1,633.21万元,增幅为19.48%。2015年末担保赔偿准备金较2014年末增加1,040.92万元,增幅为10.39%。2016年6月末较年初增加2,213.67万元,增幅为20.02%。报告期内,担保赔偿准备金逐年增加,主要系近年来业务增加所致。

(6)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为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而产生的未来期间应付所得税金额。2013-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3.02万元、13.36万元、50.19万元和9.75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0.01%、0.05%、0.18%和0.02%。2014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较2013年末增加10.34万元,增幅为342.38%;2015年末较2014年末增加36.83万元,增幅为275.67%,主要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所致。2016年6月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较2015年末减少40.44万元,降幅为80.58%,主要系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7)其他负债

其他负债主要为公司的其他应付款、递延收益、代偿补偿资金等。2013-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公司的其他负债分别为1,645.52万元、2,108.53万元、295.77万元和22,462.15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8.01%、7.87%、1.05%和47.26%。2014年末其他负债较2013年末增加463.01万元,增幅为28.14%,主要系递延收益增加所致。2015年末其他负债较2014年末减少1,812.76万元,降幅为85.97%,主要系其他负债中的递延收益减少所致。2016年6月末其他负债较年初增加22,166.38万元,增幅为7,494.46%,主要系收到省财政代偿补偿资金所致。

(三)现金流量分析

表4-4-16:发行人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表4-4-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2013-2015年及2016年1-6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分别为10,681.53万元、11,582.81万元、-6,051.64万元和6,823.53万元。2014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较2013年增加901.28万元,增长率为8.44%,主要系当年营业收入较大增长所致。2015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较2014年减少17,634.45万元,降幅为152.25%,主要系支付的代位追偿款增加所致。2016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为6,823.53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省财政代偿补偿资金22,300.00万元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表4-4-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2013-2015年及2016年1-6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分别为-28,542.14万元、-18,854.67万元、-16,225.53万元和7,007.98万元。2014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较2013年增加9,687.47万元,增长率为33.94%,主要系当年公司理财产品支出较上期减少所致。2015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较2014年增加2,629.14万元,增幅为13.94%,主要系委托贷款和理财业务增加所致。2016年1-6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为7,007.98万元。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投资性活动持续、有序地进行。公司将盈利产生的增量现金进行金融资产投资,投资与赎回规模根据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资金盈余情况进行调整。

(四)偿债能力分析

表4-4-19: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倍、%

2013-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5.74、5.22、3.79和3.26。流动比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投资的一年以上的信托产品和委托贷款等资产的增加导致。

发行人的负债主要是预收的保费、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以及收到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等,不需支付付息和到期偿还。公司2013-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5.02%、17.42%、16.24%和24.05%。近三年来,发行人负债占比处于较低水平,表明长期偿债能力较强。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较年初增加7.81个百分点,主要系其他负债大幅增加导致负债大幅增加所致。

整体来看,公司的流动资产变现能力较高,保障了短期偿债能力;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同时各项准备金余额计提显著增加,保证了公司偿债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五)盈利能力分析

表4-4-20: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元/股

1、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的担保责任余额增长较快,综合担保放大倍数由2013年的13.88倍增长到2015年的16.27倍,直保担保放大倍数由2013年的4.91倍增长到2015年的7.73倍。截至2016年6月末,公司综合担保放大倍数为15.14倍,直保担保放大倍数为7.00倍。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担保资质为AAA(此评级仅限于信贷市场再担保及担保业务使用),公司担保业务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较强。

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为已赚保费和其他业务收入。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5,838.19万元、24,207.61万元、32,283.07万元和11,605.52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较2013年增加8,369.42万元,增幅52.84%;2015年营业收入较2014年增加8,075.46万元,增幅33.36%,主要系发行人业务增加,收入增加所致。

表4-4-21: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注:已赚保费=担保业务收入-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已赚保费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已赚保费分别为8,611.07万元、13,764.78万元、20,620.09万元和6,517.26万元。2014年发行人已赚保费收入较2013年增加5,153.71万元,增幅59.85%;2015年公司实现已赚保费收入较2014年增加6,855.31万元,增幅为49.80%,主要系本期业务增加,收入增加所致。

(2)担保业务收入

近年来,随着公司担保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担保业务收入显著增加。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担保业务收入分别为10,471.49万元、17,058.07万元、24,184.51万元及4,182.79万元。2014年担保业务收入较2013年增加6,586.58万元,增幅为62.90%;2015年担保业务收入较2014年增加7,126.43万元,增幅为41.78%,主要系本期业务增加,收入增加所致。

