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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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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6—067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于2016年11月25日上午9:30-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委托景泽生物开发相关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2016-068号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2016-069号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公司定于2016年12月16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2016-070号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6—068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景泽生物相关产品技术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景峰医药”或“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景峰”)拟向公司之参股公司上海景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景泽生物”)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2,300万元,委托景泽生物进行重组抗EGFR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注射液项目生产技术转移、工艺优化研究及临床样品生产;重组抗EGFR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注射液项目产品上市销售后,该产品累计销售净收入达到15亿人民币,公司拟奖励景泽生物3,000万元人民币;累计销售净收入达到30亿人民币,公司拟再次奖励景泽生物3,000万元人民币。

2、景峰医药董事刘华先生,亦担任景泽生物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与景泽生物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涉及总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概况

企业名称:上海景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地:上海市宝山区罗新路50-1号

法定代表人:孙海胜

注册资本:1666万

税务登记证号码:310113301425782

主营业务:研发、销售:生物工程产品、药物、保健品、医疗器械、医药中间体、生化试剂,销售自产产品(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高科技生物技术交流。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服务外包。

2、近期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及财务数据

景泽生物自2014年成立以来,主要从事生物药品及生物器械技术的研发工作,主要财务数据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海景峰拟委托景泽生物进行重组抗EGFR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注射液项目生产技术转移、工艺优化研究及临床样品生产;并在该产品成功上市销售达到约定数量后给予奖励。

1、技术目标:1)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批件号2016L06903)审批内容中要求临床试验期需完善的内容;2)200L规模生产工艺优化;3)Ⅰ、Ⅱ期临床样品的生产。

2、技术内容:1)景泽生物根据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批件号2016L06903)审批内容中要求临床试验期需完善的药学方面内容进行研究开发;2)景泽生物根据申报资料中的生产工艺进行Ⅰ、Ⅱ期临床样品的生产。

3、技术方法和路线:1)景泽生物负责完成本合同项目的所有研究内容,未经上海景峰同意,景泽生物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事项的部分或全部委托其它单位履行(临床样品制剂委托生产除外);2)本项目的研究开始后,景泽生物需及时将研究结果和阶段性进展书面告知上海景峰;3)上海景峰应对景泽生物提交的阶段性成果或报告及时确认或反馈;4)景泽生物负责用于Ⅰ、Ⅱ期临床样品的生产;5)景泽生物负责研发过程的原辅料、试剂、耗材的购买;6)所有试验原始资料由景泽生物归档保存,同时应提交给上海景峰所有原始资料复印件。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委托开发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为2,300万元加6,000万元业绩奖励。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2,300万元(委托开发)以及6,000万元(销售奖励)。

2、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详见本公告“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3、景泽生物应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上海景峰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阶段性计划内容;

2)项目开始之日、阶段性目标、项目完成之日;

3)具体进度。

4、景泽生物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临床批件内要求完善的工作应于Ⅲ期临床结束前完成;

2)工艺优化应在Ⅲ期临床样品开始生产前完成;

3)Ⅰ、Ⅱ期临床样品的生产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

5、上海景峰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人民币2,300万元整;上海景峰除支付上述合同价款外,不再负担任何其他支付义务。景泽生物对于合同期间为提供本合同项下之研发工作所发生的超出费用,由景泽生物自行承担。

2)研究开发经费由上海景峰分期支付景泽生物。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①第一期:合同项下费用的30%,即人民币690万元,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付款;

②第二期:合同项下费用的45%,即人民币1,035万元,时间:景泽生物完成Ⅰ、Ⅱ期临床样品生产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付款。

③第三期:合同项下费用的10%,即人民币230万元,时间:景泽生物完成200L规模工艺优化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付款;

④第四期:合同项下费用的10%,即人民币230万元,时间:景泽生物完成临床批件需完善的药学方面研究开发工作后十个工作日内;

⑤第五期:合同项下费用的5%,即人民币115万元,时间:上海景峰拿到该项目生产批件后十个工作日内。

6、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景泽生物以自由合理支配的方式使用。上海景峰有权以合同约定监督研究开发进度的方式检查景泽生物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景泽生物的正常工作。

7、销售奖励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重组抗EGFR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注射液项目如能顺利拿到生产批件,并且景泽生物协助上海景峰顺利完成生产车间GMP认证的,上海景峰承诺重组抗EGFR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注射液项目产品上市销售后,该产品的累计销售净收入达到15亿人民币时,上海景峰一次性奖励景泽生物叁仟万元人民币;重组抗EGFR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注射液项目产品自上市销售起的累计销售净收入达到30亿人民币时,上海景峰再次奖励景泽生物叁仟万元人民币。

