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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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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道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4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16年11月24日下午14: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舒志高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和项目的经济可行性,终止实施首发募集资金项目之一“油气钻采设备产能建设项目”,尽量减少潜在损失。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做好现金管理。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科学、审慎、前瞻地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前提下,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事项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同意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延长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延长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期限不得超过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本事项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同意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6年12月12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道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5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16年11月24日下午14: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吕培刚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避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运行风险,保证公司合法合规经营,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同意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油气钻采设备产能建设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延长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延长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自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道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6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延长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延长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期限不得超过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本事项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367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00万股,发行价格10.9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6,94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5,32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51,61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5年12月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677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6年10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34,676,866.21元(油气钻采设备研发中心项目完工结余并经审批后转入公司基本户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399,810.79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86,454,792.03元(包含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及手续费净额6,371,469.03元)。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5年12月18日和2016年1月18日分别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能够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为前提条件的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资金。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相关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相关产品尚有23,476万元未到期。

三、本次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对最高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化存款和其他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应满足的条件

现金管理满足下列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期限

为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需要,并考虑安全性,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授权自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现金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二)公司财务部建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报告与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公司延长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自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延长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自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延长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认为:

1、公司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2、公司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以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对道森股份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道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7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油气钻采设备产能建设项目

●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公司将在项目终止后,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367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12月1日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00万股,发行价格10.9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6,94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净额为51,61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5年12月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677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2015年12月1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太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太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上述银行。

根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注:南通道森是本公司在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的全资子公司。

二、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情况

1、项目原计划投资

根据《招股说明书》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油气钻采设备产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产能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40,139万元,用于扩充井口装置及采油(气)树、井控设备及管线阀门产能。

2、项目实际投资及进展情况

考虑到国内外市场变化和公司产能利用率情况,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本着审慎认真的态度推进项目建设,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产能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含置换已投入资金)21,306,677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380,083,323元(不包括利息)。

3、终止原因

2014年三季度至今,全球经济不景气,公司所处的油气钻采设备行业经营环境出现了大幅变化,国际油价巨幅下跌并底部盘整,油气相关行业一片萧条。国际原油期货WTI价格,2014年上半年曾达到130美元/桶以上的历史高位,2015年一度下滑到30美元/桶以下的低位,2016年以来仍然维持在40-50美元/桶的低位震荡。全球油气公司业绩不断恶化,持续削减资本性开支,部分油气公司陷入财务困境甚至破产,国际油服巨头和设备集成商的利润也严重下滑乃至大幅亏损。与此同时,公司产品较多应用的页岩油气开采领域,由于其开采成本较高,受国际油气价格的影响相对更大,油价下跌导致开工率出现大幅下滑。

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和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该产能建设项目若继续按照原计划进行大规模施工、建设实施,将无法达到最初预期的经济效益并可能带来大量损失。故公司拟终止实施产能建设项目,尽量减少潜在损失。

4、终止该项目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本次拟终止产能建设项目,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今后公司在油气钻采设备的产品线和市场区域方面将会继续投资发展,以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三、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后相关募集资金的安排

产能建设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做好现金管理,待公司找到新的项目或需资金支付再行申请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程序。

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科学、审慎、前瞻地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前提下,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6年11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终止实施产能建设项目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发表了独立意见:为避免部分募投项目的运行风险,保证公司合法合规经营,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同意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油气钻采设备产能建设项目”。并同意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11月2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避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运行风险,保证公司合法合规经营,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同意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油气钻采设备产能建设项目”。

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认为:

1、为避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运行风险,保证公司合法合规经营,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并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以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对道森股份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油气钻采设备产能建设项目”事项无异议。

五、《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道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8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2月12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兴太路道森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12日

至2016年1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和股东大会议案公告已在2016年11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16年12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登记地点: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兴太路道森公司)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张新玉 联系电话:0512-66732011 传真:0512-65431375

3、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兴太路道森公司 邮政编码:215137

特此公告。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5日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