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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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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16-035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1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合肥市蜀山区翡翠路1118号出版传媒广场一楼第二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程春雷副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人,董事长王民,副董事长田海明,董事林清发、王兵,独立董事刘永坚、赵惠芳、汪莉、樊宏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董事吴寿兵因故不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郑可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红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免去吴寿兵董事职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大会审议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鲍金桥、孙庆龙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时代出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16-036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6 年 11月28日起停牌。

公司承诺: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停牌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