8、风险责任的承担

1)在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双方各自承担。

双方确定,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专家讨论会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①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②景泽生物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③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10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认定风险责任标准为:

①课题在现有技术水平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②景泽生物在研究开发工作中是否充分地发挥了主观能动性;

③其同行业专家的鉴定结论认为研究开发工作的失败属于合理失败。

9、技术成果的交付:

景泽生物应当按以下方式向上海景峰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①提交工艺优化方案及报告;

②临床样品生产批生产记录及检验记录;

③临床试验期需完善的药学方面研究开发报告;

④所有研究原始资料复印件。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根据合同项下研发工作进度安排时间提交阶段性成果报告。

六、交易目的和影响

为保持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公司拟委托景泽生物开发重组抗EGFR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注射液项目,符合公司生物药的产品战略。此次合作有利于加速该品种研发进度,促进产品顺利报批及上市,从而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6年1月至披露日公司与景泽生物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10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前就本次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委托关联方对重组抗EGFR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注射液项目进行开发,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支持公司主业发展,委托开发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符合公允性原则。

本次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风险提示

生物药品研发须经历药学研究,临床前药理、药效、安评研究,临床批件申请、审评,以及获得临床批件后还需开展临床试验及生产批件申报、审查等过程,时间长,期间易受到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同时生物药的放大生产的各阶段、未来的市场销售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研发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6—069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峰医药”)于2016年1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减少“玻璃酸钠注射液生产线技改及产能扩建项目”、“贵州景峰注射剂固体制剂技改项目”、“贵州景诚中药材提取车间技改项目”及“贵州景诚固体制剂车间技改项目”的投资金额,增加“上海景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金额,并新增“上海景峰生物药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叶湘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28号)核准,景峰医药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61,285,093股,发行价格14.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9,246,699.4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3,140,258.84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2月12日到位,且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043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投资概算情况

公司在《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三、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截止2016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的具体情况

(一)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1、调整前后投资金额

“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新建研发中心项目”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9,716.19万元,实际已投资1,317.92万元,尚未使用金额8,398.27万元。调整后的项目投资金额总额24,211.02万元,较调整前投资计划增加投入14,494.83万元。增加部分投资拟使用其他募投项目减少的募集资金投入进行补足。

目前公司正在办理项目增加投资额的环评及投资备案,相关手续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增加投资金额的具体情况

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固体制剂转化技术平台、注射剂转化技术平台等。为了更好的整合公司的研发资源,提升公司未来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拟在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增加生物药品的研发平台建设,开展生物医药产品的研发。同时,为了更好的实现公司研发品种从实验室小试过渡到大生产阶段,公司拟同步增加生物产品中试生产车间建设。本项目调整前后建设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增加投资金额的必要性

研发实力是医药企业核心竞争力之一,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景峰制药以“创新药为核心,首仿药为主流,简单仿制药为补充”作为企业的产品发展战略,各年投入大量研发经费在新产品研发上。在研发方向上,目前公司正全面推进生物产品及高端化学仿制药物的研究与开发,现已在实施研发的3个生物产品,属于治疗心血管与肿瘤的生物药品。就其市场而言,全球抗肿瘤药物市场在2010~2014年复合增长率为6.5%,其中以中国为首的新兴市场复合增长率高达15.5%;心血管类药物在2014年22个重点城市样本医院心血管购药金额为189.60亿元人民币,比2013年增长10.14%。而随着老年人口的进一步增长以及全民医保的普及,未来增速有望进一步上升。

鉴于生物药品为医药行业中发展速度较快的细分领域,公司有必要加大对相关产品研发的投资,丰富公司的产品品种,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目前公司在研生物药品的适应症见下表:

(二)玻璃酸钠注射液生产线技改及产能扩建项目

1、调整前后投资金额

“玻璃酸钠注射液生产线技改及产能扩建项目”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12,443.36万元,实际已投资1,560.49万元,尚未使用金额10,882.87万元,公司计划将余额中的1,391.78万元继续进行该项目的投入使用,以满足玻璃酸钠产品生产销售的需求,剩余未使用的9,491.09万元投入“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2、减少后续投资金额的原因

“玻璃酸钠注射液生产线技改及产能扩建项目”的拟定建设内容是新建一条玻璃酸钠制剂生产线及相关质量配套工程、仓库配套工程,提升玻璃酸钠产品的生产及检验能力,建成后将公司玻璃酸钠注射液产能由200万支/年提高至450万支/年。

项目原计划需要采购国外进口的先进制剂预灌装设备及该生产线配套的RABS隔离洁净技术系统,但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随着国内药机行业的发展和技术提升,RABS隔离技术已实现了国产化,国内RABS隔离技术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故项目实际未采购进口的RABS洁净层流技术,而是采购国内的RABS隔离系统。另外,原计划采购的自动灯检机因技术还不太成熟,现决定不采购此设备,暂不升级此项生产线内容,从而大大减少了技改资金投入,目前新建玻璃酸钠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仍在进行中。

