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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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
收益支付的公告
(2016年第11号)

2016-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1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于2016年11月25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6年11月28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进行查询及赎回。

(2)2016年11月25日,投资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分配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分配权益。

(3)2016年11月25日,投资者全部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若本次收益分配结转的基金份额低于1000份,基金管理人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若本次收益分配结转的基金份额高于或等于1000份,则该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无法同时赎回,其可赎回起始日为2016年11月28日。

(4)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25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5)咨询办法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代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桂林银行

为嘉实旗下基金代销机构

并开展定投业务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银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2016年11月25日起,增加桂林银行为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E份额除外)、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海外中国股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量化阿尔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主题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深证基本面12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周期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嘉实中创4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1-人民币、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嘉实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市场基金(H份额除外)、嘉实低价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中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腾讯自选股大数据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合计60只基金。

注:(1)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海外中国股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1-人民币、嘉实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实施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投申购)业务。(2)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开放申赎业务遵循其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16年11月2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桂林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桂林银行的规定为准。(特别说明除外)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16年11月2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桂林银行开办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桂林银行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桂林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桂林银行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含100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嘉实海外中国股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1-人民币、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为T+2日),投资者可在T+2日(嘉实海外中国股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1-人民币、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为T+3日)到桂林银行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桂林银行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桂林银行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桂林银行的有关规定。

四、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