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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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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100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1月18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6年11月23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公司1906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4人,实际参会董事13人,董事冯宝珍女士因公未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曾陈平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朱丹先生主持,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1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逐项表决方式同意朱丹先生、谢彦辉先生、魏志云先生、曾陈平先生、王伟导先生、冯宝珍女士、黄建添先生、李向奎先生、李涌泉先生、邹贤涌先生10人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黄声森先生、尹兵先生、彭松先生、李彩虹女士、李云超先生5人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六届董事会由15人组成。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会议通过的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五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在被提名前,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对上述公示信息提出反馈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朱丹先生、谢彦辉先生、魏志云先生、曾陈平先生、王伟导先生、冯宝珍女士、黄建添先生、李向奎先生、李涌泉先生、邹贤涌先生10人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黄声森先生、尹兵先生、彭松先生、李彩虹女士、李云超先生5人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2016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朱丹先生、谢彦辉先生、魏志云先生、曾陈平先生、王伟导先生、冯宝珍女士、黄建添先生、李向奎先生、李涌泉先生、邹贤涌先生10人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黄声森先生、尹兵先生、彭松先生、李彩虹女士、李云超先生5人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二、1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广东省徐闻县鲤鱼潭光伏发电项目二、三期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16年11月24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广东省徐闻县鲤鱼潭光伏发电项目二、三期的公告》。

三、1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16年11月24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四、1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16年11月24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五、1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2016年11月24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4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朱丹,男,197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0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晋丰实业有限公司监事,全资子公司广东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监事,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广东粤水电韩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0月起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15年1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2016年4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6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法定代表人。

朱丹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朱丹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谢彦辉,男,196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工程师。1990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第四工程公司副经理、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第四工程公司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0年6月起担任公司董事,2016年3月起担任公司党委书记。现任公司董事、党委书记。

谢彦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50,010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谢彦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魏志云,男,1962年11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水工建筑工程师。1978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直属党委书记。2013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2013年9月起担任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现任公司董事,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

魏志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2,700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魏志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曾陈平,男,195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安技科副科长、房地产公司经理、建筑工程公司经理、经营部部长、安技部部长、全质办主任、副总工程师、公司总工程师。2007年1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6月起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曾陈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1,000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曾陈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王伟导,男,196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机械高级工程师。1983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水工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晋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全资子公司广水桃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现为孙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10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8月起担任公司董事,2010年1月起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晋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晋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王伟导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伟导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冯宝珍,女,197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第五工程公司技术员、经营部部长,公司第五工程公司副经理、经理、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起担任公司总经济师,2015年1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2015年12月起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3月起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粤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济师,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全资子公司广东粤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

冯宝珍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冯宝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黄建添,男,195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74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工程设计师、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常务副院长,2011年1月起担任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理事长、院长,2011年4月起担任公司董事,2012年3月起担任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现任公司董事,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理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

黄建添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建添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李向奎,男,197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8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省梅州市市委办公室主任科员,广东省梅州市党群系统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广东省水电集团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15年5月起担任广东省水电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6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广东省水电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李向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向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李涌泉,男,1974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199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北江工程处经济部部长,经济发展部副经理、代经理、经理,副总经济师、经营发展部经理、经营管理部经理;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规划投资部副部长,广东水电云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3月起担任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规划投资部部长,2015年12月起担任广东水电岭南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规划投资部部长,广东水电岭南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李涌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规划投资部经理,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涌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邹贤涌,男,1977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200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助理,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规划投资部部长助理,2014年4月起担任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集团法务室负责人,2015年1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集团法务室负责人。

邹贤涌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集团法务室负责人,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邹贤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声森,男,1972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2年7月起担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4年1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专业标准委员会委员。

黄声森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声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尹兵,男,197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历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上市公司监管员、助理经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并购重组预审员,北京华商海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7月起担任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尹兵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尹兵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彭松,男,197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历任证券时报战略发展部副主任、证券时报上市公司舆情中心主任;2014年3月起担任深圳怀新企业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怀新企业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彭松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彭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李彩虹,女,197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财富管理部高级投资经理。2016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彩虹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彩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李云超,男,197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历任唐山市丰润车轴山中学教师、广东信利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年5月起担任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东莞精恒电子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广州京写电路板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广泽精机(深圳)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广泽精机(武汉)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深圳市金智软件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天力叉车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重庆两江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

李云超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云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101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广东省徐闻县