鉴于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国内和国际形势以及行业发展情况均发生了较大变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该项目的实施方式和投资概算进行调整。计划将募投专项资金中的9,491.09万元投入“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剩余的1,391.78万元继续投入车间自动化包装改造。

(三)贵州景峰注射剂固体制剂生产线技改项目

1、调整前后投资金额

“贵州景峰注射剂固体制剂生产线技改项目”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8,291.36万元,实际已投资2,380.62万元,尚未使用金额5,910.74万元,计划将尚未使用金额的907.00万元继续进行该项目的投入使用,以满足公司固体制剂产品的生产销售需求,剩余未使用的5,003.74万元投入“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2、减少后续投资金额的原因

“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固体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拟定建设内容是建设一条符合GMP(2010年修订)要求的高标准、规范化的固体制剂生产线,同时增加高端纯化水制备及公用系统设备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固体制剂1.5亿袋的产能。

项目原计划需要采购国外进口的先进固体制剂设备,但经过实地考察和论证,公司认为国外进口设备不完全适合中药生产,且价格较高。同时,国内固体制剂工艺设备生产厂商通过研究发展,其先进工艺设备已能满足固体制剂生产工艺所需,故采购国内先进的工艺设备替代进口设备,可以大大减少项目建设资金投入。

鉴于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行业发展情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该项目的实施方式和投资概算进行调整。计划将募投专项资金中的5,003.74万元投入“上海景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剩余的907.00万元继续投入固体制剂车间自动化包装改造。

(四)贵州景诚中药材提取车间技改项目及贵州景诚固体制剂车间技改项目

1、调整前后投资金额

贵州景诚中药材提取车间技改项目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10,501.70万元,实际已投资3,489.11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7,012.59万元,拟继续投资528.13万元用于提取罐与污水处理系统的改造,剩余未使用的6,484.46万元拟投入新项目上海景峰生物药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贵州景诚固体制剂车间技改项目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9,387.84万元,实际已投资1,328.81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8,059.03万元,拟继续投资2,347.85万元,剩余未使用的5,711.18万元拟投入新项目上海景峰生物药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上述项目合计减少12,195.64万元投资,减少的投资金额将募集资金用于上海景峰生物药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投入。

2、减少后续投资金额的原因

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在并入景峰医药后,预期可借助景峰医药强大的营销网络进一步拓展市场,其市场提升空间巨大;因此项目计划对其心脑宁胶囊、通迪胶囊、妇平胶囊、消炎利胆胶囊以及儿童回春颗粒在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厂区内部建设中药提取生产线并同时扩大固体生产线以满足公司产品扩产的需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对设备厂家考察后,经过慎重比较,认为中药提取及其制剂设备具有特殊性,国外设备缺乏针对中药生产的设计与制造经验,而国产设备则在这方面优势较为明显,为确保将来生产线的正常运转并提高项目资金效率,原定采用的进口设备用国产设备替换,可节约大量的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率,充分保证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减少“贵州景诚中药材提取车间技改项目”及“贵州景诚固体制剂车间技改项目”的投入。

五、新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将贵州景诚中药材提取车间技改项目及贵州景诚固体制剂车间技改项目减少的投资金额投入上海景峰生物药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上海景峰生物药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实施单位: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罗新路50号

项目投资概算:本项目预计投资13,500万元,用于三期临床产品及商业化生产,新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原核生产车间:拟筹建一条原核生产线,其中包括一个1000L发酵罐,搭配后续的原液制备及分离纯化设备。

2、真核生产车间:拟筹建一条真核生产线,其中包括一个1000L生物反应器,一个250L生物反应器,搭配后续的原液制备及分离纯化设备。

3、生物制剂车间:拟筹建2条制剂生产线,其中1条为2-30ml规格的西林瓶冻干生产线;另一条为1ml预灌封生产线。最大产能达到单品种200万支/年。

4、质量控制平台:配制凝胶成像系统、倒置生物显微镜、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生化分析仪、质谱仪等设备仪器,将保障公司产品的品质。

5、配套设施:污水预处理站,给排水、供配电工程、供汽系统、纯水和注射用水系统、暖通及空调系统、冷冻系统、空压系统等。

项目的环评及投资备案情况:公司正在办理项目的环评及投资备案,相关手续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目前公司全面推进生物及化学药物的研究与开发,正在实施3个项目的研发,包括:①JZB01,②JZB27,③JZB28。

目前各项目状态见下表:

