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1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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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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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2015年4月24日修正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和“中国证监会核准高管任职资格的日期”不再适用。
3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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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覃波先生自2016年11月22日起不再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公司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并及时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24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增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长信富安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自2016年11月24日起,建设银行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长信富安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通代销活动的基金范围、代码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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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建设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长信富安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应遵循建设银行的相关规定。
2、本公告仅对增加建设银行为本公司旗下长信富安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代销机构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该基金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该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33
网站:www.ccb.com
2、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网站:www.cx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