鲤鱼潭光伏发电项目二、三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况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拟由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徐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闻能源公司”)在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鲤鱼潭水库投资建设徐闻县鲤鱼潭光伏发电项目二期20MWp,工程总投资15,255.20万元;徐闻县鲤鱼潭光伏发电项目三期30MWp,工程总投资22,429.30万元。二、三期总投资37,684.50万元。

该项目资本金占20%,东南投资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以自有资金对徐闻能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使其注册资本不超过14,600万元(含一期项目)。徐闻能源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

徐闻县鲤鱼潭光伏发电项目二期20MWp已取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016-440825-44-03-006573),徐闻县鲤鱼潭光伏发电项目三期30MWp已取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016-440825-44-03-008381)。

(二)2016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1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广东省徐闻县鲤鱼潭光伏发电项目二、三期的议案》,该投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三)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概况

(一)名称:徐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二)住所:广东省湛江市徐闻生态工业集聚区服务中心办公室(徐闻县207国道下桥路段坡田村东侧)。

(三)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四)成立时间:2015年10月19日。

(五)法定代表人:张敬博。

(六)注册资本:6,500万元。

(七)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新能源项目投资运营,其他项目投资。

(八)徐闻能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南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徐闻能源公司聘请广东粤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二、三期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根据《徐闻县鲤鱼潭水库光伏电站二期20兆瓦可行性研究报告》:

1.该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下桥镇鲤鱼潭水库,该地区年平均日照时数2003.6h,多年平均气温23.6℃,极端最高气温为38.7℃,极端最低气温为3.4℃。该光伏项目场址处全年太阳总辐射量为5295.6MJ/m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QX/T89-2008《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初步判定工程场址处太阳能资源丰富程度等级为资源很丰富,有较高的利用价值。

2.该项目所有光伏阵列划分为15个光伏方阵,共装设68640块290W单晶硅光伏组件。项目投产后第一年的上网电量为2331.8万kwh,年利用小时数为1171小时。项目投产后25年年平均发电量为2130.9万kwh,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071小时。

3.工程计划建设期6个月,工程静态总投资为15,067.21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7,533.61元/kw;工程动态总投资为15,219.34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7,609.67元/kw。工程总投资15,255.20万元(含流动资金)。

4.该项目上网电价前20年为0.98元/kwh(含增值税),后5年上网电价为0.45元/kwh(含增值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9.50%,全部投资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09%,全部投资回收期10.24年,财务评价可行。

(二)根据《徐闻县鲤鱼潭水库光伏电站三期30兆瓦可行性研究报告》:

1.该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下桥镇,该地区年平均日照时数2003.6h,多年平均气温23.6℃,极端最高气温为38.7℃,极端最低气温为3.4℃。该光伏项目场址处全年太阳总辐射量为5295.6MJ/m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QX/T89-2008《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初步判定工程场址处太阳能资源丰富程度等级为资源很丰富,有较高的利用价值。

2.该项目所有光伏阵列划分为23个光伏方阵,共装设114816块265W多晶硅光伏组件。项目投产后第一年的上网电量为3564.2万kwh,年利用小时数为1171小时。项目投产后25年年平均发电量为3257.1万kwh,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071小时。

3.工程计划建设期6个月,工程静态总投资为22,151.67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7,383.89元/kw;工程动态总投资为22,363.40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7,454.47元/kw。工程总投资22,429.30万元(含流动资金)。

4.该项目上网电价前20年为0.98元/kwh(含增值税),后5年上网电价为0.45元/kwh(含增值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2.07%,全部投资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60%,全部投资回收期9.85年,财务评价可行。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为了加大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的投资开发力度,提高盈利水平,推动公司加快发展。

(二)存在的风险:国家对清洁能源发电政策及自然气候条件的变化对该项目的投资效益存在一定的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该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清洁能源光伏发电业务规模,预计将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五、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约14.5万千瓦,新并网尚未投产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5.5万千瓦。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102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竞拍土地概况

(一)根据国家能源局《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快中东部及南方等消纳能力较强地区的风电开发力度,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开发”,以及广东省积极推进海上风电建设相关政策,未来陆上风电、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市场前景广阔。

目前,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晋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丰实业公司”)主要从事风电塔筒等装备制造业务,其位于增城开发区的生产厂房面积较小,产能有限,堆放场地不足,不能满足生产和发展需要。另一方面,广东省阳江市海上风电资源丰富,未来海上风电装备制造潜在市场规模广阔,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理区位优势明显,广湛高速公路、沿海高速公路、云阳高速、325国道和阳阳铁路直通园区,区内阳江港是国家一类对外开放口岸,天然航道深,避风条件好,5万吨级船舶可随时进出,陆上和海洋交通条件十分优越,可供塔筒陆路及海上运输。