为规范山东省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收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制定了《山东省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和再担保业务收费管理办法》,该收费管理办法按照业务类型、担保期限对收费标准作了明确规定。由于发行人报告期内每笔担保业务收费相对较为均匀,因此对报告期内担保业务收入前十大客户列示如下:

表4-4-22:2013年担保收入前十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表4-4-23:2014年发行人主要承保项目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表4-4-24:2015年发行人主要承保项目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表4-4-25:2016年1-6月发行人主要承保项目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3)提取未到期准备金

报告期内,发行人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分别为1,860.42万元、3,293.29万元、3,564.42万元和-2,334.47万元。2014年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较2013年增加1,432.87万元,增幅77.02%;2015年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较2014年增加271.13万元,增幅8.23%,主要系本期业务扩大,收入增加,计提准备金增加所致。

(4)投资收益

发行人投资收益主要由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和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等组成,公司的投资活动以资金的安全性为主,通过提高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投资收益增长平稳。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176.78万元、134.48万元、145.19万元和264.22万元。2014年投资收益较2013年减少42.30万元,降幅为23.93%,主要系对济南国信典当行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下降所致。2015年投资收益较2014年增加10.71万元,增幅为7.96%,主要系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5)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委托贷款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追偿收入、房租等。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6,997.94万元、10,266.98万元、11,370.45万元和4,985.82万元。2014年其他业务收入较2013年增加3,269.04万元,增幅为46.71%;2015年其他业务收入较2014年增加1,103.47万元,增幅为10.75%,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2、营业支出

表4-4-26:发行人营业支出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1)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分别为1,872.95万元、3,506.16万元、4,358.55万元和2,213.67万元,占营业支出的比例分别为28.32%、35.31%、38.38%和45.91%。2014年发行人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较2013年增加1,633.21万元,增幅为87.20%;2015年发行人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较2014年增加852.39万元,增幅为24.31%,主要系发行人业务增加所致。

(2)营业税金及附加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税金及附加分别为130.52万元、414.44万元、582.46万元和94.03万元,占营业支出的比例分别为1.97%、4.17%、5.13%和1.95%。2014年营业税金及附加较2013年增加283.92万元,增幅为217.53%,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子公司企业信用担保担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期限到期(截至2014年3月31日)。2015年营业税金及附加较2014年增加168.02万元,增幅为40.54%,主要系当年业务增加所致。

(3)业务及管理费

表4-4-27:发行人业务及管理费情况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4,364.63万元、5,246.04万元和4,708.32万元和1,649.37万元,占营业支出的比例分别为66.00%、52.83%、41.46%和34.21%。2014年业务及管理费较2013年增加881.41万元,增幅为20.19%,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人员增加导致人工成本费用增加。2015年末公司业务及管理费较2014年末减少537.72万元,降幅为10.25%,主要系工资、广告费、折旧费及其他费用减少所致。

(4)资产减值准备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资产减值准备分别为228.37万元、760.08万元、1,636.69万元和863.52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支出的比例为3.45%、7.65%、14.41%和17.91%。发行人2014年的资产减值准备较2013年增加531.71万元,增幅为232.82%;发行人2015年的资产减值准备较2014年增加876.61万元,增幅为115.33%,主要系计提委贷坏账所致。

3、盈利指标变动分析

表4-4-28:发行人盈利指标变动分析

单位:%

注:1、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2、费用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从盈利指标来看,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营业利润率分别为58.25%、58.98%、64.82%和58.45%,利润水平较高,主要原因是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有序开展,担保业务快速发展,整体盈利水平保持稳定。

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的费用收入比逐年下降,近三年及一期的费用收入比分别为27.56%、21.67%、14.58%和14.21%,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和成本管理机制逐步完善,成本控制能力良好。

从收益率指标看,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总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48%、7.46%、10.96%和2.63%;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6.35%、8.92%、13.17%和3.53%。近三年,发行人总资产收益率和净资产收益率逐年上升,显示出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增长能力。