各产品均处于接近或等待进入III期临床样品的生产阶段,III期临床样品必须在符合GMP要求的厂房内生产,因此该项目的实施是产品商业化生产的必由之路。

2、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在研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良好的市场预期

JZB01目前在国内的同品种产品单一,呈现一家独大的局面,不利于市场竞争格局的形成,我公司产品的尽快上市可有效的减轻患者的就诊压力,为临床药物提供更多的选择。目前JZB01的治疗效果已经取得临床专家的认可,国外市场规模2004年达5.6亿美元,2005年超10亿美元。国内市场需求目前处于快速增长期,市场需求较大。

JZB27品种2014年在国内重点城市用药销售金额为1,200万元左右(中国医药工业研究院PDB药物综合数据库的数据),相比13年增长率达到近300%,市场增长迅猛,相对于短效制剂,我公司在研的聚乙二醇修饰的长效制剂能够拥有更大的市场空间,经测算,该产品的实际市场容量近20亿元,在今后三年内该类药物在国内的销售仍然将快速增长。

JZB28在2014年美国市场销售额19.24亿美元,而在国内由于受到产品价格较高的影响,销售额增长比较平稳,基本稳定在每年4万支左右的销量,在2014年销售额达到了1.69亿人民币。考虑我国内癌症发病几率的变化,未来在该病种上投入应该也会持续增高,随着国内同类产品的上市,可以打破现有的美国公司价格垄断的局面,进一步将市场做大。

(2)已有的营销网络保证产品的销售

景峰医药一直致力于化学药物、生物药物、中药的研发、生产及经营。公司对心血管及抗癌类产品的市场运作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营销模式。公司已经建立了遍布全国(除港、澳、台)的市场销售网络和一支专业的学术队伍。因此,公司生物制药产品的销售能够得到有效的保证。

(三)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1、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为目前从国内医药形势来看,全球生物药物制剂的增长速度已经超越小分子药物,而且这一趋势还在延续,目前全球生物制药市场呈高速增长态势,年均增长15%-18%,2010年,生物制药市场规模已经达到1,400亿美元,预计2020年,生物制药有望占全球药品销售收入的1/3,特色生物药产品将会是今后几年的发展方向。公司着眼于医药行业发展的特点,对于生物药物的拓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同时公司生物药立项围绕核心优势疾病领域,充分结合公司市场布局,选择具有市场空间大、技术壁垒高、相对上市速度快,创新性好等特色品种。

2、新项目的风险提示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虽然公司已经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业政策、市场状况及技术可行性进行了充分、审慎的分析,并经过严密论证,但相关结论均是基于当前的公司经营现状、发展战略、国内行业环境和国家产业政策等条件做出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项目延期实施、市场需求环境发生变化、行业竞争程度超过预期或各种不可预计因素,导致项目不能按时、按质完工,并产生预期效益的风险。

(2)医药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由于我国医药市场广阔而且发展潜力巨大,因此吸引了世界上主要的医药企业先后进入,同时其他行业企业也竞相涉足,再加上国内原有的遍布各地的医药生产企业,导致我国医药生产企业众多,从而使得市场竞争不断加剧。未来国内抗体及基因工程类药物类产品的生产企业众多,景峰医药面临着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为此,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研发体系,加强新产品、新剂型的开发,提升产品的质量和市场份额,应对市场激烈的竞争。

(3)GMP认证的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固定资产项目涉及的车间建设,需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GMP认证合格后方可投入运用,虽然景峰医药在药品生产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且此次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将严格按照GMP要求进行建设,但仍存在不能过GMP认证的风险。为此,公司将严格按照GMP要求推进项目设计、施工和建设,严把质量关,确保GMP厂房如期投入使用。

(4)新药推广风险

在新药投放市场的阶段医药企业需投入大量的市场推广费用,投入产出时间较长,同时受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经济环境、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推广风险。如果景峰医药出现市场营销策略失误的情况,将影响景峰医药相应医药产品的销售收入和市场占有率。为此,公司将充分发挥景峰医药在国内已形成的品牌、销售队伍和销售网络优势,积极推进对国内外单抗及重组蛋白市场的开发,提升公司抗体及基因工程类药物的市场份额。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是公司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及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可并同意,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书;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6—070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16日(星期五)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15:00 至2016年12月16日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2月9日,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等。

(七)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30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委托景泽生物开发相关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1、上述议案详见2016 年11月26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2016-067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告》等。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方法

法人股股东登记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出席人的身份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30楼;

(四)登记时间:截至2016年12月15日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30楼

联系人:陈敏 刘淑娟

电话/传真:0731-88913276/021-58360092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08,投票简称:“景峰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1.00代表议案1,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2月16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注: 1、 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6—071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于2016年11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2016-069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是公司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及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1月25日