为满足风电塔筒生产需要,战略布局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扩大现有风电装备制造等钢结构制造业务规模,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晋丰实业公司参与竞拍位于广东省阳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港口工业园海港二横路北边LGZ-01-15、LGZ-01-22地块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陆上和海上风电装备制造等钢结构制造厂房。

(二)2016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1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该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省阳江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

局长:邱健俊。

地址:广东省阳江高新区平冈镇西街道班二楼。

三、竞拍土地基本情况

(一)交易编号:阳地网竞告字〔2016〕47号宗地4。

(二)地块位置:广东省阳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港口工业园海港二横路北边LGZ-01-15、LGZ-01-22地块范围内。

(三)地块面积: 179543.45平方米(269.315亩)。

(四)土地用途:工业。

(五)产业规划: 风电设备机械制造项目。

(六)容积率:>0.7。

(七)绿地率:<20%。

(八)建筑密度:>30%。

(九)出让年限:50年。

(十)起始价:5,530万元。

(十一)保证金:1,110万元。

四、竞拍土地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经营场地的需求。本次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将有利于晋丰实业公司满足风电塔筒生产等钢结构制造业务需要,扩展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务,战略布局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对公司和晋丰实业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五、其他说明

由于上述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须政府相关部门履行相关程序,因此该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103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保理业务概况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30,000万元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二)2016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1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该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次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办理保理业务方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二)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猎德大道68号广州民生大厦。

(三)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四)成立时间:1996年12月30日。

(五)负责人:黄红日。

(六)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等。

(七)公司与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保理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保理业务的标的为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四、保理的主要内容

(一)保理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

(二)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即公司将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三)保理期限:不超过一年,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保理费率:综合年费率不超过4.35%。

五、办理保理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办理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将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减少应收账款余额,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10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12月9日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2月9日(星期五)14:3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星期四)至2016年12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15:00至2016年12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5日。

出席对象为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19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1选举朱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2选举谢彦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3选举魏志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4选举曾陈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5选举王伟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6选举冯宝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7选举黄建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8选举李向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9选举李涌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10选举邹贤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选举黄声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尹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选举彭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4选举李彩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5选举李云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谢荣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2.2选举卢大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东致诚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关于取消为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合同的承继履行提供保证的议案;

(五)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福鼎市福粤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关于投资建设广东省徐闻县鲤鱼潭光伏发电项目二、三期的议案;

(七)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

(八)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上述议案(三)至(五)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一)、(六)、(七)、(八)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二)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分别于2016年10月28日和2016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一)、(二)需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其中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一)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6年12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17层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51134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林广喜,联系电话:(020)61776998,传真:(020)82607092,电子邮箱:ysd002060@vip.163.com。

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4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060。

(二)投票简称:水电投票。

(三)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中不应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董事和独立董事应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1.1为选举董事,则1.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议案1.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累积投票的子议案不得设置分项的总议案,如议案2为选举监事,不得在议案2设置议案编码3.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董事(如议案1.1,有10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10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10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2,有5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2,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6年12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105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11月22日召开,会议选举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现将选举结果公告如下:

会议一致同意选举审计监督部经理张秀华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结束之后立即就任。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张秀华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1月24日

附件:

张秀华女士简历

张秀华,女,1971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水利造价工程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工程师,公司经济发展部投标报价负责人,公司审计监督部副经理。2015年8月起担任公司监事,2015年8月起担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审计部经理,全资子公司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粤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广东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福鼎市福粤投资有限公司、扎鲁特旗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监事,控股子公司广东粤水电韩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全资孙公司金塔县粤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高台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张秀华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秀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106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11月18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6年11月23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公司1906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荣光先生主持,审议了通知中所列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卢大鹏先生出任股东代表监事,公司推荐谢荣光先生出任公司监事,监事会同意上述两人为监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选举张秀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三人均符合出任公司监事的条件。第六届监事会由三人组成,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三年。

最近二年曾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候选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候选人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未超过公司监事候选人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1月24日

附件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简历

1.谢荣光,男,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83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水桃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现为孙公司)董事、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水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现为孙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公司工会主席。2014年10月起担任公司纪委书记,2014年11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

谢荣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卢大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卢大鹏,男,1971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工程处经济部部长、潮州工程处副主任、国际工程部部长。2012年2月起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督部部长,2013年12月起担任公司监事,2015年5月起担任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现任公司监事,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审计监督部部长。

卢大鹏先生为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督部部长,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24,000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卢大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