五、未来业务发展目标

公司将始终坚持“服务中小企业,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的经营宗旨,致力于成为一家资本实力强、资信水平高的专业再担保机构。公司将以“山东省再担保体系平台”为桥梁,秉承“政策性引导、市场化定位、公司化运作”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再担保的“规范、引领、增信、分险”功能,积极开展再担保、担保及各类创新性业务,不断丰富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业务合作模式。同时,探索多渠道的融资服务方式,通过完善组织架构、创新商业模式、坚持盈利目标等措施,从创立之初的政策性为主到发展中的政策性与盈利性共同发展,不断推动山东省担保行业持续发展,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成长,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十三五末(2020年),集团本部的资本市场增信业务将达到500亿,收费率按照1.2%计算,收入达到6亿元;再担保业务规模800亿元;各地子(分)公司融资性担保业务规模达到800亿,收费率按照2.2%计算,收入达到17.6亿元。同时积极做好自由资金的固定收益项目运作,提高公司净资产的回报率。

(一)加快多元化增资,全面提升公司注册资本实力。

一是积极争取主管部门通过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有资本预算、财政专项资金等财政资金注资为主其他方式为辅的多元化增资模式,助力公司做大做强;二是积极推进公司第一次定向增发,利用“新三板”资本市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金,实施股票做市商交易。继续实施定向增发,不断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具体事宜如下:

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5年发行人启动新三板定增计划。本次新三板定增计划发行对象主要包括具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资格的证券公司、本公司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万家共赢风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昌邑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及目前在册股东山东国投公司和东营市鑫桥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净资产水平、发展潜力、发行数量、所处行业特点以及定增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市场供求关系和总体走势等因素,本次定向发行价格采用询价方式确定,本次发行询价申购底价为1.5元/股。本次拟发行数量不超过528,775,103股(含528,775,103股),按照1.5元/股的发行底价计算,本次发行成功后,预计募集资金金额约为79,316.27万元。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其中认购股票的票面金额计入注册资本,剩余投资款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2016年2月份本次新三板定向增发进入询价阶段,但因证监会以窗口指导方式叫停类金融企业公司股票定增工作,定增工作停止。2016年5月27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已挂牌的其它具有金融属性企业不得采用做市转让方式,同时仍然不受理已挂牌的其它具有金融属性企业股票发行业务。为保障公司职工的切身利益,2016年6月公司召开持有人大会,通过了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对万家共赢风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终止和清算,现已退还了员工持股计划所缴纳本金及收益。公司后续将等待政策放开之时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发展情况等因素,继续重新推进新三板定增计划,以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为未来扩大业务规模提供资金保障。

(二)坚持创新发展,全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一是加大创新力度,调整业务结构,深化与银行、信托、证券、融资租赁等各类金融机构的合作;二是改变单一融资担保盈利模式,积极推进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在传统担保业务基础上进行上下游延伸服务,建立综合金融平台,设置“担保+投资”板块、“担保+互联网金融”板块,加强与互联网金融领域中具有鲜明特色的机构对接;三是以“抓改革、促创新、控风险、快增长”为目标,积极营造创新氛围,加快推进内部机制创新,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业务为导向、效率为导向,通过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项目加快人事改革,建立岗位与收入匹配的薪酬机制,加大创新业务的激励机制。

(三)狠抓风险防控,全面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

一是以“全面风险管理改革年”建设为契机,推进全面风险管理改革,强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二是加快推进风险管理方式转变,推行项目风险审核分级管理制和项目责任人负责制,实行全员风险管理;三是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操作项目,坚持“风控优先、严谨细实、合规高效”的风险理念,加大对项目尽调环节的风险把控,从源头上控制好业务风险;四是加强保中检查和保后管理,适时、动态监控在保业务风险变化,及时发现风险苗头,积极主动应对化解。

六、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山东再担保是山东省内担保行业龙头,相对于省内其他担保公司,股东背景、行业地位、品牌信誉、风控经验等均处于领先地位。山东再担保是山东省唯一一家资本市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AA+”的担保机构,由于债券、票据等发行时对担保机构信誉、实力等要求较高,公司是省内唯一一家可以单独从事有关增信业务的担保机构,同时也是交易商协会全国唯一的一家增信担保机构。同时,公司承接的业务融资规模较大,由于签订合作协议的银行多为省级分行,取得的授信额度较高,相较其他担保机构可以降低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提供融资便利。

公司担保业务稳步发展。公司主要业务为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性及非融资性担保、再担保服务,协助企业改善整体融资能力,同时管理和运营担保、再担保资金。目前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包括:一般保证再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再担保、联合担保和体系反担保等再担保业务;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等常规担保业务,以及项目贷款、融资租赁、委托贷款等创新类担保业务;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及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各类融资工具的产品增信业务等。公司重视通过产品创新、模式创新,拓展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渠道,服务广大中小企业。公司相继开发了“融资担保通”、“小贷保”、“煤炭供应链担保”、“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增信”、“蓝色信托”、“融资租赁担保”、“中小企业私募债增信”、“股权融资贷”、“P2P”等创新业务,较好地缓解了省内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公司投资业务合理增长。公司资金主要投资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等,获得稳定持续的收益。

