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6-127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临时)于2016年11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11月17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表决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1、公司拟向上海欧菲智能车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欧菲”)增资0.6亿元人民币,上海欧菲实收资本由2.7亿元增至3.3亿元,本次增资属于上海欧菲20亿注册资本范围内的注资。
2、公司拟向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光电”)增资1亿元人民币,南昌光电注册资本由10.6亿元增至11.6亿元。
3、公司拟向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生物识别”)增资0.5亿元人民币,南昌光电注册资本由5.5亿元增至6亿元。
4、公司拟向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欧菲光”)增资0.5亿元人民币,南昌光电注册资本由5.0946亿元增至5.5946亿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深圳市虚拟现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虚拟现实公司”)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书》,公司以增资方式参股投资人民币6,000万元取得本次增资扩股后10.7143%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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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扩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15,205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12个月,自2016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2日止,可节省财务费用约661万元,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保证公司智能汽车电子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66,984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12个月,自2016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2日止,可节省财务费用约2,913万元,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此次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此期间内,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负责提前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独立董事就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此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16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2日止,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就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工程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复核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保荐机构就上述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欧菲光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欧菲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欧菲光最近12个月亦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
综上所述,欧菲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广发证券同意欧菲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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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同意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同意与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待相关四方监管协议签署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另行公告。具体开户情况如下表: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华东汽电和南京天擎个人股权的议案》;
智能车联将与华东汽电和南京天擎的全部个人股东分别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以7,020万元人民币的总对价收购华东汽电和南京天擎全部个人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华东汽电和南京天擎将成为上海智能车联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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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决定新增苏州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233号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作为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之一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安虹路299号工业园区和苏州相城区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233号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
独立董事就上述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此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适当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保荐机构就上述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已经欧菲光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2、欧菲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影响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原有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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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章程修订对比表》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对比表》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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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2日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6-128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于2016年11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11月1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监事3名,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工程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16-129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增资事项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1、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上海欧菲智能车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欧菲”)增资0.6亿元人民币,上海欧菲实收资本由2.7亿元增至3.3亿元,本次增资属于上海欧菲20亿注册资本范围内的注资。
2、公司拟向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光电”)增资1亿元人民币,南昌光电注册资本由10.6亿元增至11.6亿元。
3、公司拟向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生物识别”)增资0.5亿元人民币,南昌生物识别注册资本由5.5亿元增至6亿元。
4、公司拟向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欧菲光”)增资0.5亿元人民币,苏州欧菲光注册资本由5.0946亿元增至5.5946亿元。
(二)本次增资的审批程序
本次增资事项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此次董事会通知于2016年11月1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董事会于2016年11月22日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表决结果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内,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增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情况介绍
(一)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3月12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注册资本:105,014.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网络、光通讯零部件及系统设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并提供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上海欧菲智能车联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6月30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墨玉南路888号1701室
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产品、机电设备、通信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电子产品、机电设备、通信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汽车电子行业的投资,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25,518.6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4,478.95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309.58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1039.71万元人民币,无非流动负债。
2、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1日
注册地点:南昌经济开发区丁香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
法定代表人:赵伟
注册资本:10.6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学玻璃、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截至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430,099.2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56,878.73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472,641.41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269,959.82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3,260.66万元人民币。
