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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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6-12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11月24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由守谊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3、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4、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6-129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辛德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17 号”)核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向辛德芳发行15,462,841股股份、向辛立坤发行2,764,167股股份、向浙江星鹏铜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841,75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1,483,015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其中募集配套资金通过询价方式进行,公司已向通过询价确定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人民币379,999,987.5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7,324,235.95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62,675,751.5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2016]验字第90108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三方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 公司在上述2家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各专户情况如下: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账号为207831450616,专户余额为_人民币197,100,000.00__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中泰生物生产线建设及改造”项目、“补充中泰生物的流动资金”项目和“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账号为1606020829200411724,专户余额为170,899,987.50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益泰医药铼[188Re]-HEDP临床研究”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税费”项目和“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独立财务顾问和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财务顾问主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

丙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定期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阙雯磊、任耀宗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财务顾问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丙方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6-130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诚药业”)于2016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辛德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17 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1,483,105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向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714,28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9,999,987.5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2,675,751.5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2016]验字第90108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具体用途如下:

若本次实际募集配套资金数额少于上述计划,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情况安排募集资金,募集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和置换情况

为保障本次交易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16年11月22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2,4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45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上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天运[2016]鉴字第90001号《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对上述事项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置换审核情况及保荐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45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2,45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意见

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45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天运[2016]鉴字第90001号《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截至2016年11月22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

5、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东诚药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东诚药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6-131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11日和2016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DongChengInternational(HongKong) Limited(东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诚香港”)提供金额不超过7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各类融资担保。(详情参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及相关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等公告。)

为支持公司的业务拓展,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公司对东诚香港授信额度、实际贷款方式及担保情况,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东诚香港再增加不超过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各类融资担保,额度内可循环滚动操作,期限不超过4年,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上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中文名称:东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英文名称:DongCheng International (HongKong) Limited

法定代表人:由守谊

注册资本:100万元港币

注册地址:RM 1401, 14/F World COMM CTR

HARBOUR CITY 7-11 CANTON RDTST KLNHONG KONG

注册证书签发日期:2015年12月1日

商业登记编号:65526233-000-12-15-9

经营范围:除了特殊需要申请牌照不能经营外,其他的都适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东诚香港总资产为0元港币,由于东诚香港此时刚成立,尚未开展业务。

截至2016年9月30日,东诚香港资产总额为3669.79万美元,负债总额3715.43万美元,净资产-45.64万美元,营业收入636.54万美元,净利润-60.53万美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东诚香港提供金额不超过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各类融资担保,额度内可循环滚动操作,担保期限不超过4年,本决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及相关权限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协议,和与此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均由公司承担。公司将根据具体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东诚香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具有绝对控股地位,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为东诚香港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东诚香港是在本公司管控下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在本公司管控范围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东诚香港的资金需求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支持东诚香港的业务拓展,提高公司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率,拓宽公司并购资金来源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关于上述担保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关于为东诚香港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3,378.40万元(含本次担保,按2015年12月31日美元记账汇率6.4936),占公司2015年期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8.42%(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60.24%(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实际担保余额为4800万美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6-132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16年1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2月1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15:00至2016年12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6日(星期二),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说明:该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关于上述议案的公告详见2016年11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400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或信函方式以2016年12月9日17 时前送达公司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12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35- 6371119 传真:0535- 6371119

联系人:白星华 王永辉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675;

(3)在“委托价格”项下1.00元代表议案1,

具体情况如下: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15:00至2016年12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五分钟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wltp.cninfo.com.cu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六、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35-6371119

电子邮箱:stock@dcb-group.com

联系人:白星华 王永辉

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股东参会登记表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5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赞成”或“反对”或“弃权”的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权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16 年 月 日

附件2: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止2016年12月6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本人)持有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6-133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11月24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18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兆龙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白星华先生列席,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45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