公司自成立以来,战略执行情况较好,公司担保业务已覆盖多个行业及领域,业务布局合理。根据市场要求,公司已建立优质高效、布局合理的服务网络,并针对各种不同的业务类型及客户群体制定相应的服务策略。

公司的业内资质处于领先地位。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担保资质为AAA(此评级仅限于信贷市场再担保及担保业务使用)。资本充足率较高,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较好,整体代偿能力较强。2011年、2012年、2013年连续三次被评为“山东省十大担保业务创新奖”;2012年,被评为“全国最具公信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奖”;2013年,被评为“2013年度优秀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奖”等。通过多年业务展开,在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口碑。

总体来看,从行业的长期发展潜力以及良好的行业政策而言,公司发展机遇良好,有适宜的外部发展环境,同时公司自身不断提升的品牌优势和行业地位能够巩固公司的盈利水平,保证公司盈利能力持续稳步提高。

七、有息债务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未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借款,截至2016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为零。

八、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表6-8-1: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末对外担保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二)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1、案件基本情况

表6-8-2:发行人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单位:万元

2、案件是否形成预计负债,以及对公司未来的影响

(1)发行人诉枣庄市市中区万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科小额贷”)担保代偿纠纷案

2014年9月28日,发行人按合同约定代万科小额贷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了贷款本息3,000万元。2015年万科小额贷仅向发行人偿还了50万元代偿款。2016年4月11日,发行人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万科小额贷等偿还剩余的代偿款及违约金、利息。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该案尚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2)担保公司诉莱阳新盛食品有限公司(下称“莱阳新盛食品”)担保代偿纠纷案件

2016年1月25日,担保公司依合同约定代莱阳新盛食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滨海支行偿还2,000万元及利息。莱阳新盛食品未向担保公司偿还代偿款。2016年1月27日,担保公司向济南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莱阳新盛食品等偿还代偿款及违约金、利息。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该案尚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3)担保公司诉山东聊城国力车桥有限公司(下称“国力车桥”)担保代偿纠纷案件

2015年12月16日,担保公司依合同约定代国力车桥向北京乐融多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积木盒子”)P2P融资项目投资人偿还800万元。国力轿车未向担保公司偿还代偿款806.58万元。2016年1月18日,担保公司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国力轿车等偿还代偿款及违约金、利息。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该案尚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4)担保公司诉山东鑫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下称“鑫鼎塑料”)担保代偿纠纷案

2014年11月,山东齐鲁八达担保有限公司通过担保公司体系反担保业务模式为鑫鼎塑料在“积木盒子”平台运作800万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期限由2014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24日。2015年11月24日到期后,鑫鼎塑料未偿还借款,担保公司依合同约定为其代偿本息共计8,019,779.46元。鑫鼎塑料未向担保公司偿还代偿款。2016年6月3日,担保公司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鑫鼎塑料等偿还代偿款及违约金、利息。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该案尚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5)担保公司诉济宁裕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裕华汽车”)担保代偿纠纷案

2015年6月8日,担保公司为裕华汽车运作两笔体系反担保业务共计700万元。到期日分别为2015年12月8日、2015年12月25日。2015年12月8日,第一笔300万元的到期担保公司依合同约定为其代偿300万元,第二笔到期后担保公司依合同约定为其代偿400万元。裕华汽车未向担保公司偿还代偿款731.50万元。担保公司依法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裕华汽车等偿还代偿款及违约金、利息。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该案尚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6)担保公司诉山东亿恺仓储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亿恺仓储工程公司”)担保代偿纠纷案件

2016年1月5日,担保公司依合同约定代亿恺仓储工程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偿还本息4,564,984.72元,向深圳前海嘉泰信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偿还本金1,000,000元,合计5,564,984.72元。亿恺仓储工程公司未向担保公司偿还代偿款。2016年1月29日,担保公司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亿恺仓储工程公司等偿还代偿款、违约金及利息。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该案尚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7)发行人诉山东恒丰铝制品加工有限公司(下称“恒丰铝制品”)担保代偿纠纷案件