3、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3 月 31 日
注册地点:江西南昌高新区京东大道 1189 号
法定代表人:关赛新
注册资本:5.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截至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596,328.2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89,139.96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740,074.87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494,527.81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12,660.46万元人民币。
4、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 年 10 月 16 日
注册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
法定代表人:罗勇辉
注册资本:5.0946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纳米材料研发、销售服务及相关设备的研究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347,004.1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66,904.60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472,523.02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265,105.79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14,993.71万元人民币。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上海欧菲、南昌光电、南昌生物识别和苏州欧菲光的唯一股东,持股比例均为100%。
(三)资金来源和出资方式
本次拟增资的资金来源和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
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
三、本次增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资存在的风险
因本次增资是增加各个子公司的运营资金,故不存在增资风险。
(二)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各个子公司增加运营资金,有利于公司后续拓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战略投资规划及长远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2日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6-130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议案事项公告。
一、事项概述:
(一) 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昌北支行对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
原敞口授信额度4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为一年,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昌北支行申请敞口授信额度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一年。该敞口授信额度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 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昌北支行对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原敞口授信额度30,656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为一年,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昌北支行申请敞口授信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一年。该敞口授信额度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三) 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对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存量敞口授信额度为 2,700万美元,本次议案决议通过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向香港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申请敞口授信额度增加至3,520万美元,其中存量的2700万美元敞口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新增的820万美元敞口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三年。该敞口授信额度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公司及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3月12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注册资本:1,050,142,0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网络、光通讯零部件及系统设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并提供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
截至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2,160,264.8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683,192.56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900,447.43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1,280,031.53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197,040.79万元人民币。
(二)南昌欧菲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3月31日
注册地点:江西南昌高新区京东大道1189号
法定代表人:关赛新
注册资本: 55,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截止 2016 年 09月 30 日,资产总额596,328.2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89,139.96 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740,074.87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494,527.81 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12,660.45万元人民币。
(三) 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1日
注册地点:南昌经济开发区丁香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
法定代表人:赵伟
注册资本:106,000万元 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学玻璃、新型
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截止 2016 年 09月 30 日,资产总额430,099.2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56,878.72 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472,641.41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 269,959.82 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3,260.66万元人民币。
(四) 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6 月 22 日
注册地点:Workshop No.1,20/F.,EW International Tower,No.120Texaco Road,Tsuen Wan ,New Territories,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 蔡高校
注册资本:5000 万美元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贸易服务业务。
截止 2016年 09月 30 日,资产总额71,605.3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7,497.56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07,757.18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 63,053.83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1,053.94万元人民币。
三、董事会意见
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为100%。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决议通过上述授信担保议案。上述议案有利于保障各独立经营实体新项目投产及规模增长的资金需求,补充对应项目用款或配套流动资金缺口;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各银行的优势融资产品,扩大贸易融资等低成本融资产品份额;有利于公司灵活组合资金方案,提高资金流转效率。
四、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1、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零。
2、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2016年10月31日止,公司担保情况列示如下:
■
其中,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该项《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2日
附件:
■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6-131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深圳市虚拟现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虚拟现实公司”或“3glasses”)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书》,公司以增资方式参股投资人民币6,000万元取得本次增资扩股后10.7143%的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11月22日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
(三)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37%。本次交易事项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内,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情况介绍
名称:深圳市虚拟现实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2号数字技术园A1栋4楼A区
法定代表人:王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12月26日
公司主营业务: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技术研发、生产与销售。
股东构成及股权结构:
■
三、投资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虚拟现实公司(3glasses)是一家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产品技术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公司,公司通过对虚拟现实公司进行中长期战略投资布局虚拟现实领域。
本公司拟以增资方式参股投资虚拟现实公司,投资金额共计人民币6,000万元,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虚拟现实公司增资扩股后的10.7143%股权,虚拟现实公司投后估值为人民币56,000万元。
本次增资后虚拟现实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为:
■
四、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
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投入。
