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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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2016-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6-074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10月27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6年11月9日发布《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69)。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27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包括前期因筹划重大事项股票停牌时间)。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编号:2016-072、2016-073)。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交易对方类型

本次交易初步确定主要交易对方均为独立第三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方式

通过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三)标的资产行业类型

本次交易购买的标的资产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业务范围包括数据中心托管(IDC)、互联网资源加速服务、云计算服务等内容。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如下:

(一)公司正与有关交易各方就交易方案的相关内容及具体条款进行进一步的协商沟通。

(二)公司已组织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拟收购的标的资产开展相应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原因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与有关交易各方就交易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标的资产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故公司股票无法按期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因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1月27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项,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