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依合同约定代恒丰铝制品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偿还贷款本息5,264,544.71元。恒丰铝制品未向发行人偿还代偿款。2015年11月2日,发行人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恒丰铝制品等偿还代偿款、违约金及利息。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该案尚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8)担保公司诉山东安盛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盛玻璃公司”)担保代偿纠纷案件

2016年1月5日,担保公司依合同约定代安盛玻璃公司向北京银行济南分行偿还本息5,042,587.36元。安盛玻璃公司未向担保公司偿还代偿款。2016年1月29日,担保公司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安盛玻璃公司等偿还代偿款、违约金及利息。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该案尚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9)担保公司诉济南金蒂贝尔鞋业有限公司(下称“金蒂贝尔鞋业”)担保代偿纠纷案件

2015年11月13日,担保公司依合同约定代金蒂贝尔鞋业向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偿还本息合计5,122,416.86元。金蒂贝尔鞋业未向担保公司偿还代偿款。担保公司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金蒂贝尔鞋业等偿还代偿款、违约金及利息。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该案尚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10)担保公司诉淄博绿象橡胶有限公(下称“绿象橡胶”)担保代偿纠纷案件

2016年1月5日,担保公司依合同约定代绿象橡胶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偿还本息2,005,320元,向深圳前海嘉泰信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偿还本金2,000,000元,合计4,005,320元。绿象橡胶未向担保公司偿还代偿款。2016年1月29日,担保公司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绿象橡胶等偿还代偿款、违约金及利息。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该案尚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11)担保公司诉济南力豪托盘有限公司(下称“力豪托盘”)担保代偿纠纷案件

2015年11月9日,担保公司依合同约定代力豪托盘向p2p债权人偿还本息合计4,181,000元。力豪托盘未向担保公司偿还代偿款。担保公司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力豪托盘等偿还代偿款、违约金及利息。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该案尚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12)担保公司诉枣庄市大千塑业有限公司(下称“大千塑业”)担保代偿纠纷案件

2015年8月19日,担保公司依合同约定代大千塑业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偿还贷款本息4,034,264.27元。大千塑业未向担保公司偿还代偿款。2015年9月14日,担保公司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大千塑业等偿还代偿款、违约金及利息。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该案尚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13)发行人诉日照中远担保有限公司(下称“中远担保”)等担保代偿纠纷案

2015年2月2日,发行人为中远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再担保,到期日为2015年12月2日。2015年11月2日日照恒兴建材有限公司向偿还融资款项50万元,2016年1月4日发行人依合同约定为中远担保代偿本息合计2,535,444.65元。中远担保未向发行人偿还代偿款。2016年2月18日,发行人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起诉中远担保公司及其反担保人,请求判令中远担保等偿还代偿款、违约金及利息。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该案尚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14)担保公司诉济南巨捷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巨捷商贸”)担保代偿纠纷案件

2015年12月8日,担保公司依合同约定代巨捷商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偿还本息合计2,515,758.8元。巨捷商贸未向担保公司偿还代偿款。2015年12月22日,担保公司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巨捷商贸等偿还代偿款、违约金及利息。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该案尚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15)担保公司诉济南博丰印务有限公司(下称“博丰印务”)担保代偿纠纷案件

2015年11月26日,担保公司依合同约定代博丰印务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偿还本金2,500,000元。博丰印务未向担保公司偿还代偿款。2015年12月22日,担保公司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博丰印务等偿还代偿款、违约金及利息。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该案尚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16)担保公司诉济南宝东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宝东商贸”)担保代偿纠纷案

2014年11月,山东浙鲁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浙鲁担保)通过担保公司体系反担保业务模式为宝东商贸在“积木盒子”平台运作300万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期限由2014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20日。2015年11月20日到期后,宝东商贸未偿还借款,担保公司先行为其代偿,代偿本息共计3,004,124.31元。宝东商贸未向担保公司偿还代偿款。2016年6月3日,担保公司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宝东商贸等偿还代偿款、违约金及利息。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该案尚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17)担保公司为菏泽市海辰食品有限公司(下称“海辰食品”)担保代偿纠纷案

2013年2月28日,海辰食品由担保公司担保从招商银行济南分行经十路支行办理400万元半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到期日为2013年8月27日。2013年8月30日,担保公司代偿本息合计3,012,739.1元,其后经过追偿,2013年12月6日企业偿还20万元,2014年3月21日企业偿还50万,2015年1月,企业还款50万元。海辰食品未向担保公司偿还剩余代偿款。2016年6月3日,担保公司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海辰食品等偿还代偿款、违约金及利息。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该案尚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18)发行人诉山东常林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常林机械”)担保代偿纠纷案