五、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虚拟现实公司系国内技术和专利实力及VR市场地位等综合实力领先的顶尖VR公司,公司本次投资参股虚拟现实公司,除考虑到估值合理及预期投资报酬率外,公司将取得虚拟现实公司一个董事席位,藉此参与虚拟现实公司主要经营决策,深入VR产业的前沿布局,同时将使公司正式进入VR产业的生产制造行列、建立公司在VR领域的知识产权竞争优势及技术壁垒,进而,公司将以虚拟现实公司的VR头显为端口及关键纽带,聚集各种VR输出、VR输入技术,整合VR视觉、触觉及力反馈等相关技术,大幅提升公司的产业竞争优势。
六、备查文件
《增资扩股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2日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6-132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
(一)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59 号文件核准,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45.2 万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4】00032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4年8月1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2,001,003,840.0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1,108,452.0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9,895,387.97 元。
截至2016年10月31日,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 1,517,880,610.39 元人民币,余额444,105,229.61元人民币。
(二)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40号文件核准,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12.439万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101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6年10月27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366,585,673.7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901,293.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9,684,380.5元。
截至2016年11月23日,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430,000,000.00元人民币,余额 930,720,302.92元人民币。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6年7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44,989.54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12个月,自2016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5日止。2016年9月5日,公司已经将14,784万元人民币资金提前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6年11月21日,公司已经将30,205.54万元人民币资金提前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在保证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像素微摄像头模组扩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15,205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12个月,自2016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2日止,可节省财务费用约661万元,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此次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此期间内,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负责提前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2016年10月31日,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 1,517,880,610.39 元人民币,余额444,105,229.61元人民币。
2、在保证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汽车电子建设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66,984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12个月,自2016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2日止,可节省财务费用约2,913万元,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此次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此期间内,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负责提前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2016年11月23日,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430,000,000.00元人民币,余额 930,720,302.92元人民币。
经自查,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将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本次《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16年11月1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董事会于2016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董事9名,参会董事9名,并作出投票表决,投票结果9票同意通过本议案。
四、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 独立董事就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此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16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2日止,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 监事会就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工程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 保荐机构就上述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欧菲光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欧菲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欧菲光最近12个月亦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
综上所述,欧菲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广发证券同意欧菲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五、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广发证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16-133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华东汽电和南京天擎个人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华东汽电和南京天擎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欧菲智能车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车联”)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二研究所(以下简称“三十二所”)、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电脑”)、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投”)、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以下简称“十四所”)就上海华东汽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汽电”)和南京天擎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京天擎”)股权转让事宜达成意向并参与股权转让拍卖,智能车联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华东汽电70%股权(三十二所持有的45%股权、华东电脑持有的6%股权、上海科投持有的19%股权)和南京天擎48%股权(三十二所持有的33%股权、十四所持有的15%股权),股权转让总金额 16,824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16年8月20日发布《关于收购华东汽电和南京天擎部分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收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转来的《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凭证》和《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国资管理部门批准完成国有股权转让程序,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成功。
详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6月25日和8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4和104)。
(二)本次收购情况
智能车联将与华东汽电和南京天擎的全部个人股东分别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以7,020万元人民币的总对价收购华东汽电和南京天擎全部个人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华东汽电和南京天擎将成为上海智能车联的全资子公司。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临时)于 2016 年11月22日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收购华东汽电和南京天擎个人股权的议案》。
(四) 审批程序
本次收购支付对价金额为7,0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44%。本次交易事项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内,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1、乔贇
身份证号码: 31022119741020XXXX
地址:上海龙瑞路128弄
2、卢薪伊
身份证号码: 11022119670304XXXX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新新家园
3、周军
身份证号码: 31010519770202XXXX
地址:上海市石龙路33弄
4、华峰
身份证号码: 32040419790208XXXX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锦湖公寓
5、谈金泉
身份证号码: 42011119700321XXXX
地址:浦东芳甸路77弄。
(二)标的公司
1、上海华东汽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485号43楼4层
法定代表人:乔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3月
公司主营业务:汽车电子产品、机电一体化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生产、销售,汽车电子产品、机电一体化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截至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5,522.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5,096.25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691.79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9,975.74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450万元人民币。