2014年11月18日,发行人为常林机械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借款1亿元提供担保。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接到宁波银行通知为常林机械偿还到期利息242.78万元,为维护发行人合法权益,2016年8月23日,发行人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起诉常林机械,请求判令常林机械等偿还代偿款、违约金及利息。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该案尚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19)担保公司诉山东靠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靠山生物”)担保代偿纠纷案

2015年7月31日,担保公司为靠山生物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借款400万元提供担保。2016年7月30日,担保公司代靠山生物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401.33万元,为维护担保公司合法权益,2016年8月23日,担保公司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起诉靠山生物,请求判令靠山生物等偿还代偿款、违约金及利息。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该案尚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20)担保公司诉山东精益达模具有限公司(下称“精益达”)担保代偿纠纷案

2015年5月13日,担保公司为精益达在“凤凰金融”P2P平台运作350万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担保公司为精益达提供担保。2016年5月13日到期后,精益达未偿还借款,担保公司先行为其代偿,代偿本息共计352.48万元。为维护担保公司合法权益,2016年9月14日,担保公司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起诉精益达,请求判令精益达等偿还代偿款、违约金及利息。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该案尚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21)担保公司诉济南德慧兽药有限公司(下称“德惠兽药”)担保代偿纠纷案

2015年2月5日,担保公司为德惠兽药向深圳市鹏鼎创盈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鹏金所公司)借款300万元提供担保。2016年2月5日,担保公司向鹏金所公司投资人代偿本息328.80万元。为维护担保公司合法权益,2016年9月7日,担保公司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起诉德惠兽药,请求判令德惠兽药等偿还代偿款、违约金及利息。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该案尚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22)发行人诉奎文区金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鼎小贷”)担保代偿纠纷案

2015年9月15日,发行人为金鼎小贷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募集5000万元,发行人为金鼎小贷公司提供担保。2016年9月14日到期后,金鼎小贷公司未偿还借款,2016年9月19日发行人先行为其代偿,代偿本息共计5,375.00万元。为维护发行人合法权益,2016年10月27日,发行人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金鼎小贷请求判令德惠兽药等偿还代偿款、违约金及利息。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该案尚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以上诉讼案件山东再担保、省融资担保均是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不会形成预计负债;山东再担保、省融资担保通过诉讼途径积极展开债务追偿,有效地降低和化解公司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稳健与持续发展。

九、债券发行前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次债券发行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6年6月30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5亿元;

3、假设本次债券在2016年6月30日完成发行;

4、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中5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债券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

表6-9-1:本次债券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分析

单位:万元、%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规模

根据《公司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经发行人董事会于2016年5月31日审议通过,并经发行人股东大会于2016年7月6日批准,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运用

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在考虑资金需求量、融资渠道及成本等各方面因素的情况下,本次债券所募资金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依据公司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决定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金额、比例。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5亿元,公司拟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5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公司主营业务为再担保及直保业务,对资金流动性具有较高的要求,因此充足的营运资金是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营运效率的必要条件。该资金使用计划将有利于为公司经营提供流动性支持,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如下:

(一)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债券如能成功发行且按上述计划运用募集资金,以2016年6月末合并报表口径为基准,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从债券发行前的25.05%增加至39.38%,资产负债率水平上升了15.33个百分点。本次债券的成功发行将在维持资本负债率水平稳定的前提下,有效增加发行人运营资金总规模。

(二)对发行人财务成本的影响

发行人通过本次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锁定公司财务成本,避免贷款利率波动风险,同时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财务成本。

(三)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债券如能成功发行且按上述计划运用募集资金,以201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将从发行前的3.26提高至4.31。发行人的流动比率进一步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综上所述,本次债券的发行将在维持资本负债率水平稳定的前提下,大大增强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同时为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流动性支持,使公司更有能力面对市场的各种挑战,保持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并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四、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中陈述的用途一致,规避市场风险、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专项账户存放的债券募集资金必须按照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中披露的用途专款专用,并由监管银行对账户进行监管。

主承销商证券公司可以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发行人和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主承销商证券公司的检查与查询。主承销商证券公司有权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及偿债保障金专户内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

发行人发生《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违约事项,或主承销商证券公司预计发行人将发生《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违约事项,主承销商证券公司有权要求监管银行停止募集资金专户中任何资金的划出,监管银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主承销商要求。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发行人2013-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发行人2016年1-6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三)主承销商核查意见;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法律意见书;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二、投资者可以在本次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山东省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