2、南京天擎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一号7号楼一层
法定代表人:乔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8月
公司主营业务:汽车电子产品、智能交通产品及相关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7,686.4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154.8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995.22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9,841.33万元人民币,无非流动负债。
以上各方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股权转让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交易标的的股权结构
1、本次交易进行前,华东汽电股权结构为:
■
本次交易进行前,南京天擎股权结构为:
■
2、本次交易进行后,华东汽电股权结构为:
■
本次交易进行后,南京天擎股权结构为:
■
(二)本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交易各方协商同意,智能车联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以人民币6,840万元的价格(含税)收购华东汽电30%的股权,以人民币180万元的价格(含税)收购南京天擎10%的股权,各自然人股东按照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三)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和价款支付安排
1、定价依据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基准日为2015年9月30日的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沪东洲资评报字【2015】第0953143号、沪东洲资评报字【2015】第0954143号),评估结果:华东汽电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22,800万元,南京天擎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800万元。本次拟收购的华东汽电30%股权和南京天擎10%股权,对应收购价格分别为6,840万元和180万元,每股价格与之前法人股收购价格相同。
2、华东汽电股权支付安排
第一期:协议交割日后5个工作日内,智能车联支付价款的40%,即人民币2736万元;
第二期:协议交割日后12个月内,智能车联支付价款的30%,即人民币2052万元;
第三期:协议交割日后24个月内,智能车联支付价款的30%,即人民币2052万元。
3、南京天擎股权支付安排
协议交割日后5个工作日内,智能车联支付股权转让全部价款,即人民币180万元。
本次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协议各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关监管机构的相关税费规定各自缴纳。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东汽电和南京天擎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依托其在汽车行业的客户资源和资质以及在汽车电子领域的产品和技术,公司将加速在汽车智能化领域的战略布局。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2日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6-134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菲光”)于2016年1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现将变更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40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12.439万股。截至2016年10月27日止,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366,585,673.7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901,293.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9,684,380.5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1015号验资报告。
本次变更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是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之一:研发中心项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和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研发中心项目的原实施地点为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安虹路299号工业园区。
2016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决定新增苏州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233号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地点,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安虹路299号工业园区和苏州相城区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233号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二、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是为了进一步整合技术资源和培养自身研发团队,为智能汽车电子相关产品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创新保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到苏州地区具有较为雄厚的工业基础、良好的产业配套环境以及丰富的工业技术人才资源,公司计划新增苏州作为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之一,由上海欧菲智能车联科技有限公司向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租赁部分场地作为研发场所。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有利于公司在华东地区形成上海、苏州双研发中心布局,充分挖掘区域资源,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基础研发能力,为公司战略性布局智能汽车电子领域提供技术支持。
三、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研发中心项目仅涉及实施地点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等均保持不变。本次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会对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今后长远发展规划,具有积极建设意义。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决策程序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16年11月1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董事会于2016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董事9名,参会董事9名,并作出投票表决,投票结果9票同意通过本议案。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 独立董事就上述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此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适当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二) 保荐机构就上述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已经欧菲光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2、欧菲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影响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原有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六、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广发证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2日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6-135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16年12月12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和三十三次会议(临时)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1日15:00至2016年12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于2016年12月6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的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一);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二);
3、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4、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事项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相关证券媒体上刊登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6年12月9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证券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56
2.投票简称:欧菲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欧菲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对于每个要审议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1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深交所提供服务密码、数字证书两种身份认证方式,两种方式一经申领均可重复使用,长期有效。分别如下:
(1)服务密码(免费申领)
①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
②录入姓名、证件号、证券账户号等信息并设定服务密码。
③检验通过后,系统提示密码设置成功并分配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号。
④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
交易系统长期挂牌“密码服务”证券(证券代码为369999),供激活密码委托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如忘记服务密码或怀疑被盗,可挂失服务密码再重新申请。挂失步骤与激活步骤相同,只是买入价格变为2元,买入数量为大于1的整数。
(2)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欧菲光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栏目,选择“用户密码登录”或“CA证书登录”。
(3)通过身份认证后,进入会议网页,点击“投票表决”栏目。
(4)填写表决意见,对每一个议案,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填写选举票数。
(5)完成投票选择后,可预览投票结果(此时可修改),确认投票后点击“发送投票结果”按钮,完成网络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证券部。(518106)
3、会议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4、会议联系传真:0755-27545688
5、联系人:程晓黎 周亮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2日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12月12日召开的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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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果不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字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